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磋商要求
1、磋商说明
1.1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采购一览表中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包括运维服务费、所投入的产品费、业务费、技术支持费、人员差旅费、检验费、手续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投标磋商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1.3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1.4服务时间、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服务。
2、报价说明
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
3、重要指标
磋商文件在技术要求中列出了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技术指标,供应商必须对技术参数一览表中各项产品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所提供的每一项技术指标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指标。
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1、项目概况
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共1个包。主要完成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采购预算额度为243万元。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一览表及技术参数》内容。
2、服务验收
供应商成交后,应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地点完成所有服务的初始验收及最终验收工作。初始验收将由成交供应商、服务提供商(如果需要)、采购人共同完成。
采购一览表及技术参数
采购预算额度:243万元
一、服务需求
(一)公安交通系统维护与升级
1、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维护
(1)具有丰富的系统维护经验的驻点技术人员,开展平台软件系统和平台相关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所有子系统(如内外网交换系统、互联网旁路监控系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系统、交管12123app系统、两个教育平台、政务共享系统、警邮平台等)软件的维护工作。
(2)中标供应商负责该系统及相关软硬件维护,包括该平台软件系统、redis、ngix、fdfs、tomcat、oracle、操作系统等软件维护升级,定期巡检相关硬件设备,如数据交换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平台硬件,快速跟踪、定位,对接硬件维护厂商或原厂商,协助完成系统的相关硬件设备维护。
(3)中标供应商应根据用户需要制定完备的服务保障方案,对维保服务实施严格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将单次计划停机时间控制在6小时以内,单次非计划停机时间控制半小时以内,以保证系统提供7*24的在线服务。
(4)驻点技术人员需要熟练掌握该平台软件系统数据交换流程,对于非平台软件本身故障,需要在半小时之内定位故障点,4小时之内解决故障点。
(5)驻点技术人员负责受理青海各市州反映的各种该系统问题,负责提供咨询或技术处理,确定平台软件本身故障,同时需联系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确保半天内解决故障问题。
(6)驻点技术人员负责公安交管核心业务系统的短信模块维护,包括短信统计、与运营商核对短信数量并协助结算工作,负责排查短信发送与业务系统关联关系的异常原因,并协调解决。
(7)中标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完成平台软件系统其它相关工作,包括与其它单位或系统的对接、等保测评等。
2、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维护
(1)需要配备具有该系统维护经验的驻点技术人员,熟练掌握该系统整体框架知识,包括机动车、驾驶证、违法、事故等核心功能模块及其他相关交管业务系统与该系统的关联关系。开展平台软件系统和平台相关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所有子系统(如考试监管系统、查验监管系统、检验监管系统、科目一考试系统、号牌管理系统、税务交换平台等)软件的维护工作。定期巡检相关硬件设备,快速跟踪、定位,对接硬件维护厂商或原厂商,协助完成系统的相关硬件设备维护。
(2)驻点技术人员负责维护、升级、优化总队业务系统,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排查确定具体原因,属于软件系统故障的,定位故障范围并梳理故障情况,及时反馈软件提供商并跟踪解决;非系统软件本身故障的,需立即着手或协调解决。对于重要的情况或事项,立即报告采购人,并提出解决方法或建议。
(3)驻点技术人员负责受理青海各市州反映的各种系统问题,负责提供咨询或技术指导,确定平台软件本身故障,需尽快反馈公安部交管局并跟踪处理情况,直至问题解决。对于比较严重故障或重要的事项,需立即报告采购人,并提出解决方法或建议。
(4)驻点技术人员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数据统计和数据分析,根据业务逻辑对各方面数据进行研究,找出异常情况及原因,并协助采购人提出整改措施。
(5)服务提供商协助采购人完成平台软件系统其他相关工作,包括与其他第三方单位系统的对接、协调等工作。
3、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维护
(1)负责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日常升级、维护、巡检工作,包括升级中出现的故障分析、判断、解决,日常大数据平台(包括流处理、kafka、stream等)出现的故障分析及恢复。开展平台软件系统和平台相关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所有子系统(如集成指挥平台app系统等)软件的维护工作,定期巡检相关硬件设备,快速跟踪、定位,对接硬件维护厂商或原厂商,协助完成硬件故障处理。
(2)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数据统计和数据分析,根据业务逻辑对各方面数据进行研究,找出异常情况及原因,并协助采购人提出整改措施。
(3)负责提供全省市州上报的全国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系统问题、业务问题、系统使用等其他的系统相关的解决方法,为市州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根据客户需求对全国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系统的业务对有需要的市州或者单位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工作。
强化全国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系统业务能力,对采购人及下属单位提供考核方案、系统优化等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能够自我分析业务数据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提供解决方案。
4、公安交通管理全业务监管平台
负责该平台的日常运行保障,根据公安部交管局通知要求针对性进行维护或升级调整等工作。
5、关联外挂系统的维护
负责总队机关及全省统一开发的部分外挂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必要的改造,包括日常的软件维护、升级、政策性调整导致的一般性细微升级(不包含重大升级),并提供全省交警信息系统故障电话或在线报修服务,系统维护方应及时电话响应或提供在线帮助协助解决问题,清单如下:
序号 |
软件系统名称 |
主要应用单位 |
1 |
总队内网网页 |
总队 |
2 |
交通违法罚款银行对账系统(含非税交换功能) |
总队 |
3 |
移动警务通系统 |
总队 |
4 |
全省公安交警业务支付系统 |
总队 |
5 |
视频会议系统 |
总队 |
6 |
VPN安全边界接入系统 |
总队 |
7 |
业务集成收费平台 |
总队 |
8 |
“放管服”综合服务平台 |
总队 |
9 |
电子支付平台 |
总队 |
6、其他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不可预知的软件安装部署及日常运行保障。
7、采购人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例如:节假日值班、巡检、陪同出差、业务培训、考试中心验收及检验检查等相关服务工作。
(二)运维人员要求
供应商需要为本项目提供至少8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服务团队。其中,长期驻点人员至少4名(直至满足公安交管业务需求),应急及远程支持至少4名。
投标时需提供详细的人员清单,并提供人员在所在公司任职不低于一年的社保证明;服务团队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详细要求如下表),上岗前必须参加信息安全培训,熟悉信息法,需单独签署保密协议,如出现信息泄露等事件,采购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服务团队岗位清单
编号 |
人员种类 |
岗位要求 |
人数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高级项目经理同时具有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程师资格认证证书,熟悉软硬件,可编译各类程序代码,具有3年以上的驻场运维及管理工作经验。 |
1 |
2 |
数据库工程师 |
具有OCP数据库证书,熟悉存储等配置管理,掌握数据库及其灾备管理、优化能力,能根据公安交管业务需求对数据库进行合理规划。 |
≥2 |
3 |
网络及软件工程师 |
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网络工程师证书,能配置及维护Pon架构网络,精通各类网关、三层交换等网络设备,并能进行各类配置。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软件工程师证书,熟悉操作系统、计算机应用系统的设计和开发,掌握使用C、C++、PHP、Python、Java等编程语言,熟悉交管业务系统核心架构,具有交管系统软件开发经验。 |
≥2 |
4 |
运维工程师 |
具有ITSS认证的信息技术服务资质证书的运维人员至少两名,熟悉交管核心业务系统运维服务,能配置及搭建各类运行环境,保障公安交管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按要求进行系统安装、配置、扩容、升级等维护,监控并及时处理系统各类故障,对系统性能问题进行分析优化;协助业务部门对应用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按要求进行业务统计和分析;解答各类公安交管业务咨询。 |
≥3 |
人员需求: 1、长期驻点人员岗位清单中第2、3项人员至少各1名; 2、需精通公安交管业务,且具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运维工作经验,提供承诺函。 3、提供第三方对参与本项目运维服务人员的服务评价。 |
合同签订后,服务实施前,中标供应商需要提供人员详细的资料(至少包含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岗位安排、工作经历、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等材料),至采购人处查验。如若人员配备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人员更换,经更换后仍不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中标供应商同时需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应急处理
(一)响应时间
系统发生故障时,要求7x24小时热线报修服务和服务响应支持,要求5x8小时现场技术支持,对于影响到公安交管业务正常运行的各类故障,条件允许时提供最快现场响应与技术支持,中标供应商应做到:属于总队系统故障的,响应时间≤5分钟,重大故障,接到总队通知后,48小时内专业工程师及项目经理需赶到总队予以现场支持。
(二)故障处理
中标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建立所有软件系统各种故障的恢复流程及应急处理措施。在故障发生后,尽快修复故障并投入使用。能根据故障诊断结果及时进行系统恢复,以保证在最快时间内恢复软件系统的正常使用状态。对于由其他设备或软件系统(如其他应用软件或相关设备)故障造成系统的问题,服务方须协助解决,给出合理的建议。对用户方认为服务方在指定时限内无能力处理的故障,用户方可另请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方承担。
提供一套自主知识产权的运维管理软件(提供软件著作权、软件功能截图),对总队各公安交管业务信息系统和数据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提前发现异常并及时提出相关优化建议。
(三)紧急保障应急方案
针对核心公安交管业务系统具体应用环境及业务要求,制定在遇到突发事件且可能影响生产系统运行时所要采取的应急处理方案,确保在突发事件时,生产业务能正常运行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
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备份切换方案及措施,确保生产业务能平稳运行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突发事件发生后,制定的应急故障处理方案应切实可行且有具体实施步骤。若是因机房设备出现的突发紧急事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决,且无法在短时间内恢复系统,则根据设备问题的影响程度,联系设备运维商及厂商,在24小时内协助完成整机设备替换服务。
本项目如有不清楚部分,请投标供应商自行前往勘察,以满足实际需要为准。
四、其它要求
(一)本次磋商服务期限为三年,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预算为三年运维服务费用,即中标供应商须连续为采购单位提供三年运维服务,采购单位每年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价1/3服务费用。
(二)投标供应商需要充分考虑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信息化系统及相关设备设施构成情况,综合考虑公安交管核心系统的复杂性、专业性和维保服务的即时性,特别是公安行业的安全性、纪律性、严肃性、系统的保密性等综合因素,派遣熟悉和精通业务、专业知识强、技术过硬的固定专业人员负责维护、升级、培训等工作。该项工作涉及公安网及内部各核心系统等稳定性和安全性,中标供应商需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派驻符合采购方要求的相关人员进行驻点服务,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三)由中标供应商协调原建设维保单位,如电信运营商、网络厂家、数据维护公司、系统承建单位等,收集必要资料,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全年全职驻点现场,提供零距离服务,保障公安交管系统的稳定运行。
(四)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如需要实地考察,请自行与甲方联系(联系人:冶先生;联系电话:0971-8293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