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钱塘新区开发区单元(JS09)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项目概况
进入新时代,我国已经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城市发展也迈入了城市发展迈入存量时代。钱塘新区以统筹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出发,全面开展城市有机更新工作, 促进下沙从“产业新城”向“科创服务城”转型。钱塘新区城市有机更新方案立足新区产业、交通、高校等优势,对城市功能、设施、环境等进行功能提升、优化改造,打造和新区使命相适应的现代化、高品质、国际范魅力新城,成为杭州未来发展的新增长极。
开发区单元用地已基本开发完成,是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最早启动区块,早期入园企业门槛不高,部分企业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低、能耗高、高排放量高。用地集约节约利用不足,地均产值不高。配套服务设施设施有待完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欠缺。单元是钱塘新区有机更新的重点区块,其中华春化纤等企业已启动了有机更新工作,需要适时启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以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完善提升功能,促进和保障单元有机更新工作开展,为下一阶段规划管理工作提供法定依据。
三、规划范围
开发区单元位于钱塘新区下沙东部,北侧为下沙高教园区,东侧为新加坡科技园及出口加工区。规划单元东至绕城公路,南至 12 号大街,西至 1 号大街,北至 2 号大街,规划
用地面积为 4.96 平方千米。

附图:钱塘新区开发区单元(JS09)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范围
四、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4)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
(5)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6)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和编制成果规范》
(7)《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年)(2016 年修订版)》
(8) 《杭州钱塘新区规划纲要》
(9) 《钱塘新区下沙区块城市有机更新概念规划》
(10) 国家、浙江省、杭州市制定的其他相关技术规定
五、项目技术要求
1、总体技术要求。依据《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及《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按照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控规评估及修编工作。
2、对现状周边区域及单元内部用地、交通、经济发展和配套设施等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及分析,对控规修编背景和重点进行梳理,提出控规是否需要进行修编的结论及修编的方向和重点。
3、充分研究时代发展背景,立足杭州市和钱塘新区高质量高标准发展的要求,以及下沙由“产业新城”向“科创服务城”转型的目标,梳理交通、医疗、教育设施、有机更新等各项专项规划对单元的要求,根据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重新研判单元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优化用地空间布局。
4、结合开发区单元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合理确定发展规模。根据总体发展目标,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5、参考《杭州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修编)》,对单元内街区、地块进行划分。
6、严格落实建筑高度控制、强度分区等强制性建设控制要求。
7、落实公共政策要求,切实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布局,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规定》及近年来编制的文教卫体、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设施等专项规划的量、规模及空间布局要求,结合本地情况,对单元人口规模、需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预测及合理布局。
8、充分关注已批、在批项目与控规修编的衔接。五、规划成果要求
(1) 规划成果要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杭州市控规编制规程》等要求。
(2) 规划成果要符合《杭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电子成果提交规范》的要求。
(3) 规划成果图件主要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收入附件。
中间成果提交 10 套;送审成果提交 25 套,电子文档(光盘)2 套;最终成果提交 10 套,电子文档(光盘)2 套(具体数量根据实际需求有所变动)。
六、编制单位要求
1、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须经验丰富,主持过类似项目,项目组成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及职称。
2、编制单位:具备类似项目编制经验,工作业绩优秀,类似项目获得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
七、服务要求
1、对项目背景、现状、目标、任务、内容进行全面理解分析,拟定科学的研究技术路线,分析研究重点、难点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2、提供优质的质量保证服务及后期服务。
3、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
4、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制定相应的投标方案。
八、商务要求
1、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项目费用的 30%;
规划项目中间稿达到审查要求后(以审查纪要为准),支付项目费用的 30%; 规划项目报批稿达到审查要求后(以审查纪要为准),支付项目费用的 30%。规划项目成果经批复后(以正式批复为准),支付项目费用的 10%。
乙方提供的规划方案未通过甲方审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规划设计费用按不超过合同额的 70%结算。
2、项目进度计划:规划报告中间稿提交时间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规划报告送审稿
提交时间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
3、验收标准:中间成果审查和最终成果审查通过。
4、质量维护期:项目验收合格后 2 年。
5、本项目设计评审阶段所产生的专家评审咨询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6、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3 份。
九、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的,采购需求要 求供应商所投的相应产品须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如未获得证书,其响应将被拒绝。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监狱企业)且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价格按比例扣除后评审。
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