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兴安县 2021-2022 年上桂峡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前期工作
2、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0-G3-250056-HSHJ
3、采购项目实施地点:兴安县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根据勘察设计费的 85%作为本次招标上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此采购预算金额比例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并交付总体方案编制成果;2021 年 1 月20 日前完成并交付初步设计成果;其它成果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二、编制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有关规划:各地乡村镇兴战略规划、节水行动方案、灌溉发展规划、农田水利发展规划、水资源 综合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
3、有关技术标准:《灌溉与排水设计标准》GB250288、《灌区改造技术规范》GB/T50599、《灌区规划规范》GB/T50509、《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50363、《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600、《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灌溉渠道系统量水规范》GB/T21303、《取用水计量导则》GB/T28714、《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灌溉排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580 等。
三、兴安县 2021-2022 年上桂峡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 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大力实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补齐中型灌区工程体系短板,创新灌区管理体制机制,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兴安县 2021-2022 年上桂峡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体目标
上桂峡灌区本次规划设计灌溉面积为 4.3 万亩。为了满足该面积灌溉用水要求,必须续建配套完善总干渠、东西干渠、各支渠渠系。并对全部渠系采用节水改造措施,进行渠道防渗以及对原有渠系建筑 物进行维修、配套、推广节水灌溉新技术。
节水高效: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60 以上。
设施完善:骨干灌排水工程设施配套率、完好率 90%以上。
管理科学:管理人员经费到位率要求 100%;运行维护经费到位率 95%以上。
生态良好:灌排设施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五、兴安县 2021-2022 年上桂峡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建设任务
渠道防渗加固总长 49.658km,其中东干渠 18.648km,西干渠 31.01km。维修更新配套的附属建筑物共计 227 座,其中:闸门改造 136 座;新建人行桥 16 座;新建暗涵 8 座、改造箱涵 2 座;新建生活、清淤码头 41 座。农业水价改革措施:维修管理房 1 座 200 ㎡,安装智能量水设备、量水水尺、办公电脑投影仪、灌区沙盘,制作安装规章制度牌及标志标识牌 1 批。
六、兴安县 2021-2022 年上桂峡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的基本要求
1、兴安县 2021-2022 年上桂峡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前期工作招标(含总体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
2、调查灌区所属区域及灌区基本情况;
3、根据《2021~2022 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培训材料》编制总体方案;涉及灌区水管理体制改革、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等相关内容;
4、完成灌区电子地图(灌区一张图);灌区资源图、灌区水利工程布置图、灌区管理结构图、灌区水权分配图、灌区总图;(最终成果纸质版各 20 套以上,采购方根据需要可适量增加,成果资料刻录光盘 2 张。)
5、测绘要求:建立 D 级灌区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供(输)水线路纵、横断面图测量;重点区域 1:500 地形图测绘;1:2000DOM 正摄影像图航测、制作;灌区相关附属设施测量;
6、地质勘察:按照相关地质勘察规范要求编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附图,主要成果包括(不限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区域综合地质图、工程地质总平面图、工程地质纵剖面图、工程地质横剖面图、 主要建筑物综合地质图、天然建筑材料产地分布图、各钻孔柱状图、土工试验报告等。
7、根据《2021~2022 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体方案》,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
七、付款方式
1、中标人完成并提交总体方案编制成果,采购单位一个月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 25%;
2、中标人完成初步设计, 经审批通过并向采购单位提交初步设计成果资料, 采购单位 1 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40%;
3、中标人完成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向采购单位提交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 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32%,并无息退还中标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4、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 待工程实施项目完工验收 1 个月内无设计质量问题, 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5、采购人每支付一笔进度款前, 中标人必须提供相应数额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