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供应商应对竞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甲方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竞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而提出异议。
2、供应商应注意下列内容:
采购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的商务、技术或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竞标。
3、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4、本次服务采购最高限价为55.00万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2020年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文版运营与维护服务 |
1项 |
本次服务采购主要目的是为了继续做好2020年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运营工作,保证网站健康发展,打造高效惠民网上政府。 ★一、服务范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等要求做好南宁市政府门户网站2020年日常建设和运营服务工作,主要服务包括: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文版)的日常信息采编发布、网站日常美工设计制作、网站运行监控及技术维护、网站检查监管自查整改、网站安全管理、在线访谈现场服务,开展政策解读和热点事件回应,设置南宁市统一网上办事服务窗口,搭建南宁市统一网上互动交流平台,提供约集约化平台子站技术支持,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等服务。 本次服务期截止2021年4月30日。如因成交人正式开始服务时间晚,采购人有权顺延服务期。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网站日常信息采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等文件要求,做好南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文版)日常信息采编发布更新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本级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及时做好国务院文件的抓取、转载和宣传工作,做好信息内容的策划、采集、编制和发布,加强值班审看,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准确、服务实用好用。 信息采编内容范围要求: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政务要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转载上级政府网站、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发布或转载信息时,应注明来源,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信息采编数量要求:完成网站日常信息采集、加工、录入工作,保证信息及时性、时效性,内容和标题贴切,录入文字不出错,每周更新信息保证在550条以上,保证每个栏目达到更新频率的满足《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的要求,2020年更新量不少于26000条。 信息采编发布时间要求:“今日南宁”、“领导活动”、“图片新闻”等栏目要求在每日早上8点前更新完毕,其余工作动态类栏目上午完成更新,转载国务院信息、信息公开类栏目、解读回应类栏目应及时更新。 ★2、网站日常美工设计制作 负责做好南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文版)日常美工设计和制作工作,完成网站首页版面调整、修改、网站模板制作、网页制作、布局调整、栏目调整、网站兼容性处理等日常服务,完成专题网站、专题栏目的设计制作(全年完成专题制作数不少于6个),及时处理网站存在的各种网页问题。 ★3、网站运行监控及技术维护 负责提供南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文版)页面技术保障工作,做好网站运行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建立24小时读网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编辑、审核和发布相关稿件。加强日常监测,对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每日浏览网站内容,特别要认真审看新发布的稿件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确保网站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4、开展网站普查自查整改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做好南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文版)日常自查、自改、常态化监管等工作,成交人提供及安排专业扫描监控工具和专人人工值班的方式24小时对网站进行监控,排查处理避免网站存在: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互动回应差、服务不实用等单项否决项目,及时处理扣分项目,增加加分项目,确保网站以优异通过自治区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抽查监管任务。 ★5、协助做好网站安全管理工作 成交人要协助采购单位做好网站安全防护管理工作,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杜绝网站出现以下安全问题: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秘密。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对安全攻击(如页面被挂马、内容被篡改等)没有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严重安全事故。 (5)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发稿日期等)。 (6)因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6、在线访谈现场服务 根据采购人的工作要求,成交人负责提供南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文版)在线访谈节目专题制作及现场访谈服务。 要求2020年开展不少于10期的“向人民承诺-电视问政” 节日现场录制,每期节目期间安排五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同步文字速记、文字直播、拍照、文字稿对等工作,实现南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对问政现场实行图文实录,负责对参与问政节目的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做好每期在线访谈节目的技术服务工作。 要求提供每年不少于20期的新闻发布会发布现场服务工作,每期新闻发布会期间根据市委宣传部、发布主办单位的工作部署,提供发布会专题制作、现场速记、文字直播、拍照等服务,提供新闻发布会网上直播。 ★7、开设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栏目 成交人负责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南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文版)开设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栏目版块。 (1)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政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时,要同步做好网络政策解读方案。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出台时,在政府网站同步推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或开展的访谈等,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 (2)做好社会热点回应。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作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 ★8、设置南宁市统一的网上办事服务窗口 负责在南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文版)开设南宁市统一的网上办事服务入口,发布本市、办事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集中提供网上办事服务。整合业务部门办事服务系统前端功能,提供主题分类办事服务、办理指南、办事指引等,综合提供在线预约、在线申报、在线咨询、在线查询以及公众评价等功能,实现网站统一受理、统一记录、统一反馈。细化规范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办理机构、联系方式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确保内容准确,并与线下保持一致。 ★9、搭建南宁市统一的网上互动平台 负责搭建南宁市统一的网上互动交流平台,根据工作需要,实现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功能,为听取民意、了解民愿、汇聚民智、回应民声提供平台支撑。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列清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以及有关统计数据等。开展专项意见建议征集活动的,在网站上公布采用情况。以电子邮箱形式接受网民意见建议的,要每日查看邮箱信件,及时办理并公开信件办理情况。 ★10、集约化子网站站的技术支持服务 负责对约600个全市集约化政府子网站及用户提供日常技术支持工作。 (1)每年对各级网站维护人员进行网站应用指导,以适应各单位信息维护人员变更情况和网站发展的需要。 (2)技术指导 通过7×24电话支持,为县(区)、部门网站提供及时、完善的技术支持。 (3)指导县(区)、部门网站改版,根据政府网站绩效考核评估指标,指导县(区)、部门网站进行改版。 (4)指导县(区)、部门网站开展网站普查自查整改工作。 (5)协助对子站进行局部调整。 ★11、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 在南宁市大数据发展局的指导下,做好了“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微信推送的内容通过原创、整合以及转载3种形式进行内容制作,内容长度不受限,将更为侧重于资讯的进一步编辑、整理,以文字+图片的形式进行发布,特殊情况将以视频、音频、图解等形式发布。 12、其他服务 (1)定期通报维护情况。根据运维情况分析,提出建议和方案; (2)每次发生较大故障及时通报采购人责任人,处理故障后需提供故障处理报告。 (3)对服务范围内故障排除制定应急预案并实施。 (4)英文域名www.nanning.gov.cn年度使用费用由成交人负责支付。 (5)协助做好网站日常监管工作。 (6)配合做好剩余独立建站的网站集约化迁移建设工作。 (7)因工作实际需要,按照业主要求对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页面进行改版工作。 三、服务实施要求: ★1、现场常驻服务 服务期间,成交人必须派驻一支七人的运营服务小组到采购人单位现场服务,运维服务期间服务人员组按采购人的正常工作考勤制度,全年每天8:00至22:00有人现场值班,随时支撑最新信息发布,其余时间安排人员电话(或手机)值班服务,实现7×24小时运维服务。 2、服务团队人员构成要求 (1)现场常驻服务团队人员共七人,构成要求: 服务总监1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采编主管1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采编录入员2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技术人员2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美工人员1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服务人员必须具有高政治素养,有责任心,无违法犯罪纪录。 四、服务质量考核验收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的抽查结果、上级监管结果和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进行评定。如因成交人服务质量原因造成网站被上级抽查存在单项否决、得分低等情况通报,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人相关责任。 |
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1年(至服务期满并验收合格之日止)。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安排7人驻场服务,提供7×24小时实时技术支持,提供现场值班、24小时热线电话、远程在线诊断和故障排除、现场响应以及Email和传真支持服务,对于接到的用户技术咨询、故障,负责制定故障响应机制,故障响应时间不能高于10分钟,一般故障排除时间不能高于10分钟,重大故障排除时间不能高于1小时,如不能排除,需采用备用方案使网站能够使用。 ★五、为确保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市集约化平台的正常运行,成交人必须熟悉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操作技能和运营管理规范,如成交人签订合同后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履行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取消合同,并追究成交人法律责任;如因成交人在服务期间操作不当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产生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人资格并按影响程度追究相关法律负责。 六、其他要求 1、报价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2、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提交项目服务方案,人员全部驻场完毕后,一次性付款。 ★3、成交人必须安排不少于7人驻场服务人员,开始服务时向采购人提交服务人员名册,服务期内驻场服务人员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驻场服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日常工作考勤制度进行考勤备案,服务期内不允许成交人随意更换运维人员,如果成交人确因无法抗拒的原因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提供一名具有同等资历、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替换该职位。 4、安全与保密问题: (1)成交人不允许设置“后门”,不允许发布各类违法信息。 (2)成交人应无条件接受项目采购人单位的保密约定,包括在合同期结束后承诺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涉密责任。 5、磋商供应商具备网站运营服务能力,如有请在磋商文件提供与网站(内容管理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产品登记证书或政府网站运维的业绩证明文件(提供项目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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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 无 。 (列明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名称及文号或编号,若无则写“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