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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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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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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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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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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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南区)、出口加工区两个水资源支持条件编制完成,并通过相关评审会后,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20%;空港国际小镇区域水土保持评估编制完成,并通过相关评审会后,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20%;南艳湖、翡翠湖、宝教寺水库湖三个湖泊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并通过相关评审会后,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10%。所有规划方案通过评审后,支付合同价的40%。10%尾款一年服务期满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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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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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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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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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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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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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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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根据市水务局2019年5月印发的《关于做好湖泊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2月14日印发的《合肥市区域水土保持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政府采购第三方专业服务单位开展三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三、服务需求
1、服务内容:编制南艳湖、翡翠湖、宝教寺水库湖泊保护规划;编制空港国际小镇区域水土保持评估;编制经开区(南区)、出口加工区水资源支撑条件评估报告;参加评审会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编制要求:
按时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1)编制经开区(南区)、出口加工区水资源支撑条件评估报告,要求7月底完成初稿编制,8月通过验收;
2)空港国际小镇区域水土保持评估,要求10月完成初稿,11月通过验收;
3)南艳湖、翡翠湖、宝教寺水库湖泊保护规划11月完成初稿,12月通过验收。
3、服务质量标准:通过采购人和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评审。
4、人员配备: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不超过120万元,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含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的人工费、走访调研、和信息采集的交通差旅费、食宿费,涉及资料、信息收集、方案调研、编制、修改、汇报、对成果的修改方面的全费用,包含组织专家评审费用、利润和税金及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等一切涉及到本项目的费用,中标后不再增加费用。
对经开区(南区)、出口加工区水资源支撑条件,空港国际小镇区域水土保持评估,南艳湖、翡翠湖、宝教寺水库湖泊保护规划,共6个项目进行分项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