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明光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节水载体创建服务项目及自评估报告服务项目,包括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和《安徽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技术评估指南》要求,对明光市公共机构提供节水型单位创建技术服务及节水型小区及企业创建技术服务,开展节水创建技术服务并形成用水分析报告书;对创建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小区及企业工作资料进行总结汇编,形成创建节水型材料并通过有关部门现场审查验收和资料验收。以及对明光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估报告编制、评估佐证资料整理汇编、自评估验收技术支撑材料等。
(一)水平衡测试要求:
1、水平衡测试区域:本次水平衡测试及县级节水型载体申报,是为了加强用水设施管理,积极寻找降低用水成本的措施,共需完成69家单位(具体单位名称附后)等节水型载体的水平衡测试。
2、投标方应根据用水单位的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标准GB/T 12452-2008《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国家标准GB/T7119-2006《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的要求进行水平衡测试,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书,提交验收报告,保证通过验收。
3、投标方应调查水表配备情况,按照水表配备原则及水平衡测试工作要求向招标方提交水表配置方案。
4、投标方应调查用水单元、用水设施的基本运行状况。
5、投标方拟定水平衡测试方案,选择水平衡测试时段,确定测试参数和方法。以用水单位为水平衡子系统,测定各种水量参数,边测边改,按要求填写各类水平衡测试表,按用水流程,绘制水平衡方框图。
6、投标方应根据水平衡测试结果,对招标方各类用水情况进行分析,并计算招标方利用水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提出节水措施。
(二)节水型单位申报要求
1、指导申报单位开展相关制度建设,包含计量、统计、定期维修等节水管理和制度。
2、设计宣传标识,用于用水场所和器具显著位置张贴。
3、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要求,对申报单位节水器具普及率、用水器具漏失率和人均用水量等数据进行调查统计与分析。
4、对节水型申报单位的验收评定提供技术支撑。
5、对节水型申报单位支撑材料进行整理分析并形成创建节水型单位材料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和资料验收。
(三)节水创建清单
明光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名录 |
||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备注 |
1 |
中共明光市委办公室 |
政务中心大楼 |
2 |
中共明光市委组织部 |
|
3 |
中共明光市委宣传部 |
|
4 |
中共明光市委政法委员会 |
|
5 |
中共明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
6 |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7 |
明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8 |
中共明光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明光市档案馆) |
|
9 |
明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
10 |
明光市科学技术局 |
|
11 |
明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12 |
中共明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
13 |
中共明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
14 |
中共明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明光市监察委员会) |
|
15 |
明光市财政局 |
|
16 |
明光市农业农村局(市水产局) |
|
17 |
明光市商务局 |
|
18 |
明光市应急管理局 |
|
19 |
明光市审计局 |
|
20 |
明光市统计局 |
|
21 |
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
22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徽省明光市委员会办公室 |
|
23 |
明光市妇女联合会 |
|
24 |
明光市科协技术协会 |
|
25 |
明光市工商业联合会 |
|
26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明光市委员会 |
|
27 |
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经开区管委会大楼 |
28 |
明光市投资促进局 |
|
29 |
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30 |
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人防大楼 |
31 |
明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32 |
明光市交通运输局 |
交通大楼 |
33 |
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4 |
滁州市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 |
|
35 |
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36 |
明光市水务局 |
|
37 |
明光市文化和旅游局 |
|
38 |
明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39 |
明光市人民法院 |
|
40 |
明光市人民检察院 |
|
41 |
明光市公安局 |
|
42 |
明光市人民医院 |
|
43 |
明光市中医院 |
|
44 |
安徽省明光中学 |
|
45 |
明光市第二中学 |
|
46 |
明光市第三中学 |
|
47 |
明光市明湖学校 |
|
48 |
明光市滨河实验学校 |
|
★注:办公场所集中的单位统一按楼栋做水平衡测试,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分单位汇编。
明光市节水型企业建设名录 |
|
序号 |
企 业 名 称 |
1 |
润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 |
安徽榄菊日用品有限公司 |
3 |
明光瑞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序号 |
明光市节水型小区建设名录 |
1 |
紫阳小区(一期) |
2 |
紫阳小区(二期) |
3 |
赵府家园 |
4 |
三巽壹号院 |
5 |
中晨名都汇 |
6 |
碧桂园翡翠郡 |
7 |
状元府 |
8 |
明中名苑 |
9 |
中辰一品 |
10 |
英郡华府东郡 |
11 |
国强民府 |
12 |
祥生和家园 |
13 |
英伦华第 |
14 |
宜德天水湖 |
15 |
锦江华府 |
16 |
昌隆壹号 |
17 |
阳光御府 |
18 |
尚都首府 |
(四)节水评估报告编制
1)自评估报告应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要求,梳理各项指标要求和各单位任务分工指标进行测算和评估,编制明光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估报告,完成自评估佐证资料整理汇编,起草省水利厅组织的评估验收有关技术支撑材料。
2)编制依据:《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和《安徽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技术评估指南》及现场实际状况。
(四)时间、地点要求:
对符合测试条件的,投标方应于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单位申报材料汇编,自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成果审查。
(五)报价说明:
投标方应根据交易文件中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报价,所有招标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总报价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标书要求提供的水平衡测试服务总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勘察费、调试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评审费、申报材料编制费用、税费、招标代理费等以及交易文件中约定的所有一切费用,不含水平衡测试所必须加装分项计量水表装表费用和漏点维修费用。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
1、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T 12452-2008《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国家标准GB/T7119-2006《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和省级节水型载体创建的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2、方法:中标方应协助招标方组织的相关验收人员按本项目的国家标准进行评审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县级有关部门,申报县级节水型载体。
1、本采购项目的所有成果应包含水平衡测试有关规范及标准要求的所有内容,成果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提供12个月的免费咨询服务。
2、中标单位可提供优于本售后服务的其他服务。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招标小组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交易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所遇到的问题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