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说明:
1、本采购需求表中内容如与“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项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包含功能目标、技术指标) |
1 |
兴安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采购范围及内容:兴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一、项目背景 我国现行存在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多个空间性规划,各个规划在特定历史条件和发展时期均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些规划的理念和方法脱胎于工业文明,难以适应生态文明的需要,且规划之间缺乏协同,技术标准不一、内容交叉、空间重叠甚至相互冲突,导致规划审批效率不高。为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解决长期以来规划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2018 年 3 月国家实施机构改革成立了自然资源部,由自然资源部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2019 年 1 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编制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明确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2019 年 2 月中旬,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也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8 号),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进行了部署。2019 年 8 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进一步明确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部署。 兴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是对兴安县域及下辖各乡镇全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空间蓝图,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 基于上述背景和形势,现按照《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19〕87 号)、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广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8 号)、《关于加快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19〕215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兴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工作。二、项目类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三、规划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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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期限为 2020 年至 2035 年,基期年为 2019 年,近期到 2025 年,远期至 2035年。 四、编制依据 (一)《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 (二)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 87 号); (三)《广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 ;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开 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8 号);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期研 究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19]215 号)。 五、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求 (一)项目编制范围 (1) 县域规划范围:兴安县行政辖区范围,全域国土面积约 2332.48 平方公里。 (2) 县城规划范围:东至兴安镇源河社区,西至兴安镇冠山村、三桂村,南至兴安镇上塘村,北至兴安镇红卫村、南源村。包括兴安镇的城关居委、南源村、红卫村、自治村、塘市村、冠山村、护城村、福寨村、三桂村、道寇冠村、董田村、石坑村、柘园村,湘漓镇的源河村、花桥村、普头村,崔家乡的长冲村、上塘村,总用地面积约 95.03 平方公里。 (二)规划内容 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进行相应的规划专题研究,通过总体规划设计明确兴安县新时期发展目标和战略定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以下简称“双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下简称 “双评价”)研究基础上,摸清兴安县“两规”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面 临的形势,明确区域发展的优势资源和短板因素。在科学研判发展趋势、面临问题挑战的基础上提出国土空间发展战略目标,构建兴安县域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格局、生态保护格局、历史文化保护格局。在确定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格局框架内,统筹划定三区三线,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水系、绿地等要素配置,明确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目标、分阶段规划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下位规划需要落实的管控指标、边界和要求,并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三)编制技术要求 1、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成果成果包括基础和形势、目标与战略、三区三线管控、区域协调与产业发展、城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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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国土空间整治与修复、要素配置、县城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保障等章节,主要 内容包括: (1) 基础和形势 总结分析兴安县基本概况、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 土空间适宜性和面临的机遇挑战。 (2) 目标与战略 阐述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明确兴安县战略定位、空间格局, 以及各乡镇区域定位、国土利用引导和主要约束性指标。 (3) 三区三线管控 划定三区三线范围,明确相关空间规模及保护目标,提出“三区三线”管控细则 和不同用途之间的转换规则。 (4) 区域协调与产业发展 围绕一带一路、西江-珠江经济带、“南向、北联、东融、西拓”等国家和自治区 发展战略,研究提出产业发展目标及策略,引导兴安县产业合理化布局。 (5) 城乡统筹 提出兴安县城镇体系结构,合理制定城镇村体系布局,明确城乡空间人口规模、 建设用地指标等管控指标,提出城镇、乡镇、村庄发展指引。 (6) 国土空间整治与生态修复 明确城镇地区、农村地区、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区综合整治目标及范围, 提出重点整治项目及整治措施。 (7) 要素配置 统筹安排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及综合防灾体系布局。 (8) 县城空间布局规划 综合确定兴安县城市用地发展方向,明确县城空间布局,统筹规划县城支撑保障 体系,对总体城市设计、城乡风貌特色、水系和绿地系统建设提出原则要求。 (9) 实施保障 从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考核和动 态调整机制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专题研究成果 (1) 《兴安县现行空间规划实施评估》总结现行空间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和面临的突出问题,为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厘清问题、明确目标、提供治理方案。 (2) 《兴安县生态红线划定研究》摸清生态环境本地条件,提出生态环境保护策 略,明确生态保护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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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兴安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研究》分析耕地保护与建设的现状情况,按照耕地“三位一体”保护的总体要求,落实全县及各乡镇耕地保有量目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调整优化永久基本农田。 (4) 《兴安县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研究》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 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明确自然保护地范围,提出生态保护修复要求,提高生态空间系统性和完整性,明确自然灾害防治的主要目标和措施。 (5) 《兴安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研究》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根据兴安县资源环境承载力和适宜性评价结果,围绕建设适度、宜居、美丽的生活空间目标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6) 《兴安县县域村庄布局研究》综合评价市域村庄空间布局和村庄综合发展潜力,确定市域村庄类型,提出村庄分类发展指引;围绕区域发展战略,结合人口发展、 产业基础提出农村建设发展的战略,提出市域城镇村体系,确定村庄空间布局;协调安排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提出村庄设施布局原则,确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容。 (7) 《兴安县县城总体城市设计与景观风貌专题研究》深入分析影响城市风貌的各种因素,如:自然环境、社会人文、人工环境等方面,得出适合兴安县的形象定位, 提出城市风貌的总体控制要求和重点区域的控制要求。 (8) 《兴安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通过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分析区域资源环境禀赋条件,研判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问题和风险,识别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和生态极敏感空间,明确农业生产、 城镇建设的最大合理规模和适宜空间。 3、图件与数据库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的表达要求编制相应的规划图件,并采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 (四)县级成果内容 1、《兴安县现行空间性规划实施评估》等 8 个专题研究报告。 2、《兴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说明、图件、数据库。 六、兴安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求 (一)项目编制范围 乡镇域规划范围:兴安镇、湘漓镇、界首镇、溶江镇、崔家乡、高尚镇、严关镇、 华江乡、白石乡、漠川乡共 10 个乡镇。 (二)规划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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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促进乡镇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为核心,立足区域资源禀赋、承载能力和适宜性空间格局,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明确乡镇区域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统筹资源开发与利用、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城镇与产业发展布局、交通等基础设施开发布局等各项活动,完善规划管控体系,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三)编制技术要求 1、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成果 成果包括总则、发展目标与规模、总体空间格局与空间管控、生态空间规划、农业 生产空间规划、城乡生活空间布局规划、重大专项统筹规划、实施保障等章节,主要内容包括: (1) 总则 阐述乡镇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编制依据、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重点、规划 框架与作用。 (2) 发展目标与规模 阐述现状概况,回顾发展历程,提出规划的宏观要求,明确乡镇城镇定位与性质、 总体目标、核心指标体系、人口规模及城镇化水平、用地规模等。 (3) 总体空间格局与空间管控 明确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空间结构和管制目标,结合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 宜性评价,划定三区三线。 (4) 生态空间规划 阐述生态环境概况,提出规划目标与原则,确定生态空间及总体生态格局。提出重点生态空间发展指引,明确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明确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及重点项目。 (5) 农业生产空间规划 提出农业生产空间的目标与原则,明确农业空间布局,指引农业发展。提出耕地保 护与修复、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整治措施。 (6) 城乡生活空间布局规划 提出城镇发展目标与空间结构,明确镇村等级规模与职能结构、农村居民点布局规 划。明确镇村功能布局、土地使用规划、人均建设用地等,提出镇区空间拓展方向、增长规模、空间结构、主导功能区、用地结构及管控指标。 (7) 重大专项统筹规划 包括综合交通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住房规划与旧区更新、绿 地系统与公共空间规划、公用工程及环卫设施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导、综合防灾规划等。 (8) 实施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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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考核和动 态调整机制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图件与数据库 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表达要求编制相应的规划图件,并采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 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 七、成果要求 全部成果均应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文本(具体份数由双方协定),文图表的内容应一致。电子文本采用 Microsoft Word 格式文件,附表采用 Microsoft Excel 格式文件:绘制规划附图采用 GIS 软件的标准矢量格式和 JPG 格式;数据库采用符合国家 和自治区数据库汇总要求的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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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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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交付时间及地点 |
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交时间: (1) 专题研究成果:2020 年 9 月 20 日前提交专题初稿,2020 年 10 月 20 日前提专题征求意见稿,并按照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时间要求通过专家评审或 规划主管部门审查。 (2)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提交县级规划成果初稿;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提交县级规划成果征求意见稿,并按照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时间要求完成上报审批工作。 (3)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2021 年 3 月 31 日前提交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 划成果初稿;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征求意见稿,并按照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时间要求完成上报审批工作。 2、交付地点:兴安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3、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相关技术工作进度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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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符合自然资源部以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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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要求 |
售后服务期限从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之日起 1 年,售后服务内容包括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等技术支持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中标人在公开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安排专业技术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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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第一期支付:自合同签订后完成专题研究初稿,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30%;第二期支付: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征求意见稿,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合同签订金额的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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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支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市级审查,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合同签订金额的 20%; 第四期支付: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市级审查,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合同签订金额的 20%; 第五期支付:县级、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通过批准机关审批,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合同签订金额的 10%;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仟壹佰万元整(¥11000000.00)。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作相应无效处理。 2、中标人必须深入调查研究,按照规划编制的程序和要求完成规划。无上级文件明确规定要收费的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开展的前期调研及专题研究,不得另行收费。 3、中标人在开展规划编制的各个工作阶段,须与招标单位保持联系和沟通,报告工作进程、交流工作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