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项目需求: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以及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红线评估调整推进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需丽水市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丽水市,位于浙江省西南部,市域面积1.73万平方公里,占浙江省陆地面积的1/6,是全省面积最大的地级市。全市户籍人口269.27万人,现辖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县,9个县(市、区),景宁县是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和华东地区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6年2月6日修正版)》;
3.《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
4.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规划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丽水市自然保护地保护与利用水平,编制丽水市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
(1)规划背景
①政策环境。简要描述自然保护地近期政策和发展必要性。
②发展历程。简要描述丽水市自然保护地的发展历程。
③建设成效。简要描述丽水市在自然保护地保护与利用建设方面的成效。
(2)基本情况
①自然保护地现状。简要描述丽水市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现状情况,包括现状资源等。
②存在问题。客观评价丽水市自然保护地保护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规划总则与总体布局
明确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依据、范围、期限和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地提出丽水市自然保护地发展的总体布局。
(4)生态保护修复规划
重点规划自然保护地内关于勘界立标、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和管护水平等方面内容。
(5)自然科普教育规划
重点规划自然保护地内关于自然教育和科普设施建设等方面内容。
(6)合理发展利用规划
重点规划自然保护地内关于合理利用发展、拓展两山转化通道的内容,包括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
(7)支撑保障规划
重点规划自然保护地内的基础设施提升、自然保护地信息化建设和资源动态监测等方面的内容。
(8)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
按建设内容合理估算投资;效益分析主要包括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分析与评价。
(9)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法律保障、政策保障、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管理保障等内容。
(四)项目目的
完成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为全市自然保护地今后的保护与发展提供规划指引。
(五)成果
1、《丽水市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文本(纸质版30本、电子版)
2、规划图件:
《丽水市自然保护地现状分布图》
《丽水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分布图》
《丽水市自然保护地总体布局图》
三、时间要求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成果要求
成果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要求。
五、保密要求
1.中标人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
2.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