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本次招标的项目及范围为: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增配校园特保专业安保服务校园
管理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及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2.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两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修改调整。
4.中标人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5.服务内容
(1)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特保专业服务,预算金额为贰仟陆佰伍拾万零伍佰元整(¥26,500,500.00),其中2020-2021学年壹仟贰佰玖拾贰万捌仟伍佰元整(¥12,928,500.00), 2021-2022学年壹仟叁佰伍拾柒万贰仟元整(¥13,572,000.00)(以实际使用人数计算为准)。所属学校2020-2021学年约89所,需配备保安(特保)人员约221人, 2021-2022学年约96所, 需配备保安(特保)人员约232人(以实际使用人数为准)。
(2)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特保专业服务内容,预算金额为贰仟伍佰玖拾柒万肆仟元整(¥25,974,000.00),其中2020-2021学年壹仟贰佰玖拾捌万柒仟元整(¥12,987,000.00), 2021-2022学年壹仟贰佰玖拾捌万柒仟元整(¥12,987,000.00)(以实际使用人数计算为准)。所属学校2020-2021学年约180所,需配备保安(特保)人员约222人, 2021-2022学年约180所, 需配备保安(特保)人员约222人(以实际使用人数为准)。
以上计划配备方案,采购人有权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各个学校的人员进行调配。根据供应商分项报价,按照实际在岗人数进行结算。
*二、保安(特保)人员的具体要求
(一)中标单位派遣的所有保安(特保)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员证》,并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统一穿着服装并持械上岗;无违法犯罪前科;必须具备身体建康、品质良好、训练有素、反应迅速,应急处置能力强,政治可靠等条件。详细要求如下:
1.政治素质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信用。
(2)无违法犯罪记录。
(3)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4)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2.业务技能条件
(1)具备基本法律知识,熟悉有关保安管理政策、规定。
(2)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注重礼仪、文明用语。
(3)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
(4)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
(5)掌握一定防卫和擒敌技能。
3.个人素质条件
保安(特保)员,男性身高160cm以上、体重55公斤以上;女性155 cm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具备初中以上学历或相应文化程度。
4.身体条件
持有县级(或)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表(每年健康体检一次)。
5.年龄条件
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二)派遣的保安(特保)人员服从采购单位的工作安排,并纳入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因特殊情况需要替补、更换的,替补或更换的保安(特保)人员也须满足上述条件。履约上岗前,提交相关资料给采购方核验。派遣到各学校的女保安(特保)人员不超过1人,幼儿园不派遣女保安(特保)人员。
(三)保安(特保)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保险由中标人负责。
*三、委托管理范围及要求
(一)保安(特保)人员负责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
1.负责对进出学校的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管理;停车管理。
2.学校内公共设备、设施、公共财产的安全;校内公共秩序、办公秩序的维护;消防安全管理等。着重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等工作。
3.负责做好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4.协助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二)保安(特保)人员按学校要求做好值班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规范各岗位工作流程,制定相对固定的巡视路线。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设备机房至少每3小时巡视一次并记录。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及时制止。
2.使用巡更设备进行安全巡查,在监控中心保持巡更记录。
3.收到消防/监控室发出的指令后,巡查人员及时到达,并采取相应措施。
4.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保障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铃响三声内宜接听)。
6.落实好交接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7.工作时间服从学校安排。
(三)做好车辆进出和停放的安全管理。
采购单位进行封闭式停车管理,保安(特保)人员对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和上级领导来访车辆,应运用规范语言和动作进行有效识别和自动放行,引导车辆在指定位置行使和停泊;对于外来人员的车辆,应引导其停放在校外来办事指定的停车场。定期巡查停车场,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和正确处理,确保交通安全秩序良好。
(四)做好治安防范管理。
中标单位应为保安(特保)人员配备先进的安保装备,如无线对讲通讯、电子巡更系统等设备和保安(特保)人员的制服、警棍、盾牌等以及消防演练用的消防服等;采取固定岗、巡查岗、督查岗三级管理制度,人防、技防两种手段,值班保安每日不定时巡查、采购单位不定时检查、中标单位不定期巡查监督两种方式,加强对本项目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管;中标单位应加强与当地派出所、居委会的联系以及与采购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效沟通、互动机制,确保辖区治安状况良好。
(五)协助消防安全管理。
协助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做好平时火警预防工作,强化消防培训与演练工作,使秩序维护队伍成为专业过硬、能战斗的消防管理队伍。对于日常检查发现的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及时同采购单位或消防维护单位沟通联系,确保所有设备设施处于良好备用状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保持其完整、完好,能正常使用。
(六)加强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理。
投标人应具有完备、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制度,能有效预防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设备故障的应急处理、停水、停电事件处理、防台风、雨汛应急处理预案、火灾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
当采购单位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性事件时,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的30分钟内派出至少50名保安,1个小时内能派出至少100名保安至现场协助维护秩序。
*四、补充说明
(一)保安(特保)人员于2020年9月1日正式上岗。
(二)每所中小学校正门配备保安(特保)人员3名,在学生上学日(全学年约39个教学周,合共约195日)的7:00—18:00时,主要负责学校正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每所幼儿园配备保安(特保)人员1名,在学生上学日(全学年约39个教学周,合共约195日)的7:00—18:00时,主要负责学校正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服务时段可根据学校、幼儿园的实际进行合理调整,但不得多于或少于11个小时。
(五)中标单位应做到为所有服务于采购方的保安(特保)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及执业人身意外险,按时发放工资及各项福利,依法安排工作时间。
(六)保安(特保)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和安全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
(七)若保安(特保)人员参与违法犯罪行为,致使采购方人员、财物受到侵害和损失的,中标单位应将相关人员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积极配合采购方或有关部门追究该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对中标单位作出不超过该名保安人员当月服务费20%的经济处罚。
五、保安(特保)专业安保服务范围
(一)主要负责在学校、幼儿园的正门值守,必须规范着装上岗;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必须持械上岗。
(二)负责对进出学校、幼儿园的人员和车辆出入进行规范管理。
(三)负责做好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在大型活动中,协助学校、幼儿园做好师生安全保卫相关工作。
(五)其它涉师生安全的事项。
特别说明:本项目要求中打“*”号条款为关键技术、商务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不作出实质性响应或有负偏离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