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石鼓镇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控制价:832980.00元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项目基本情况:
1、①公路沿线:歇马街进口垃圾池-----青山、石鼓交界处;②镇区:石鼓供电所营业厅----石鼓农贸市场加油站;包含⑴卫生院前大桥过桥---石鼓镇珠山小学前公路垃圾池;⑵石鼓农贸市场一、二期;⑶镇区河道金星桥----万人坝段,珠山小学前河道即珠江河石鼓大桥到珠山小学前河段,建仁桥河段;河道垃圾打捞;⑷镇区背街小巷;⑸道贯嘴街道一个收集箱清运。③新建垃圾站维护保养;④收集箱的维护保养,垃圾及时入箱;⑤勾臂车、垃圾转运车的维护保养。
3、垃圾收集清运:负责安放在镇区范围内的垃圾桶及垃圾池的收集并转运至上马垃圾填埋场。
(二)服务内容
1、街道道路、人行道、及河道的保洁; 2、镇区垃圾的收集清运。
(三)工作标准
1、清扫保洁标准。
1.1班组人员安排自行制定。
1.2作业时间:6:00-11:00,14:00-17:00(实行8小时清扫保洁制)
1.3清扫要求:①清扫时,应按人行道路面、树圈及周边、车行道路面、下水口的顺序进行全面清扫。②归拢的垃圾靠边打堆,及时收集,不漏收。清扫道路时不得将垃圾扫入窨井、花坛绿地。③清扫道路时须推扫,不得漏扫、甩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④保洁时,巡回走动,用小扫把、拣拾器等工具及时清除路面的垃圾。⑤发现有人随地乱扔垃圾,应及时进行劝阻。发现路面被严重污染时,应马上向管理部门汇报,并立即进行清理。⑥果皮箱垃圾清掏每日不少于2次,并巡回检查,发现垃圾满溢应及时清理,果皮箱清洗擦拭每日不少于1次。
1.4质量要求: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环卫保洁规定。达到“六无六净见本色”的标准要求,(“六无”即无堆积杂物和暴露垃圾堆、无砖瓦土砂石、无烟蒂槟榔渣果皮纸屑等白色垃圾、无污泥积水灰渍、无人畜粪便痰涕、无卫生死角、无杂草;“六无”即路面净、树穴眼净、路沿石净、沟眼净、花坛周围净、路面墙角净、果皮桶净);
1.5按照湘潭县美丽乡村办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要求做好迎检工作以及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期间和突击任务等有关环境卫生工作,镇区外的服务项目按实结算。
1.6承包单位要承诺以诚信为本,以服务为宗旨,承诺所承包的环卫作业均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各项临时作业及整改通知均按要求及时完成。
1.7除生活垃圾外,如需清运,甲方应相应拨付款项。
2、道路清扫标准
2.1道路保洁质量要求达到路面整洁,排水口清洁,无残留污水,无残积沙土,道路沿线垃圾收集容器等公共设施无明显污迹,沿路可视范围内无乱张贴(乱涂写)、无白色垃圾等。
3、垃圾收集标准。
3.1作业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垃圾收集,对所有现作业区域内垃圾桶(箱)不得少收、漏收。
3.2作业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办理车辆年审手续,限速作业,要有醒目标志,保持车容整洁。
3.3作业车辆在收集途中应密闭运输,无漫溢、遗撒、滴漏现象,车内垃圾不得过夜。
4、河道清理标准:河道中间和两边白色垃圾及漂浮物需及时清理,环卫工人每天清扫河道两边白色垃圾,河道内请专业人员打捞白色垃圾(一周2次)。
(四)服务所需作业车辆、人员及工具要求
1、作业车辆:电动快速保洁车不少于一台,垃圾收集车不少于一台,勾臂车不少于一台,垃圾转运车不少于一台。
2、作业人员: 基本配置不低于12人。
3、作业工具要求:以上每人有专业服装、衣帽,保洁员必须有必备的保洁工具(清洁小板车、铁锹、扫把手套等)。
(五)服务经费构成
1、服务经费由劳动法规定的作业人员工资、保险、福利等一切费用、服装费用、临时性突击迎检、培训、税金、作业工具费、作业设备折旧费、燃油、维修保养费、车辆保险费、管理费等组成。
(六)劳动用工的相关约定
1、中标单位必须与所有清扫保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缴纳各项社保金,在此期间,发生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2、中标单位必须按时按月支付清扫保洁人员工资,不得拖欠。
(七)付款方式和服务年限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根据季度考核结果,于次月10日前支付季度服务费用;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
2、服务期限:一年。
3、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4、响应时间:按合同要求。
五:其它要求:
1、★非湘潭地区注册的投标人需承诺若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在湘潭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否则视同放弃中标资格。
2、★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