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高质量水源林工程造林,总面积18487亩,其中补植套种7887亩,更新改造2100亩,封山育林8500亩,宣传牌11块,后期抚育两次(封山育林抚育一次)。主要分布在贝墩镇、东水镇、林寨镇、彭寨镇、古寨镇、长塘镇、优胜镇、下车镇和阳明镇、阳明镇。具体详见造林工程量统计表。
附表:造林工程量统计表
标段 |
实施范围 |
造林类型 |
施工面积 (亩) |
预算金额 (元) |
|
镇 |
村 |
||||
标段一 |
下车 |
群峰 |
补植套种 |
1005 |
1062127.57 |
标段二 |
下车 |
群峰、兴隆 |
补植套种 |
1037 |
1095904.56 |
标段三 |
优胜 |
新联、优镇 |
补植套种、更新改造 |
1038 |
1102430.30 |
长塘 |
四围 |
||||
阳明 |
富联 |
||||
标段四 |
古寨 |
梅华 |
补植套种 |
731 |
772909.38 |
标段五 |
贝墩 |
河溪、三多 |
补植套种、更新改造 |
889 |
941782.58 |
标段六 |
彭寨 |
泮溪 |
补植套种 |
1111 |
1174021.20 |
标段七 |
贝墩 |
武联、新南、慎行 |
补植套种 |
1054 |
1113850.29 |
标段八 |
东水 |
新桥、董源 |
更新改造 |
1120 |
1285565.21 |
标段九 |
林寨 |
新坪 |
补植套种 |
1105 |
1167687.12 |
东水 |
六联 |
||||
标段十 |
东水 |
六联 |
更新改造 |
897 |
1029855.62 |
标段十一 |
阳明镇 |
梅径、梅埔、书塘 |
封山育林 |
8500 |
1153222.17 |
合计 |
18487 |
11899356.00 |
|||
1、投标人须对项目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2、本项目将评选综合得分排名前11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12名、第13名分别为第二、三中标候选人,各中标人按评审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为序优先选择上述11个标段中任意一个标段,1个中标人只能选择1个标段。 若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为13家或以上,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11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采购包1(和平县2023年高质量水源林工程造林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造林时间在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造林栽植工序,造林后抚育不少于3年4次,即种植后当年7~8月份要进行第一次抚育,当年10~11月份进行第二次抚育,种植后第二、三年的5~6月份分别进行第三、四次抚育(第二、三年抚育资金另行安排)。封山育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设计一次抚育,时间为当年10~11月份。封育期限为3年(2023年5月至2026年5月)。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和平县2023年高质量水源林工程造林造林地分布于贝墩镇(武联、新南、慎行、河溪、三多等村)、东水镇(新桥、六联、董源等村)、林寨镇新坪村、彭寨镇泮溪村、古寨镇梅华村、长塘镇四围村、优胜镇(新联、优镇村)、下车镇(群峰、兴隆等村)和阳明镇富联村。封山育林地分布于阳明镇(梅径、梅埔、书塘村)。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20%,双方签订合同后,成交人完成林地清理、挖穴整地工作后,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工程进度款;
2期:支付比例20%,当成交人完成回土、施基肥至全面完成种植工序全部工程量后,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工程款的20%;
3期:支付比例60%,当成交人完成全部抚育追肥工作,造林成活率达 95%以上,即项目整体竣工,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工程款的30%,余款在造林后第二年春季补植并经验收合格后,待县财政评审中心结算后拨付工程款的30%。 |
验收要求 |
1期:项目施工结束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请建设单位组织自查验收,同时无条件配合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核验。验收内容主要内容包括造林地点、面积、树种、初植密度、造林成活率、林木长势、当年抚育情况等,确保验收时的当年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林木长势良好。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报价要求:,(1)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场地整理费、苗木费、栽植费、抚育费、人力成本、税金、交通等和履约过程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所投标段预算金额。 (2)采购预算金额:11899356.00元,(其中标段一:1062127.57 元、标段二:1095904.56 元、标段三:1102430.30 元、标段四:772909.38 元、标段五:941782.58 元、标段六:1174021.20 元、标段七:1113850.29元、标段八:1285565.21 元、标段九:1167687.12 元、标段十:1029855.62 元、标段十一:1153222.17 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按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85%的,须做出成本说明及该投标报价承接过同类项目的案例(包括合同以及用户评价书,用户评价书评价为差的不予认可),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提交的资料判定低于成本价的,按投标无效处理。未能提供成本说明及该投标报价承接过同类项目的案例(包括合同以及用户评价书,用户评价书评价为差的不予认可)视为低于成本价报价,按投标无效处理。 (3)本项目采用下浮率进行报价(以百分比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X.XX%),投标人对每标段的报价=标段最高限价*(1-报价下浮率)。 (4)项目标段最终结算=以县财政评审中心结算或到位资金为准*(1-成交下浮率)。
服务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组织足够人员进场施工,以确保施工进度。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组织足够人员施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造林、抚育全部工程 90%以上的,或对验收不合格的不整改、不按时返工的采购单位有权当即终止合同,不支付一切款项。 (2)成交人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和林区治安工作。做好人员登记、做好安全防护,严禁违章作业;做好防火、用电用气安全,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作业;遵守乡规民约,不得损毁他人农作物和其它财物等;要注意搞好环境保护、清洁卫生,特别是不要污染当地水资源。若成交人不能履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造成污染水源、破坏环境等而影响到造林、抚育林地调整问题的由成交人负责,成交人需按规定自行为民工购买劳动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人负责。 (3)成交人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中途退场,采购单位不给予验收及支付已实际完成工程款。
项目要求:,(1)投标人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应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工作任务。 (2)投标人必须承诺成交后能够完全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 (3)成交人不允许将本次采购合同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
其它要求, 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采购人将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并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采购人的合同义务。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业主提供的配合条件(如有)。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造林服务 |
和平县2023年高质量水源林工程造林项目 |
项 |
1.00 |
11,899,356.00 |
11,899,356.00 |
100.0 |
农、林、牧、渔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和平县2023年高质量水源林工程造林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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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造林地概况 本项目造林地现状均为疏残林、火烧迹地,海拔在140~445m之间,坡度13~25度不等,成土母岩以花岗岩为主,土层为薄土层至中土层,土壤腐殖质含量中等,主要为红壤和赤红壤。疏林地植被灌木种类主要有桃金娘、白背叶等,平均高度约150cm,盖度20%左右;草本种类以芒箕、芒草为主,平均高度约100cm,盖度60%左右;林地立地条件较好,比较适宜林木生长;优势树种为衫、松,不同层度底受松材线虫病侵染,平均病死树约为0.2株。火烧迹地为2022年迹地。
(二)造林地分布 和平县2023年高质量水源林工程造林造林地分布于贝墩镇(武联、新南、慎行、河溪、三多等村)、东水镇(新桥、六联、董源等村)、林寨镇新坪村、彭寨镇泮溪村、古寨镇梅华村、长塘镇四围村、优胜镇(新联、优镇村)、下车镇(群峰、兴隆等村)和阳明镇富联村。封山育林地分布于阳明镇(梅径、梅埔、书塘村)。本项目造林面积9987亩,封山育林8500亩,共区划作业小班130个,其中:造林作业小班59个、封育小班71个。 高质量水源林按乡镇面积统计表 单位:亩、个
(三)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令第698号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5、《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通过,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6、《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7、《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 8、《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 9、《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18); 10、《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 11、《营造林总体设计规程》(GB/T15782-2009); 12、《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2007); 13、《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03); 14、《水源涵养林建设规范》(GB/T26903-2011); 15、《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 16、《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GB/T18337.2-2001); 17、《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18、《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管理办法》。 19、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局造林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林规〔2022〕1 号); 20、《广东省主要阔叶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44/245-2021); 2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 22、《营造林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组成及深度要求(试行)》(LY5141-1999); 23、《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方法》(2003年修订); 2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 (林生发〔2022〕94号) 25、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05〕117号); 26、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高质量水源林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粤林函〔2021〕235号); 27、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广东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粤办函〔2021〕343号); 28、河源市林业局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河源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河林函〔2022〕63号)。 (四)设计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服务功能,不断满足社会对森林生态和林产品的需求,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要根据当地自然气候条件、立地条件、树种生长特性,选择最适合的造林树种,以达到最佳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3、坚持生态优先、多效益兼顾的原则。以发挥森林生态功能为前提,林相改造工程建设的苗木应完整保留原有自然树冠,禁止使用截杆苗木造林。在林相改造工程建设中,大力种植经济价值高、材形具佳、景观效果好的珍贵优良树种,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4、坚持科技支撑的原则。要充分依靠科学,实行科学造林,科学育林,积极采用已有科技成果和先进的生产技术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5、坚持种、抚结合的原则。既要重视造林各工序的施工质量,又要重视幼林抚育,要把幼林抚育作为高质量水源林建设的一项重要工序。 (五)作业类型设计 根据造林地立地条件和植被状况,应用森林生态学、恢复生态学和现代林业发展的理论和方法,选用稳定性好、抗逆性强、树体高大、冠幅宽大、根系发达、枯枝落叶丰富且易于分解的优良乡土树种,通过补植套种、更新改造和封山育林措施营建优良乡土阔叶树种混交林,扩大森林面积,调整林种树种结构,提高森林质量与效益,增加森林的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森林服务功能。本项目结合造林地的实际情况,分别设计补植套种、更新改造、封山育林等3个作业类型。 高质量水源林作业设计类型表
1、更新改造。选择火烧迹地,采取人工植苗方法进行更新改造,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植被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能力。施工面积2100亩。 2、补植套种。选择现有疏残林(残次林)的林地,在原有林分下进行人工套种、补植,增加目的树种密度,改善林分状况。施工面积7887亩。 3、封山育林。选择了郁闭度小于0.5的新造林地进行封山育林。设计面积8500亩。 (六)造林技术设计 高质量水源林工程主要是通过造林和封育措施,对无立木林地进行生态修复,对低质乔木林地进行封山育林,改善森林结构,增加林地碳密度,从而增加森林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与一般造林相比,在造林地选择、造林树种选择、营造林工程技术措施以及造林主伐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根据《广东省高质量水源林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技术要求进行造林技术设计。 1、造林措施 (1)树种选择 树种选择是造林成败的关键。造林树种的选择必须充分考虑气候与土壤方面的因素,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水源林树种;选择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为主,乔木要求树体高大、冠幅宽大、根系发达、枯枝落叶丰富且易于分解的品种;选择抗逆性强(耐旱、耐瘠薄、抗风、抗病虫害等)的树种;选择具有改土培肥作用、具有固氮根瘤的树种;在不影响主要生态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选择搭配一些观赏性高的树种,达到生态效益与绿化美化的协调统一。 和平县区域位于东江流域建设区,结合本区域的气候、土壤、水文等立地条件,本项目选择红锥、杨梅、火力楠、红花荷等4个树种作为造林树种。 1.1红锥 红锥是常绿乔木,树高可达30m,优良速生树种,适应性强,荫生长极强,生长迅速,分布区较广,在适生的气候范围和中等立地条件,树高年生长可达1m以上,胸径1cm,材积年生长可达15m2/公顷;木材材质硬、重中等,抗虫、耐腐,为群众喜用。红锥萌发力强,木材发热量高,也是优良的薪炭材树种;红锥凋落物多,改良土壤和涵养水源的作用很大,为华南丘陵地区与松、杉或其他阔叶树混交造林的上选树种。 1.2杨梅 属于杨梅科杨梅属小乔木植物,又称圣生梅、白蒂梅、树梅,具有很高的药用和食用价值。杨梅枝繁叶茂,树冠圆整,初夏又有红果累累,十分可爱,是园林绿化结合生产的优良树种。孤植、丛植于草坪、庭院,或列植于路边都很合适;若采用密植方式来分隔空间或起遮蔽作用也很理想。杨梅树是常绿阔叶乔木,树高可达15m,胸径可达66cm,枝叶茂密,含水量大,冠幅大,树形紧凑,树皮较厚,萌发力强,具有耐火树种和抗火树种的特性,是用来营造防火林带的理想树种选择。 1.3火力楠 火力楠又名大叶锥栗、闽粤栲,为壳斗科常绿乔木。火力楠喜光,但幼树耐荫,为深根性树种,萌芽力强,可萌芽更新;对立地要求不严,较耐旱瘠;黎蒴很系发达,固土力强,生长速度快,枝叶繁茂,落叶量大,是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的优良生态树种和海拔850m以下丘陵山地次生林的先锋树种。 1.4红花荷 金缕梅科红花荷属常绿乔木,高可达12m。红花荷为中性偏阴树种,幼树耐荫,成年后较喜光,要求年均温度19℃-22℃,耐绝对低温-4.5℃,适于花岗岩、砂页岩发育成的红壤与红黄壤,酸性至微酸性土,在土层深厚肥沃的坡地可长成大径材,在干旱瘠薄的山脊地能生长。红花荷花美色艳,花量大,花期长,12月下旬至翌年春3月红花满树,蔚为壮观,为良好的庭园风景树和优良的木本花卉。红花荷材质适中,花纹美观,耐腐,是家具、建筑、造船、车辆、胶合板和贴面板优质用材。 (2)林地清理 造林前进行林地清理,采用带状清理或小块状清理,清理的杂、灌、草采用带状或块状堆沤,以提高土壤肥力。结合我县的林分现状和实际操作,设计林地清理采用带状方式进行,清理宽1.5米的种植带,在林地清理过程中应尽量保留不影响造林的原生植被。不得采用全面劈山、炼山的方式进行林地清理。 封山育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采用块状清理,尽量在临窗等空地种植。林地清理要加强对造林地原生散生树木和灌木的保护保留,打穴的位置刚好有乔木和灌木时,应将穴位置前移或后移。陡坡和易水土流失地段沿等高线一定距离应保留原生植被保护带。林地清理宜尽早完成。 (3)营造模式。采用随机混交造林模式,本项目根据结合和平县本地近年来的造林经验,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地选择适合当地生长、具有较强抗旱性和耐贫瘠性、抗逆性强、生长速度较快、生态景观效益好、经济价值较高的乡土阔叶树种,营造多树种混交林。 造树种配置比例(以十分法表示)为红锥:杨梅:火力楠:红花荷=3:2:2.5:2.5,封山育林树种配置比例(以十分法表示)为杨梅:火力楠=5:5。同时,采取行间混交和株间混交相互结合的混交方式。 (4)整地 整地植穴的大小能加快促进苗木生长的有利因素,是提高苗木成活的有利条件。本项目采用明穴整地,套种补植、更新改造、封山育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植穴规格为50×50×40cm。同时,在挖穴时把表土置于植穴的两旁,将心土放于植穴的下坡处。整地挖穴宜早不宜迟,尽量在造林前2023年5月底前完成,让穴土有一段风化、熟化时间,有利于改善土壤的理化状况、清除土壤中的病虫害、提高土壤肥效和保水能力。 植穴原则上按照水平布设,上、下两行植穴呈“品”字形分布,部分地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如避开原有树木、石头等)局部位移,采取不规则式随机布设,不强调严格的横直成行,但要求保证单位面积密度和适当的株行距。陡坡和易水土流失地段整地时要限制清林和减少整地作业面积。 (5)造林密度 根据培育目标、立地条件、树种选择科学确定合理的造林密度,本项目更新改造的造林密度设计为89株/亩,即株行距3.0米×2.5米;补植套种的造林密度设计为74株/亩,即株行距3米×3米。封山育林的补植密度为10株/亩,在林窗等空地种植,株行距3米×3米。 (6)造林时间 本项目造林时间设计在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造林栽植工序,以春雨季造林为主,栽植时应提前了解雨情情况,应在土壤充分湿透后的阴雨天进行。 (7)苗木要求 本项目选用Ⅰ级品质优良的容器苗,苗木要求一年生以上,地径 0.8cm、苗高 80cm 以上(其中红锥要求地径 0.5cm、苗高 50cm 以上,红花荷地径 0.6cm、苗高 60cm 以上)、顶芽饱满、生长旺盛、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确保达到预期的造林效果,提倡优先使用无纺布容器苗和轻基质容器苗。苗木必须执行“两证一签”制度,即苗木应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检查合格证和标签,禁止使用带病虫害的不合格苗上山造林。 (8)回土与基肥 穴土经过风化后,在春季造林前一个月即要回填穴土。回土时要打碎土块并清除石块、树根和草皮,回土时先从植穴上方及左右两边深锄表土回填,然后再回心土,当回土至半穴时施放基肥,并与底土充分混匀,然后回土至满穴,等基肥发酵后再栽植,以防基肥发酵伤根,并充分发挥的基肥作用。本项目基肥设计使用复合肥(NPK含量≥45%)。更新改造的复合肥施用量为每株0.3kg,补植套种、封山育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复合肥施用量为每株0.5kg。施肥时应注意与穴土充分混匀后放入穴内,防止肥料受雨水冲刷流失,造成水体污染。特别对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不得滥用化肥,并对肥料种类、施肥数量、次数等具体情况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 (9)栽植技术 采用营养袋苗造林,必须除袋后带土栽植。栽植时需将营养土浸水1分钟左右,提倡使用ABT生根粉处理后再栽植。先在植穴中央挖一个比苗木泥头稍大稍深的栽植孔,剥去苗木的包扎材料或营养袋后,带土轻放于栽植孔中,扶正苗木并在苗木四周回细土,使苗木与原土紧密接触,继续回土至穴面,然后轻提苗用手把回填土压实,再回土成半月形,以减少水分蒸发。施工期间技术人员应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加强质量检查,确保栽植质量。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及宣传。 (10)补植 栽植后15天左右,全面检查苗木的成活情况,发现缺株、死株及时进行补植,确保造林成活率达到95%以上。 (11)抚育与追肥 抚育是促进苗木生长,提高造林成效和林木保存率的关键和重要措施,提倡栽植后应坚持连续三年进行抚育。本项目设计造林后抚育不少于3年4次,即种植后当年7~8月份要进行第一次抚育,当年10~11月份进行第二次抚育,种植后第二、三年的5~6月份分别进行第三、四次抚育(第二、三年抚育资金另行安排)。封山育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设计一次抚育,时间为当年10~11月份。 本项目抚育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松土、除草、培土和补植。抚育技术如下: 11.1割灌除草:割除带内遮荫而显著影响其生长发育的杂灌杂草和藤本植物,以利于幼树获得较好的生长空间和水肥优势。割灌除草的带宽1.5米。封山育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采用块状割灌除草,半径为1米。 11.2松土扩穴:割灌除草后,以植株为中心松土扩穴半径不小于0.4m。 11.3追肥:松土、扩穴后,采用将肥料追施于施肥沟内,然后用土覆盖,以防肥料流失,提高肥料使用效率,确保抚育效果。采用环状沟(离植株约30 厘米)埋施,更新改造、补植套种、封山育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复合肥施用量均为每株0.25kg。 11.4培土:追肥后进行培土,将幼树周边土壤回覆形成半径0.4m的圆形平台。 11.5补植:抚育时发现缺株、死株,应及时进行补植,确保造林当年成活存率达到95%以上。 (12)日常养护。本项目日常养护主要是做好告示牌,提示森林防火信息;进行护林巡逻,预防山火和人畜破坏等以确保造林成效。 12.1造林宣传牌。为提高群众对高质量水源林建设的认识,增强群众爱林、护林、造林的意识和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按照集中连片面积大、造林成效后能形成一定规模的原则,在群众往来活动较为频繁地段的主要路口或进出林地的村庄旁设置永久性宣传牌。本项目共设置永久性宣传牌11块,造林项目每个标段设置1块,封山育林项目每个封育区1块。宣传牌采用镀锌管及镀锌铁皮制作,高1m,宽1.5m,支柱长2.6m,支柱直径0.06m,间隔0.8m,埋入地里0.8m,画面采用电脑喷绘,柱脚用混凝土基础固定。宣传牌内容以宣传教育为主,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时间、造林密度、造林树种或封育措施和期限等内容。 12.2森林保护措施。建立森林保护责任制,把森林保护落实到人,由和平县林业局指定专职护林员,防止人畜破坏。 12.3森林防火措施。和平县林业局建立了完善的森林“三防”体系,应将本项目建设纳入到和平县林业局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目标责任制中,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统一步署,统一管护,统一检查,统一验收。 12.4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综合管理方针,掌握病害虫发生发展规律,做好林木病情、虫情监测,采取正确的病虫害防治措施,做到及早、及时、有效防治,治点保面,控制病源木、虫源地,把病虫害的危害控制到最低限度,有效地保障新造幼林的正常生长。项目施工期间将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应纳入到和平县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负责的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中,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开展监测;同时,利用护林员经常在林区巡视的优势,对护林员进行病虫害预测预报技术的培训,让护林员兼任病虫害预报员,定期汇报,若发现有病虫苗头及时组织治理;制订奖励制度,对预报有功者进行必要的奖励。通过调查,设计范围内的疏残林中以松、衫为主,目前和平县各县镇均有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为此造林地发生松材线虫病应及时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除治。发现的松树病(濒、枯)死木,采取择伐措施进行清理除疫。根据病(濒、枯)死木的区域条件及实际情况采取烧毁、粉碎(削片)、钢丝网罩、套袋消杀等方式处理。 (13)造林验收。项目施工结束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请建设单位组织自查验收,同时无条件配合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核验。验收内容主要内容包括造林地点、面积、树种、初植密度、造林成活率、林木长势、当年抚育情况等,确保验收时的当年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林木长势良好。 2、封育措施 根据封育区立地条件和封育目的,按照《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18)和《广东省封山育林条例》的有关标准,采取封育措施,禁止垦荒、放牧、砍柴等人为的破坏活动,并结合人工辅助育林措施,保护植物的自然生长,促使恢复形成森林植被。 本设计封育区有一定目的树种、生长良好、林木覆盖度较大,设计采用半封方式,封育期限为3年(2023年5月至2026年5月),封育类型为乔木型,根据各小班实际情况实施人工管护和促进天然更新。 (1)补植。按照地带性典型植被类型分布规律,结合气候、土壤、立地类型等生境条件,合理选择适宜本地树种,注重苗木质量,科学配置,营造人工植物群落,突出季相变化,强调生物多样性,确保林分质量,努力构建多树种、多层次的复合型森林生态系统。封山育林补植的树种配置比例(以十分法表示)为杨梅:火力楠=5:5,封山育林补植密度为10株/亩,在林窗等空地种植。 (2)标牌。在封育区周边的醒目位置,如主要山口、河流交叉点、交通路口及人为活动频繁地段,树立封山育林警示牌。宣传牌采用镀锌管及镀锌铁皮制作,高1m,宽1.5m,支柱长2.6m,支柱直径0.06m,间隔0.8m,埋入地里0.8m,画面采用电脑喷绘,柱脚用混凝土基础固定。并载明项目名称、封育单位、封育面积(xx亩)、封育起止时间等具体内容。 (3)人工巡护。在封育期限内充分发挥护林员人工巡护主体职责,主动宣传国家森林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有效制止违反本实施方案及其他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并及时报告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发现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及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协助办理林业违法案件;协助完成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保护森林资源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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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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