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本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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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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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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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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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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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完成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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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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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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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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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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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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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一年。如考核合格、履约良好,甲乙双方均同意续签,在年度预算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后两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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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合肥市(含各县、区、巢湖市)范围内重点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检测,包括环巢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巢湖环湖防洪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三达标一美丽”工程等项目的监督检测。
三、服务需求
1、服务范围:由合肥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实施、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采取定期监督检测与随机抽样检测相结合的办法。定期监督检测即年初列出计划,按月安排;随机抽样检测即对重点、社会关注度高或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的项目采取不预先通知的随机、加密监督检测。
2、服务要求
(1)检测内容为:a、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抽样检测包括水泥、钢筋(包含钢筋焊接件)、砂、石、土样颗粒分析、击实试验等。b、工程实体质量检测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砂浆强度、土方压实度、相对密度、堤防、大坝等的外观尺寸等。
(2)检测成果:每次监督检测任务完成后,3日内向合肥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反馈检测结果,在规范周期内及时出具监督检测报告。
(3)本地化服务能力:成交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在本地设立固定的检测场所、人员、设备且满足项目检测要求。
3、服务质量标准
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质量检测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4、人员配备
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检测人员,人员配备要科学合理,岗位设置要全面,可操作性强。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的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即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供应商按计划实施检测,因随机抽样检测增加的工作量所产生的费用也包含在本次报价内,请供应商综合考虑,谨慎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