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镇海区保障性住房智慧管理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二、服务内容: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完成期 |
采购预算价 |
最高限价 |
1 |
镇海区保障性住房智慧管理平台二期新建及一期升级改造 |
1项 |
接采购人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
156万元 |
156万元 |
一、项目介绍
基于保障房管理的现状,降低保障房的管理难度,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已在古塘阳光 小区试行并应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对保障房进行智慧化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进一步提升镇海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水平,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拟将主要分布在骆驼街道东邑阳光小区和蛟川街道古塘阳光小区的共计1102套保障房纳入保障房智慧化管理范畴并通过公开采购方式确定服务单位,上述两个小区主要面向人群为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引进人才、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本次项目主要针对两个小区其中1102套公共租赁住房进行智慧化管理,同时对原一期项目涉及的127套智能锁进行升级。
二、项目需求
本项目要求1102套保障房安装智能门锁并建立智慧管理平台,具体要求:
1、 智能锁和管理平台采用云管端技术,智能锁受平台的控制和管理。
2、 智能锁安装在1102套保障房入户门(本项目采购包含安装,不包括挂锁、柜锁、车锁等形式的智能锁),管理平台设置位置由采购人指定。
3、 智能锁与平台通过网络连接并受平台控制,智能锁自带网络功能。每一把智能锁在平台上具有唯一的编号。
4、 在不开门、不换锁的状态下,可对智能锁进行固件和软件升级。
★5、为保证前后两期管理平台使用的便捷性、维护的统一性、投资的节约性,需实现一个管理平台对两期所有智能锁的统一管理及控制,要求原一期项目涉及的127套智能锁的功能改造提升后与二期一致。由此产生的锁具改造升级或平台对接成本等均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
三、项目技术要求
三、项目技术要求
1、管理平台功能与技术要求
▲(1)房源管理功能
用于实现平台上房源的搭建,以及房源信息的登记与租客录入,不同身份工作人员在该区域可看到不同房源以及拥有不同的操作权限等功能。
▲(2)权限管理功能
用于实现管理方内部组织架构的搭建,业务的分配,以及员工的录入等功能。此模块可建立管理方部门结构,上下级部门等,可对每个部门分配平台上可管理及控制的权限。实现不同人员登录该套系统,根据权限可看到不同功能模块。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实现各司其职的管理模式。将员工信息录入系统,填写相应身份信息,以及合同有效期(字段)等信息,根据不同职责划分入不同部门,实现上下级管控。分为功能权限的分配和可管理或查看的房源进行分配,用于部门主管,对下属权限及职责的划分,管理区域划分等工作。
▲(3)设备管理功能
用于实现对智能锁的控制及管理的功能。此模块也可直观展现每间房源里锁的当前状态,包含门锁的基本信息:设置是否开启告警通知(包含低电量告警,暴力破解通知),当前门锁电量,当前设备状态,添加门锁用户(卡,密码,临时密码)其中门锁用户可设置时效,设备控制(启动,禁用该门锁);用户管理:记录当前门锁所有的卡密用户,以及用户有效期,当前是否为生效状态,以及执行一些启用,禁用,删除用户的操作;开门记录:记录每一条开门记录,开门时间,开门用户,以及所使用开门方式;操作记录:记录平台上,对该门锁所做操作的时间,操作人以及动作。
设备管理模块可支持房内其他智能设备的接入与管理,如监控设备、报警设备、智能电表、水表等。
▲(4)数据查询统计功能
该模块主要是针对智慧社区出租房管理平台中,围绕着房、人、智能锁、钥匙、人脸、租金、合同等各类数据进行查询和统计,实现数据导入导出,并且同步生效租房有效期,门锁权限有效期等信息的功能。
▲(5)租客服务功能
租客服务模块可创建租客列表,对租客的报修、投诉、建议等录入工单进行处理,根据显示当前待处理、处理中、处理完成的工单,针对不同状态的工单进行相应的处理,工单处理完成后对工单的处理情况进行评分、说明,可以作为问题处理指导、绩效评分依据。通过租客服务模块,可以快速了解租客的相关真实有效的需求和信息,为租户提供快速有效的服务。
▲(6)智能钥匙管理功能
智能钥匙是泛指智能锁的开门工具,包括门禁卡、身份证、密码等开启智能锁的工具。智能钥匙管理子系统中,主要是针对各类钥匙进行采集、分配、挂失、补办、启停、注销等基本功能,并对智能锁发送相应的指令,以及对于钥匙状态、信息的各类统计和综合查询功能。
▲(7)房租催缴功能
支持通过平台将租房人权限时限信息下发至门锁,房租缴纳,租房到期等提醒信息在门锁上展示,提醒租户按时缴纳房租。
▲(8)个人中心:显示或修改一些跟个人信息、工作相关的一些设置,比如,但当前的工作状态(是否在岗,便于工单自动分配)。
(9)其他:可设计时间规则,对长期空房、开锁周期不规律等异常房源信息的反馈上报。
2、智能锁安全要求
(1)★智能门锁应能满足《电子防盗锁》(GA374- 2019)等国家及行业质量及安全方面标准,以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2)▲智能门锁的安全级别应在A级及以上(即在断电24 h后锁内保存的信息不应丢失) ,以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3)▲环境适应性等级应在I级及以上(提供证明材料)
(4)国家及行业对智能门锁的质量、安全、检测等有强制规定的,应满足强制规定要求。
3、智能锁技术要求
(1)开门提示:人脸识别、二代身份证、刷卡、应急密码等开门方式下以及电池缺电状态下均有语音及灯光提示。
(2)防拆报警:当智能锁设备被非法拆除时,会有相应的报警提示,并通过网络实时上传到管理后台,形成报警记录。
(3)管理人员通过PC端管理后台,能方便地査看每个租户的卡数、开锁记录、电池剩余电量等信息。
(6)具备防试错功能,刷卡或密码连续错误5次时,平台告警并推送告警信息,通过通信协议实时上传到管理后台,形成报警记录。
(7)★支持二代身份证、加密IC卡、密码、人脸识别等多种开锁方式(提供产品说明书)。
(8)支持防猫眼开锁功能。
(9)具有密码防旁人窥视,体验模式等功能。
(10)▲门锁摄像头:红外+摄像头,支持双目活体,实现活体识别,能够有效识别照片、视频及伪造脸等非活体人脸信息。(提供产品说明书)。
★C.商务要求
1、项目完成期:接采购人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2、实施地点:宁波市镇海区
3、付款
(1)合同签订后10天内采购人支付给中标单位合同价的30%;
(2)设备到货且经采购人确认后1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的60%;
(3)系统调试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尾款。
每次款项支付前中标单位须提供相应票据。
4、合同价款(亦即投标报价)
本项目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成品保护、试运行、第三方检测或验收、技术培训、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合理的利润、管理费、税金等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的一切费用,亦包含用于本项目建设完成后续保持正常运行5年的网络接入费(包含但不仅限于宽带接入费、联网卡月租费、系统维护费等一切费用)。
5、履约保证金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5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电汇、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采购人认可的非现金形式;中标(成交)服务商应于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履行期间,中标(成交)服务商不得将履约保证金取回或作任何抵押。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中标(成交)服务商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情形除外,如出现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情形按合同约定执行)。
6、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7、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在项目终验合格后,以项目验收合格为免费维护期的正式开始时间,中标(成交)服务商需提供如下后续服务:
(1)自验收之日起,提供2年的后续免费维护(含锁具的质量保证期),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
(2)服务响应及维护:要求提供7*24小时的实时支持响应服务。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12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免费提供用于本项目建设完成后续保持正常运行5年的网络接入费(包含但不仅限于宽带接入费、联网卡月租费、系统维护费等一切费用)。
(4)系统免费维护期结束后的有偿维护费(含宽带接入费、联网卡月租费、系统维护费等一切费用)应在年维护费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前提下明确承诺。
8、平台(系统)权属
本项目所涉及的智慧管理平台系统所有权归属采购人所有,中标服务商在项目交付验收前应将该系统软件的所有资料,包括数据代码等一切资料交付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二次开发利用,同时采购人不得将该系统软件的所有资料,包括数据代码等一切资料用于盈利或交付第三方用于盈利。
9、采购预算价(报价上限):
子包 |
采购预算价(报价上限) |
1 |
15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