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红花岗区 2018 年度植被恢复项目示范林工程,建设地点为遵义市红花岗区金鼎山镇,建设内容为栽植红不软桃 13500 株、柑橘 7400 株等。根据贵州省林业局《关于下达 2018 年度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黔林规函[2019]25 号)文件及施工设计图,项目建设规模 400 亩,建设投入为 80 万元,红花岗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计划表中采购预算金额 79.69 万元。
2、依据
根据遵义市红花岗区财政局文件《关于对红花岗区 2018 年度植被恢复项目示范林工程预算的批复》(遵红财评审[2020]89 号文件)。
(1)采用定额: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发布<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等五部计价定额的通知》(黔建建通[2017]205 号)文件(2017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由于本工程为绿化工程,采用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计算。清单采用贵州-2013 规范。
(2)人工费执行:黔建建通[2017]205 号文件规定:一类综合用工单价为 80 元/工日,二类综合用工单价为 120 元/工日,三类综合用工单价为 135 元/工日。
(3)机械台班单价执行:黔建建通[2017]205 号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划》(2015)规定。
(4)税率标准执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贵州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黔建建字[2019]317 号)文件(2019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
(5)规费费率执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贵州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费费率的通知》(黔建建字[2019]317 号)文件(2019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
(6)主要材料价格参照《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 年第 4 期)计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缺项的部分材料参照遵义市同期市场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