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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邵武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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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5110001353248 发布时间:2024-05-11 文档页数:76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4年邵武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为全面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以水定域、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加快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保障用水安全,响应《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通过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市、区)建设的通知》(闽水函﹝2024﹞194号),推动邵武市节水工作,结合邵武市实际情况,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依据《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行自评,达到85分以上,申请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省节水办将组织有关单位和有关市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评估,形成技术评估意见。省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进行现场验收,对通过验收且公示无异议的,认定其达到《标准》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参照标准(项号1)

1.《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

2.《福建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考核标准》(闽机管综〔2022〕24号);

3.《福建:行业用水定额》(DB35/T 772-2023)

4.《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18);

5.《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标准》

6.《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22);

7.《用水单位水平衡图绘制方法》(GB/T42031-2022);

8.《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24789-2022);

9.《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 164-2014);

10.《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2016);

1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1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

1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21-2002)。

注:以上标准若有更新的,参照最新标准执行。

(二)邵武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内容

1.调查摸底。

(1)根据《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要求,对邵武市节水工作现场进行调查,逐一摸底各项指标达成情况,明确各项支撑材料的责任分配,尤其是重点成员单位;(项号2)

(2)结合摸底情况指导召开创建成员单位动员会,梳理创建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分解表,并开展对接工作;(项号3)

(3)按照创建名单逐一进行现场摸底调查,弄清各单位供用水情况、节水管理与巡查台账、节水亮点情况、水表计量情况、用水器具情况等,逐一梳理各单位改造情况。(项号4)

2.宣传动员。

(1)组织创建邵武市节水型社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节水载体创建单位召开培训会议,重点讲解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内容以及载体创建工作开展明细,协助确定参会名单、制作培训日程表、制作培训课件、拟制培训通知等。(项号5)

(2)依照任务清单,指导各政府主管部门开展资料收集工作,对不符合评价要求或缺失的材料数据,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修订、审核、补充工作。(项号6)

(3)依据邵武市实际调查情况,编制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项号7)

3、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技术指导

(1)根据节水型社会评价赋分表进行任务分解,制定建设工作进度计划;(项号8)

(2)对辖区内节水基础工作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照标准,评估现状;(项号9)

(3)对已开展的版块工作,按照标准要求,评估资料的完整度以及是否符合要求;(项号10)

(4)对未完善或未达标的项目,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相关工作。(项号11)

4、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资料汇编

(1)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要求,开展原始证明材料收集工作,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分析、指导修正,生成指标结果。对未能达标数据指导有关单位进行整改,重新走访核实;(项号12)

(2)指导重难点工作及不完善工作的开展;(项号13)

(3)按照《福建省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进行自评,达到85分以上,汇编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按照省厅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项号14)

5.节水载体建设

(1)组织召开节水载体建设培训会,安排专家进行水平衡测试标准、日常节水管理和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创建申报培训,下发资料收集清单。(项号15)

(2)节水型灌区:依据水利部印发的《2021年全国大型灌区名录》、《全国中型灌区名录》和福建省大中型灌区名录,确定1万亩以上的节水型灌区名录;收集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邵武市节水型灌区创建、认定、复评的文件和节水型灌区创建过程材料。(项号16)

(3)节水型企业建设:确定重点用水行业企业节水型载体建设名录(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行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以及水平衡测试工作(节水企业建成率≥40%),计算其所占比例(水平衡测试报告和节水型企业报告每家企业各2本);(项号17)

(4)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确定公共机构单位节水型载体建设名录(市级机关和市直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以及水平衡测试工作,计算占比(水平衡测试报告和节水型单位报告每个单位各2本);(项号18)

(5)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协助确定居民小区节水型载体建设名录(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实行集中供水的城镇居民小区),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工作(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15%),计算占比(节水型小区报告每个小区各2本);(项号19)

(6)本次创建节水载体进行:安装计量设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安装计量设施,并根据按照节水型载体创建相关标准要求,提供现场安装服务。生活用水器具安装和改造。根据创建载体的调查报告、水平衡测试报告以及节水型载体创建相关标准要求,提出创建载体的生活用水器具改造实施方案,并提供现场安装和改造服务。部署节水载体管理系统。节水载体管理系统包涵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小区等节水载体管理系统。(项号20)

6.生活节水器具推广、节水宣传,提升社会节水意识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居民家庭进行生活用水器具调查,填写器具调查表(样本≥600份,需要在工作方案中提供样表),编制节水器具使用调查报告;(项号21)

(2)协助确定生活节水器具推广的场所(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印刷派发节水宣传传单,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项号22)

(3)全面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宣传工作,包括微信等新媒体宣传,设计印刷宣传标语和环保袋(印刷宣传标语≥1000份,环保袋≥1000个,需要在工作方案中提供样本),创建过程中张贴和发放。(项号23)

7.取水户计量设备的维护方案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邵武市已接入水利厅平台的取水户在线计量监测传输设备(RTU),按照福建省水利厅的最新平台接入要求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并且提供一套取水户流量实时监测运维系统(包含PC端和移动端小程序),对邵武市全域范围的取水户进行流量监测,展示全域的取水户的GIS数据,取水台账、到报率统计。对取水进行严格管控,对超出行业取水定额的超采成为进行警告。保障邵武市取水户计量监测系统稳定运行,服务期间确保能和福建省水利厅平台稳定对接。(项号24)

8.节水载体管理系统

(1)概况:节水载体管理系统通过数字孪生技术来展示全域节水载体的基本信息、用水情况、计量器具和节水设备状况。(项号25)

(2)用水情况:累计节水量:同比节水量和环比节水量;昨日漏失水量:根据昨日用水户数、夜间最小流换算昨日漏水量;人均用水情况:根据日、月、年时间维度展示节水载体的人均用水曲线、人均用水列表;用水情况:通过曲线图来展示选定日期内节水载体的用水曲线和用水总数。(项号26)

(3)漏损情况:展示节水载体的漏损情况。(项号27)

(4)动态水量平衡监测:展示节水载体的动态水平衡状况。(项号28)

(5)用水定额情况:根据用水量和定额标准对比用水定额情况。(项号29)

(6)计划用水管理:根据年计划用水量,系统自动换算每个月的用水计划,按月、年时间维度展示节水载体用水计划。(项号30)

(7)用水定额管理:依据“节水型社会评价赋分表-用水定额管理”评分标准进行开发,并根据邵武市实际情况设置录入相关数据。(项号31)

(8)计划用水管理:依据“节水型社会评价赋分表-计划用水管理”评分标准进行开发,并根据邵武市实际情况设置录入相关数据。(项号32)

9.节水型灌区信息化管控系统

(1)概况:掌握区域用水总量;水权交易功能,统计分析水资源利用情况,调节水权分配,农业水价改革台账数据统计;辅助制定节水办法,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遏制浪费。(项号33)

(2)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电子台账模块: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电子台账数据库。(项号34)

(3)灌区数据监测模块:对灌区的渠道水位、流量、水雨情、土壤墒情、气象等信息进行监测。(项号35)

(4)灌区用水计量台账模块:建立每个灌区灌溉用水计量台账数据库。(项号36)

(5)水权管理:水权分配:按照耕地面积和种植作物核定单位灌溉用水量,将农业用水分配到各用水户;水权交易:农户可将富余水权通过平台流转交易并获益。(项号37)

(6)阶梯水价管理模块:分类水价管理:根据经济作物高于粮食作物,地下水高于地表水的原则制定分类水。全域范围内可依据各村实际情况执行不同的水价;阶梯水价管理:阶梯水的计费周期支持月、季、年。阶梯数量可设,最多支持4阶。(项号38)

(7)智能节水灌溉功能模块:根据管道来水量及墒情数据自动控制滴灌带前端阀门的顺序开关。(项号39)

10.后期工作规划

提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后期工作规划。(项号40)

11.节水型社会成果影视拍摄

选取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素材,编写脚本,并邀请当地媒体拍摄高清影像资料,用于申报及现场汇报,并达到相关要求(5分钟以上,清晰度1080P)。(项号41)

12.资料收集与汇编

(1)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要求,开展原始证明材料收集工作,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分析、指导修正,生成指标结果。对未能达标数据指导有关单位进行整改,重新走访核实;(项号42)

(2)指导重难点工作及不完善工作的开展;(项号43)

(3)按照《福建省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进行自评,达到85分以上,汇编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按照省厅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项号44)

13.现场迎检工作指导

(1)确定现场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农业用水计量点、高效灌溉点等现场检查名单。(项号45)

(2)对接各检查名单中的单位,指导配合开展相关工作。(项号46)

(3)组织专家组对现场考核单位进行预检。(项号47)

(4)制作现场考核活动手册,提供给水利厅专家组,保证现场验收顺利通过,工作方案中需要提供手册框架样本。(项号48)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交货条件

通过福建省水利厅验收合格后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1、期次1,说明:通过福建省水利厅“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验收。

6

合同支付方式

1、本项目采购合同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项目通过福建省水利厅组织的验收,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其他商务要求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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