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预算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除采购方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或数量外,合同总价按中标价不作调整,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有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人员住宿与交通、办公费、设备、材料、文本费用、技术服务、验收评审、利润、税金等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二、总体定位
“花园乡村”是浙江“新时代美丽乡村”的丽水版,是以浙江“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为基础,以创建“花园乡村先行地”为目标,以培育乡村生活目的地为切入点,以“丽水之干”不断擦亮生态底色,通过建设、经营和管理花园乡村,推进丽水乡村高质量绿色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载体和重要路径。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浙西南革命精神”引领推进丽水乡村高质量绿色发展。以建设花园乡村为主攻方向,促进丽水市生态产品价值高效转换,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城乡居民共建共享的丽水特色新时代美丽乡村。
四、总体目标
2020-2022 年,以“花园村庄、花园田园、花园民宿、花园庭院、花园风情带”为环境创建要求,按“五景、五色、五治”为特征,打造花园乡村 150 个。全市美丽乡村各项建设评价指标高于全省实施要求,将丽水美丽乡村建设成具有“生态优先的乡村环境仪态、优雅美丽的空间肌理形态、集约发展的美丽经济业态、红色繁荣的乡风文明神态、人人参与的综合治理姿态、诗意富足的幸福生活状态”特色品质的花园乡村,使丽水花园乡村成为共享休闲花园、生态文明花园、健康养生花园。
1.共享休闲花园。以共建共享为目标,以“红绿融合”为发展路径,以村庄花园化、景区化为手段,打造长三角区域的核心休闲花园。通过城乡互动的乡贤回归、人才回乡、技术回援、文化反哺,促进城乡双赢的环境共享、经济共享、文化共享、幸福共享。
2.生态文明花园。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构建花园乡村“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对标国际标准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系统保护要求,巩固长三角绿色生态屏障功能,各项生态环境指标全国领先。
3.健康养生花园。充分发挥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品牌效应,以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为抓手,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康养产业,推动农家乐民宿、休闲观光农业、健康养老产业、避暑康养等产业建设,打响原真性突出的丽水花园乡村度假品牌,成为知名的花园康养度假目的地。
到 2025 年,全市花园乡村美丽图景基本展现,沿“瓯江、绿谷、诗路”联县连景、跨山统筹形成丽水市四大“花园 组团”,即莲青缙生态经济花园、龙庆经典文创花园、遂松乡村振兴花园、云景民旅风情花园,使“花园乡村”建设“成样板”,率先形成全国领先的花园建设模式,将丽水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 花园乡村建设达到国际一流水平,丽水“花园乡村”成为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响亮品牌,成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美丽中国建设的示范区。
五、基本原则
1.突出对标一流,引领发展。
对标国际一流的乡村建设发展治理经验,高标准建设花园乡村,为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丽水智慧、丽水经验、丽水模式。优先支持和鼓励发展生态绿色农业、生态工业、生态特色服务业,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2.突出生态为底,彰显特色。
充分遵循自然规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在提升生态资产和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高效有序开展花园乡村建设,使花园乡村成为丽水的生态底色,彰显丽水大花园与众不同的特质。建立最严格的生态保护机制,对水、大气、土壤、垃圾等进行综合治理,对山体、森林、水体、植被等自然资源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全面保护。
3.突出全域统筹,协同推进。
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全域、全要素的统筹机制,推进资源要素在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内统筹配置,谋划生态产业统筹布局、平台设施共建共享,协同推进丽水花园乡村建设和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最终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转换。
4.避免破坏性建设,留住乡愁。
强化“以人为本、节约集约、绿色低碳、乡土风情”的建设理念,完善村庄规划,注重传统村落的保护。在建设过程中既要满足现代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乡村生态功能需求,改善人居环境;又要保护自然风貌和传统遗存,弘扬传统文化,突出农村特色,留住乡愁乡情,形成具有浙西南山村特色的村庄风貌,特别要避免破坏性建设。
5.突出改革创新,打造示范。
聚焦制约丽水乡村领域改革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把生态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经济优势,着力推动体制机制、智慧监管、科技支撑、许可认证等方面改革创新,力求所提各项政策措施管用有效,努力打造一批花园乡村样本和建设创新平台。
六、工作进度要求
要求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并提交《丽水市花园乡村建设规划》初稿;后续根据采购人进度要求协助配合采购单位组织专家评审;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丽水市花园乡村建设规划》成果终稿。
七、项目成果要求
按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稿,并提交《丽水市花园乡村建设规划》成果稿(包括成果报告文本、附表)10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本word版本和PDF版本各1份,电子版图纸PDF和CAD各1份。
本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单位所有。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
八、保密要求
1、供应商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
2、供应商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服务要求
1、服务响应:未经采购单位许可,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工作期间,要求在12小时内响应采购单位提出的疑问并及时提交解释说明或修改意见。
2、项目负责人须全过程参与项目及各阶段项目成果的交流、汇报等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做好项目的评审、审批工作。
3、本项目所需相关资料均由采购人协助中标供应商获取。
十、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额的30%;待成交供应商完成《丽水市花园乡村建设规划》初稿后支付合同额的20%;《丽水市花园乡村建设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且成交供应商提交相关成果资料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十一、违约责任
成交人未履行本协议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