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本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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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中心市级公租房小额维修服务定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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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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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BFFFN0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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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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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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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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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价格不变,续签不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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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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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维修结束质量检验合格后,经双方及监理单位确认维修量后,在30个工作日内据实结算维修费。特别说明:维修服务事项,依据审计决算报告当年度支付85%维修费,剩余的15%于次年度一季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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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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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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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合肥市级公租房(原廉租房)项目的小额维修服务,主要包括市级财政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的围墙、电瓶车棚、停车坪、设备房、路灯、消防、监控等设施设备的小额维修。
市级公租房小区分别为:瑶海区蓝天公寓、和康居苑;蜀山区山湖苑、南岗家园、卓然居三期、悠然居;高新区永和公寓;包河区滨湖惠园、滨湖竹园、美丹家园、京华世家;经开区天门湖家园;庐阳区荣城北苑;新站区天水家园,建筑面积90.75万㎡,16243万套公租房。
三、服务需求
1、成交供应商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按设计方案施工,保证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
2、成交供应商须配备专业维修人员,按计划组织施工,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工程质量须符合建筑安装类及其它专项维修类的相关质量标准。
3、成交供应商须协助、配合监理、审计、设计、审图、造价等工程服务单位的监管工作,遵守专项工作制度,根据采购人、工程服务单位的工作意见合理安排相关工作。
4、成交供应商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相关责任以及农民工工资相关的管理责任。
5、成交供应商的维修服务期间,每月有效投诉不得高于6个,维修服务调查满意率须达到90%及以上,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上报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6、供应商自行踏勘服务现场,如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成交后无法兑现服务,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定价采购,固定总价为100万元。供应商报价必须为100万元,否则响应无效。固定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一切相关费用。
五、其他要求
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资格进行核查,若成交供应商资质、业绩、实际工作人员等资信弄虚作假,有转包、资质挂靠现象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