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 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全省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暨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2020]34 号)要求,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 年度更新工作,开展公益林调查监测工作,建立森林资源数据集。预算金额为贰拾伍万元整。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全省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暨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鲁
自然资[2020]34 号)要求,工作内容为 2020 年森林督查工作内容和 2020 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工作内容。
A、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 年森林督查工作内容
1、工作准备
1)人员培训,学习森林督查工作方案和技术细则,学习相关软件操作及作业流程等;
2)准备相关软硬件设施,包括电脑(含 ArcGIS 工作平台等相关软件)、罗盘仪、GPS 定位仪,测树围尺,皮尺,车辆、绘图仪、打印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激光测距仪、工具包、防暑防蛇药品等;
3)接收判读分发图斑;
4)收集基础资料与档案资料。
2、调查图件整理:
1)按乡镇出分布图;
2)按图斑出影像底图;
3)图斑现地核实表;
4)森林督查调查卡片。
3、现地验证
1)现地核查验证上期查处整改情况;
2)现地核查验证本期督查图斑现状;
3)拍摄现场照片;
4)填写现地核实表。
4、内业资料整理及档案核实
1)图片按图斑整理;
2)核实表整理成电子版;
3)核对林木采伐许可证,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报告及批复等资料,逐一核对林地变化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5、成果报告
1)汇总成果,分析并编写督查成果报告;
2)编写森林督查统计报表;
3)编写森林督查违法违规项目说明。
6、开发区自查及修改:
组织区林业主管部门会审成果,并依据自查意见完成整改。
7、数据汇交
数据汇交市主管部门,并依据市级复查意见完成整改。
8、省级复查
配合省厅主管部门准备检查材料,组织检查,并依据复查意见完成整改。
B、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 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工作内容
1、工作准备
1)人员培训,学习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工作方案和技术细则,学习相关软件操作及作业流程;
2)收集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档案资料;
3)收集相关基础资料与档案资料;
4)准备相关软硬件设施,包括电脑(含 ArcGIS 工作平台等相关软件)、罗盘仪、GPS 定位仪,测树围尺,皮尺,车辆、绘图仪、打印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激光测距仪、工具包、防暑防蛇药品等。
2、内业处理
1)以第三次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暨 2019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地类图斑为工作图层, 以上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为参考图层,将两套数据整合为一套数据,并以此作为“调查元年”的基础数据;
2)将森林经营管理档案资料(造林更新、林木采伐、建设用地占用林地、退耕还林, 毁林开垦、自然灾害、林业案件、权属变更等)核实后更新到“一张图”数据中;
3)将国家下发的变化图斑现地核实后更新到“一张图”数据中;
4)分镇街利用最新的遥感影像进行内业判读,将变化更新到“一张图”数据中;
5)提取内业判读不确定的图斑;
6)将提取的图斑制作外业调查底图。
3、现地调查
1)对内业判读不确定的图斑,进行现地核实;
2)记录各项森林资源调查因子;
3)拍摄现场照片。
4、内业修改
将外业核实成果更新到“一张图”数据中。
5、质量检查
对成果数据进行空间拓扑和属性逻辑检查,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改,直至通过检查。
6、数据建库
1)生成开发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基础数据库成果(现状库);
2)生成开发区 2019 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数据(变更库);
3)生成开发区国家公益林落界数据;
以上成果,均需进行空间拓扑和属性逻辑检查,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改,直至通过检查。
7、成果报告
汇总成果,制作相应统计报表,分析并编写成果报告。
8、开发区自检
组织开发区自查,并依据自查意见完成修改。
9、省级复查
配合省厅主管部门准备检查材料,组织检查,并依据复查意见完成整改。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 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
“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0〕33 号);
2.《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林资发〔2020〕33 号文件开展 2020 年全省森林督察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36 号);
3.《东营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 2020 年全市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暨森 林资源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
4.《东营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 2020 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
四、采购标的需要满足的质量、技术规格等要求:
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要求。
2.技术规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
3.技术规格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4.物理特性要求:无。
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六、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实施时间: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内完成工作。
(二)实施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七、需满足的服务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内完成工作。
(二)服务效率: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第一时间完成采购人所需的有关服务。
八、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九、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无
十、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日,2020 年 7 月 15 日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
十一、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20年 7 月 17 日下午 17 时 00 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同时将电子版发 hongxiangzbdl@163.com)派专人递交至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十二、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自然资源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 59 号
联系人及电话:张女士 0546-8302461
2.政府采购机构: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 76 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于女士 0546-809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