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火车站周边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项目智能交通维保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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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9150000107001 文档页数:115页 所需下载券:10
青岛火车站周边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项目智能交通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进行采购。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1.3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出现违约、服务质量很差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相关费用,并将相关情况向监管部门提出,由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服务要求

2.1项目概况:

主要是对青岛交警支队建设的青岛火车站周边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项目-智能交通工程建设所有内容进行维护。对外场设备进行日常巡检、保养、检修、更换、迁移、拆除、安装、调试等,并对配套内场(含机房)的设备进行巡检、保养、维修及软件维护等。通过运维工作,保持设备正常运转并达到要求。

2.2项目维护边界:

2016 年后建设的其他城区智能交通项目未对本次维护项目中的设备及软件等进行替换或升级。因此,本项目维护范围为青岛火车站周边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项目-智能交通工程的全部建设内容。

2.3维护工作目标

维护单位需准备必要的服务备件及易损易耗品以保证系统可用率、服务闭合率及关键系统运行指标等达到以下要求。

2.3.1系统可用率

★通过项目运维(不可抗力的地震、战争情况除外),使系统可用率保持在 95%以上。通过运维平台每日自动进行计算,计算出系统可用率,数据每 24 小时更新一次。系统可用率=实际正常运营时间(运营总时间-故障总时间)/运营总时间。(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对以上要求进行响应。)

注:统计周期为 1 分钟,数据更新周期为 24 小时,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天统计当月指标。不可抗力的地震、战争情况除外。

2.3.2服务闭合率

★通过项目运维(不可抗力的地震、战争情况除外),使服务闭合率保持在 95%以上。通过运维平台每日自动进行计算,计算出服务闭合率,数据每 24 小时更新一次。服务闭合率=满足服务等级的工单数/工单总数。(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对以上要求进行响应。)

注:数据更新周期为 24 小时,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天统计当月指标。不可抗力的地震、战争情况除外。

2.3.3时间响应

★维护单位做到 7×24 小时电话响应,365 天×24 小时随时接收来故障通知,保证 10 分钟内响应,并在限定的时间内解决故障。(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对以上要求进行响应。)

根据内外场故障的紧急程度和对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将故障按类型划分为不同的服务响应级别,制定相应的响应和解决时间,确保及时修复。详见下表:

 

服务时间

 

服务级别

 

故障类型

 

时间类型

限定时间(h)

单一故

并发

故障

 

 

7×24

 

 

I

管控平台故障;信号红绿冲突,黄闪、灭灯;核心服务器及存储类软件故障,数据库故障,核心交换机死机、防火墙故障,批量数据异常; 路口断电;消防类故障。

响应时间

0.17

到达现场时间

0.5

故障解决时间

1

 

 

7×24

 

 

II

信号方案修改,监控软件及系统故障、诱导屏控制卡故障,诱导显示内容与发布内容不一致,违法抓拍类配置修改,视频违法抓拍软件故障。

响应时间

0.17

到达现场时间

0.5

1

故障解决时间

2

 

7×24

 

III

信号离线,通信断开及超过规定时间未上报设备状态;机房精密空调故障;拼接屏故障,其他非核心服

务器故障。

响应时间

0.17

到达现场时间

0.5

1.5

故障解决时间

3

 

7×24

 

IV

 

电警、卡口、超速类硬件故障

响应时间

0.17

到达现场时间

0.5

2

故障解决时间

6

 

7×24

 

V

交换机、存储类硬件故障,网络故障,摄像机、云台、镜头等设备故

障、图片和视频聚焦及清晰度调整,相机位置调整,单一的交通流故障、单点传输设备故障,补光灯故障,诱导屏显示异常或小范围坏块。

响应时间

0.17

到达现场时间

0.5

6

 故障解决时间

24

7×24

 

VI

效果下降类(未达国标)问题处理包括电警、视频、卡口等,流量检测。

响应时间

0.17

到达现场时间

10

10

故障解决时间

36

 

7×24

 

VII

土建类、工程类、线缆敷设、井盖、杆件盖修复、杆件检修等故障,及

其他除 I-VI 故障(暂不具备恢复条件的除外)。

响应时间

0.17

到达现场时间

0.5

12

故障解决时间

48

注:(1)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故障解决时间均为独立考核时间段,非累积时间。

(2)响应时间为接到故障后录入运维平台并完成派工的时间。

2.3.4其他关键系统运维指标

2.3.4.1交通信号调优覆盖率 100%。

2.3.4.2交通流信息采集及发布准确率 90%以上。

2.3.4.3监控、闯红灯电子警察、卡口、超速等非现场执法类设备捕获率、有效率、识别率等指标不低于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2.3.4.4各设备的系统校时与市局的系统校时保持一致,整体误差不超过 3s。

2.3.4.5故障解决时间内,对不能修复的设备,购买不低于原有指标参数的硬件进行更换。

2.4维护内容要求

2.4.1外场维护要求

主要包括外场巡检、外场维修、外场设备养护等内容。通过外场维护,保证各子系统稳定运行,维护单位需保证系统可用率、服务闭合率均在 95%以上(不可抗力的地震、战争情况除外),并每月提报服务工作总结。

2.4.1.1外场巡检要求

对外场各子系统涉及的全部设备及基础设施进行巡检,巡检结果登记造册,并于每月的 5 日前将上个月的巡检结果报交警支队。具体要求如下:

(1)外场设备的巡检频率不少于 1 次/月。维护单位应制定合理的巡检计划,通过外场巡检,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并对可现场修复的故障进行维修,对现场无法修复的设备,及时更换备件后返原厂进行专业维修。正常情况下设备的维修返修周期最长不得超过 30 天。对不能修复的购买不低于原有指标参数的硬件进行更换;在维修完成后重新进行现场安装调试,设备的维修返修不能对项目的使用效果造成影响。

(2)对所维护范围内的设备建立电子档案并及时更新(含通讯管线、手井等)。

(3)维护单位应按“一点一表”的原则详细记录巡检时间、巡检人、巡检内容、发现的问题及采取措施等,并拍摄相关照片,每月汇总一次,并刻制成光盘后报交警支队统一留存。

(4)遇有重大活动或特殊勤务时,按活动路线或勤务路线提前巡检,并将巡检结果以书面形式报交警支队。

(5)遇有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增加巡检力量,并按规定启动相应预案。

(6)对土建类设施(含管道、检查井、各设备机箱机柜)进行清理,如有线缆标签丢失需及时补打;及时更新维护管线汇总图。

(7)在巡检中按照交警支队要求频次收集电费信息。

具体巡检内容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巡检范围及内容

 

 

 

 

 

 

 

 

1

 

 

 

 

 

 

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前端

(1) 信号路口涉及的全部设施,包含但不限于信号机、信号机柜、各类电源板、相位板、车检板、I/O 板等信号机内板件、溢出检测线圈、各方向感应线圈、LED 条屏、通讯倒计时牌、车行和人行灯(灯杆、灯具、灯芯)、新建倒计时牌、行人按钮、遥控器及天线、各类杆件机柜的基础、防雷、接地(半年测试一次,并出具测试记录)、底座、支撑架、杆件、管道、线缆(整理和标签)、接线井、配电箱、取配电设施、线路供电情况、电表箱、接地极、信号路口联网设备和线路及与之相关的配套设施辅材等的日常维护、巡检、抢修、清洁、定期检修保养、保障及遮挡物清理等;

(2) 信号灯杆、信号灯、倒计时、信号机机柜结构件是否有锈蚀、倾斜、损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被附着其他设施;

(3)检查井有否遗失、沉降、损坏;

(4)线缆挂牌是否遗失、开挖过的道路是否沉陷、破损;

(5)交通设施之间、交通设施与交通组织是否存有矛盾冲突,是否存在歪、斜、倒现象,是否存有非法小广告;

(6)信号设施供电电缆和控制电缆是否外露、破损、漏电,机箱和杆体是否带电;或因道路积水、城市内涝可能造成信号设施漏电的情况。

 

交通诱导系统前端

(含条屏)

(1)交通诱导前端涉及的全部设施,包含但不限于诱导屏体 LED 发光单元(故障点满足国标要求)、嵌入式工控机、开关电源、风扇等诱导屏体内板件、加解密设备、遥控器及天线、各类杆件机柜的基础、防雷、接地(半年测试一次,并出具测试记录)、设备机箱、底座、支撑架、已有龙门架

安装架及配套螺栓固定件、杆件、管道、线缆(整理和标签)、接线井、配电箱、取配电设施、线路供电情况、电表箱、接地极、诱导联网设备和线路及与之相关的配套设施辅材等的日常维护、巡检、抢修、清洁、定期检修保养、保障及遮挡物清理等;

(2)检查屏体是否正常,有无花屏、黑屏等现象;

(3)设备箱是否密封、倾斜,门和锁是否有破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 被附着其他设施;

(4)设备杆件是否存在歪、斜、倒现象及安全隐患,杆件观察口盖板是 否遗失、损坏,固定螺丝松动;

(5)检查井盖有否遗失、损坏;

设施供电电缆是否外露、破损、漏电,机箱和杆体是否带电;或因道路积水、城市内涝可能造成设施漏电的情况。

2

 

 

 

 

 

 

 

 

 

 

 

3

 

 

 

 

 

 

 

 

 

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前端

(1) 电子警察路口涉及的全部设施,包含但不限于闯红灯抓拍一体机、补光灯、前端录像存储器、工业以太网交换机、机箱、护罩、支架、红灯检测器、各类杆件机柜的基础、防雷、接地(半年测试一次,并出具测试记录)、底座、支撑架、杆件、管道、线缆(整理和标签)、接线井、配电箱、取配电设施、线路供电情况、电表箱、接地极、联网设备和线路及与之相关的配套设施辅材等的日常维护、巡检、抢修、清洁、定期检修保养、保障及遮挡物清理等;

(2) 设备箱是否密封、倾斜,门和锁是否有破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 被附着其他设施;

(3) 补光灯是否白天处于开启状态,灯及护照固定螺丝有否松动造成安全隐患;

(4) 设备杆件是否存在歪、斜、倒现象及安全隐患,杆件观察口盖板是 否遗失、损坏,固定螺丝松动;

(5) 每个月应该对所有设备进行捕获率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相应对设备进行调整改善;

(6) 检查井盖有否遗失、损坏;

(7) 设施供电电缆和控制电缆是否外露、破损、漏电,机箱和杆体是否 带电;或因道路积水、城市内涝可能造成设施漏电的情况;

(8) 巡检卡口及电警补光灯夜间是否正常工作。

 

 

 

 

 

 

4

 

 

 

 

 

卡口、超速系统前端

(1) 前端涉及的全部设施,包含但不限于抓拍一体机、补光灯、闪光灯、前端录像存储器、工业以太网交换机、机箱、护罩、支架、检测线圈、线圈检测器、各类杆件机柜的基础、防雷、接地(半年测试一次,并出具测试记录)、底座、支撑架、杆件、管道、线缆(整理和标签)、接线井、配电箱、取配电设施、线路供电情况、电表箱、接地极、联网设备和线路及与之相关的配套设施辅材等的日常维护、巡检、抢修、清洁、定期检修保养、保障及遮挡物清理等;

(2) 设备箱是否密封、倾斜,门和锁是否有破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 被附着其他设施;

(3) 补光灯是否白天处于开启状态,灯及护照固定螺丝有否松动造成安全隐患;

(4) 设备杆件是否存在歪、斜、倒现象及安全隐患,杆件观察口盖板是否

遗失、损坏,固定螺丝松动;

(5)每个月应该对所有设备进行捕获率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相应对设备进行调整改善;

(6)检查井盖有否遗失、损坏;

(7)设施供电电缆和控制电缆是否外露、破损、漏电,机箱和杆体是否 带电;或因道路积水、城市内涝可能造成设施漏电的情况;

巡检卡口及补光灯夜间是否正常工作。

 

 

 

 

 

 

 

 

5

 

 

 

 

 

 

 

视频系统前端

(含高点)

(1) 前端路口、路段、高点涉及的全部设施,包含但不限于一体机监控摄像机和配套镜头、工业以太网交换机、机箱、护罩、支架、各类杆件机柜的基础、防雷、接地(半年测试一次,并出具测试记录)、底座、支撑架、杆件、抓拍提示牌、管道、线缆(整理和标签)、接线井、配电箱、取配电设施、线路供电情况、电表箱、接地极、联网设备和线路及与之相关的配套设施辅材等的日常维护、巡检、抢修、清洁、定期检修保养、保障及遮挡物清理等;

注:高点监控需出具物业确认的巡检记录。

(2) 设备箱是否密封、倾斜,门和锁是否有破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 被附着其他设施;

(3) 检查设备、杆件是否歪斜及存在安全隐患,相机镜头是否朝向监视 路段,杆件观察口盖板是否遗失、损坏,固定螺丝松动;

(4) 检查井盖有否遗失、损坏;

(5) 设施供电电缆和控制电缆是否外露、破损、漏电,机箱和杆体是否 带电;或因道路积水、城市内涝可能造成设施漏电的情况。

 

 

 

 

 

 

 

 

 

 

6

 

 

 

 

 

 

 

 

 

交通流采集系统前端

(1) 前端路口、路段涉及的全部设施,包含但不限于微波、地磁、工业以太网交换机、机箱、各类杆件机柜的基础、防雷、接地(半年测试一次, 并出具测试记录)、底座、支撑架、杆件、管道、线缆(整理和标签)、接线井、配电箱、取配电设施、线路供电情况、电表箱、接地极、线路及与之相关的配套设施辅材等的日常维护、巡检、抢修、清洁、定期检修保养、保障及遮挡物清理;

(2) 检查区域内是否有树枝、物体遮挡;

(3) 每个月应该对流量准确率测试,并记录汇总为表格进行调整;

(4) 检查流量检测相机防护罩除尘,固定螺丝有否松动造成安全隐患, 监测区域;

(5) 设备箱是否密封、倾斜,门和锁是否有破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 被附着其他设施;

(6) 设备杆件是否存在歪、斜、倒现象及安全隐患,杆件观察口盖板是 否遗失、损坏,固定螺丝松动;

(7) 检查井盖有否遗失、损坏;

(8) 设施供电电缆是否外露、破损、漏电,机箱和杆体是否带电;或因道路积水、城市内涝可能造成设施漏电的情况。

2.4.1.2外场维修要求

维护单位需组织人员、车辆对故障进行及时修复,并在限定时间内修复完成,保证外场设备正常使用,并满足相应的技术要求。要求在运维平台进行维修全过程管理, 维修记录(含现场维修影像资料、维修确认单)登记造册,于每月的 5 日前将上个月的维修结果报交警支队。具体要求如下:

(1)及时做好项目范围内系统的故障维修工作,确保系统设备运行正常,并提供 7×24 小时紧急故障处理。

(2)在收到故障报修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赴现场排查原因、并积极修复。在赴现场时需携带必要且足够的工具、备品备件等。

(3)当设备维修或设备迁移需要暂时封闭施工路段时,须向辖区大队进行报备, 经批准后方可封闭施工。

(4)因机箱、杆件被撞等原因,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故障抢修,应在接报后 1 小时内到达现场,拍摄现场照片,并同故障报修单一并提报交警支队。

(5)如发现设备有被盗的嫌疑,应立即拍摄现场照片,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 将现场照片、报案材料提交交警支队。

(6)维护单位应按“一点一表”的原则详细记录维修时间、维修人、故障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等,并拍摄相关照片,每月汇总一次,并刻制成光盘后报交警支队统一留存。

(7)当遇到相机、补光灯等高空设备故障时,需立即安排高车组赴现场维修。

(8)对无法现场修复的设备,拆除后邮寄至设备厂家进行专业维修,并进行备件更换,在维修完成后重新进行现场安装调试。设备的维修返修不能对项目的使用效果造成影响。正常情况下设备的维修返修周期最长不得超过 30 天。对不能修复的购买不低于原有指标参数的硬件进行更换。

(9)对损坏的管道、检查井进行及时维修。

(10)做好因智能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导致的设备设施迁移、增点及其杆件的拆除和复建等其他运维工作。

(11)第三方故障发生后,维护单位应立即对证据进行收集,提供勘察报告,对故障情况进行确认,具备施工界面后先行修复,妥善保管好拆除设备,由维护单位负责追偿并加强安全性防护、巡检管理,并书面报送支队,支队给予协助。每周及每月对故障修复情况进行阶段性汇总。对于追偿无果的第三方故障,经相关单位及部门确认后可纳入维修工作量,采取据实结算的方式结算。

注:第三方原因包括:占掘路、地铁施工迁移、偷盗、供电单位或交通事故造成的设备遗失、损害以及断电、非正常断网。

(12)因第三方不具备修复界面等原因导致的长期故障点位,经支队确认后,可不纳入考核。

(13)维护单位需确保外场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要求,做好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在维护、检测等工作中, 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要求制定安全施工规范,包括人员安全防护装备等,保证安全。因交通事故、施工安全等原因导致的经济赔偿和诉讼等责任,一律由维护单位承担,交警支队不承担任何责任。

(14)维护单位应积极配合交警支队完成其他与运维相关的业务工作。

★(15)为保障高点监控的正常使用,维护单位须承担小区物业或业委会用电费用缴纳与协调工作。(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对以上要求进行响应。)

2.4.1.3外场设备养护要求

每次养护时,维护单位应按“一点一表”详细记录养护时间、养护人、养护内容等,并拍摄养护前、后的对比照片,刻制成光盘后于下半年度首月 15 日前交主管部门统一留存。具体要求如下:

(1)养护频率不少于 1 次/半年。

(2)对油漆掉落、生锈的机箱、杆体进行补漆。

(3)对机箱内外部、摄像机等设备的灰尘进行清洁,包括防护罩擦试,前视玻璃除尘,遮挡物清理等日常清洁保养。

(4)维护单位须按照美丽青岛行动有关杆件、箱体美化的要求,对杆件、箱体的进行广告清理、补漆、美化及杆件合并等,及时进行保养和维护。

2.4.2内场维护要求

通过内场运维,保证项目内场各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并对外场运维进行管理及配合支持。

2.4.2.1系统整体运行状态确认及故障派工

(1)每天通过管控平台、运维平台确认项目各系统的整体运行情况(每 1 小时巡检 1 次)。

(2)利用支队现有运维平台对设备进行轮巡,同时判别设备是否故障。

(3)值守支队指挥中心保障电话 66572865 以及其他各个故障报送渠道,并对故障信息进行及时派工。外场维护人员依据派工信息进行维修并反馈至支队后,配合支队管理人员进行确认,若确认修复,在平台记录修复结果,本次维修流程闭合;若未按时修复,需先确定未修复的原因,并由交警支队进行书面确认,作为考核依据。夜间(19:00-7:00 时)负责机房(含消防)的视频巡检工作。

2.4.2.2设备效果巡检及故障派工

通过管控平台、运维平台,对电子警察、卡口、违停抓拍、测速、诱导、监控、信号机、流量检测器等本维护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的运行效果、质量及是否达到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巡检。

处理流程与 2.4.2.1 系统整体运行状态确认及故障派工处理流程一致。

2.4.2.3网络维护

对本项目在支队建设的网络设备进行日常运维,每月定期将网络交换设备的配置进行备份,并在网络配置有改动时,随时进行备份。按照交警支队要求,定期进行系统漏洞扫描及其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对自行发现和上级通报的漏洞及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和技术指导。同时更新补丁,安装必要的防护软件。故障恢复后需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制定网络优化方案,避免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对故障现象和解决方法进行总结。以上工作的处理流程与 2.4.2.1 系统整体运行状态确认及故障派工处理流程一致。

2.4.2.4服务器维护

对服务器进行运行状态检查、并对服务器定期进行全方位检查和维护,确保服务器正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检查服务器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有指示硬件故障报警,如有报警按照响应时间进行修复。

(2)检查操作系统,通过查看系统日志等方式分析判断系统的运行状况,同时提出改善建议。

(3)检查 CPU、内存、磁盘、网络等的使用情况,记录异常信息,分析判断可能的故障原因,第一时间提出修复建议。

(4)在不影响设备及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每月定期清理磁盘的系统垃圾文件。

(5)按照交警支队要求,定期进行系统漏洞扫描及其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对自行发现和上级通报的漏洞及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和技术指导。并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并安装必要的防护软件。

(6)检查时钟同步软件运行情况。

以上工作的处理流程与 2.4.2.1 系统整体运行状态确认及故障派工处理流程一致。

2.4.2.5机房维护及故障派工

(1)对于本项目在支队建设的数据处理设备、传输设备、通信设备、部署软件及配套动环、消防等所有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巡检、抢修、清洁、定期检修保养及保障。

(2)对交换机、多业务光端机、光纤模块、取配电设施、供电线路等机房所有设备进行日常巡检、维护、清洁、抢修、定期检修保养及保障。

(3)检查必备的工具、安装光盘等是否完整;检查、整理各类线缆;检查、整理、更新各类标签和 KVM 设置。

(4)通过网管系统和平台运维模块,对各网络设备及防火墙等端口、流量、链路进行实时监视和统计,及时对各类软硬件设备、链路出现的异常情况的报警,根据故障危害等级,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保障网络和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

(5)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定期保养补给;每年度出具由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提供的机房消防检测合格报告,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对机房动力环境报警实时准确检测,维护人员要及时查看,按照预案进行处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巡查,建立并执行机房登记制度,定期检查机房门禁和录像存储介质。

(7)每月对相关数据及配置进行定期备份,同时当核心配置更改后,及时进行备份。

(8)严格执行公安部、省厅、市局、交警支队关于机房管理的相关规定。

2.4.2.6档案管理

维护单位需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并指派专人负责日报及维护记录的制作、整理与发送;人员、车辆出勤以及涉及运维工作的其他相关资料的整理与统计。同时对内、外场固定资产的拆除、维修、移位等工作进行档案管理(含电子及纸质)。每月报送至支队管理人员并进行核对。

2.4.2.7固定资产管理

对于内、外场固定资产的拆除、维修、移位置等工作,需要按照以下要求执行操作:内外场的任意固定资产的拆除、维修、移位置均需要填写《固定资产状态变更审批表》。

固定资产状态变更申请表

(拆除、维修、移位置

编号:2020-

所属项目:

设备名称(平台)

 

设备类型、数量

 

设备位置(原地点)

 

IP 地址

 

发起时间

 

申请人

 

申请变更方式

□拆除 □维修 □移位置 (选择变更方式在□内打√)

新安装位置

(拆除存放位置)

 

运维固定资产

管理员签字

 

运维管理人员

签字

 

建设单位(甲方或监理

单位)签字

 

实际完成时间

 

变更依据

 

备注

(是否为补充材料)

□是 □否 □其他:

注:内外场任何拆除、维修、移位置的设备,均须填写本申请表后实施。

以上信息由维护单位的固定资产及档案资料管理员及项目经理签字后,经由支队或监理工作人员审核并签字确认后进行后续的固定资产状态变更工作;

在完成后,将实际完成时间补充完整。将完成的表汇总备案;完成项目图纸的更新及管理。

2.4.3 软件维护升级要求

依据《信息技术软件维护(GB/T 20157-2006)》,对项目涉及的智能交通管理平台系统软件相关功能进行维护工作。

须维护的软件详见明细如下:

序号

定制软件

维护具体内容

 

 

 

 

 

1

 

 

 

 

智能交通管理平台系统

套牌车分析与预警,二次识别分析

昼伏夜出车辆分析

活动异常车辆预警

车辆落脚点分析

单车行驶规律分析

停车场泊位信息采编

停车数据信息融合处理

停车场数据综合发布

       2.4.4交通信号运行及优化要求

本项目涉及的交通信号运行及优化工作依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的通知》《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主要工作包括日常值班、信号配时方案(优化效果)巡查及优化、VISSIM 仿真模型维护、交通组织优化辅助设计、交通调查、各类交通报告编写等。

2.4.4.1日常值班

根据交通流量特征把日期划分为工作日、一般节假日、重要节假日,另协助支队完成警卫任务信号保障。具体包括:

(1)工作日

早晚两班值班人员通过视频监控、交通流信息发布平台、指挥班长台、交通广播实时判断道路交通情况,通过信号控制系统信号监控对拥堵溢出路口进行人工干预,保障道路交通正常。

(2)一般节假日

一般节假日以周六、周日为主,其特点是全天交通流量较为平缓,无明显早晚高峰现象, 因此,值班主要针对重要路段进行实时监控,保障交通畅通。

(3)重要节假日

A.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夏天旅游和年前节假日,这些日期重要交通流量特点是局部交通流量出现增大,全天道路交通指数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导致部分道路拥堵严重。

B.采取步进、驻留两种控制方式,对路口信号进行人工干预,缓解道路拥堵现状。步进是让信号机停在当前执行的信号方案相位,取消控制后,方案继续按照原先方式运行;驻留是直接让方案控制相位跳转到需要放行相位,取消控制后,信号机方案恢复到第一阶段放行。

C.针对较为拥堵路段,及时发布诱导信息,提醒驾驶员及时择路绕行,从而避免产生区域性拥堵,进一步缩小拥堵扩散的范围。

(4)根据支队特殊勤务方案,做好信号控制保障工作。

2.4.4.2交通调查与分析

(1)定期流量调查:信号优化人员需要进行定期的流量调查统计(主要需要利用智能交通系统产生的交通数据),包括统计每天早中晚高峰的流量数据,每周的流量变化情况,以及每月的交通流变化趋势。通过流量的调查统计分析,为配时方案的调整、区域优化提供数据保障。

(2)定期效果评价:定期或根据区域交通流量变化情况,适时改变区域控制策略,选择合适的控制方案。

(3)交通改善建议:对于影响交通正常运行的信号以外因素进行分析说明,向支队提出交通组织优化建议,如车道渠化、标志标线、禁行、单行线设置、微改工程措施等,出具详细方案。

2.4.4.3信号配时方案(优化效果)巡查及优化

(1)单路口配时调整:信号优化人员需定期通过对路口车辆流量的观察与分析,分别对早晚高峰、平峰、节假日进行多时段信号配时细化调整,满足路口各方向的交通需求,保持路口的运行效果。

(2)单点自适应调整:非高峰时段驾车进入单点自适应路段,验证信号单点自适应是否自动调整绿灯时间,并检查最大绿和最小绿是否符合路口的实际流量情况。

(3)绿波效果优化:每月一次在绿波协调时段(一般是平峰期),通过驾驶车辆进入路段的方法验证停车次数及旅行时间是否满足要求。如效果有偏差,那么需要首先检查联网情况,查看是否因路口断网导致无法与中心对时;其次需要核对方案,查看是否有方案被修改的情况。若排除了以上的问题,效果仍然不好,应通过历史与现在的流量对比,查看是否因流量变大导致效果下降,此时应对路段重新进行相位差的优化,以保证最佳效果。

(4)拥堵控制效果优化:拥堵时段(一般是高峰期)通过驾驶车辆进入拥堵路段的方法验证拥堵协调效果。若效果有偏差,那么需要首先检查联网情况,查看是否因路口断网导致无法与中心对时;其次需要核对方案,查看是否有方案被修改的情况。如排除了以上的问题, 效果仍然不好,应通过历史与现在的流量对比,查看是否因流量变大导致效果下降,此时应对路段进行相位差的优化,以保证最佳效果。

(5)瓶颈控制效果调整:观察下游路段发生拥堵,单点瓶颈控制是否能够合理触发。通过缩短绿灯时间及时地控制上游来车,并通过检查滚动占有率的采集间隔、采集频率等是否合理,及时修正不合理的参数。

(6)中心系统优化:通过视频观察路口周期是否根据流量动态调整变化,以判断中心优化的各路口配时方案是否合理。如果效果不佳,应及时检查关键路口是否在线、检查各路口的车辆检测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尤其是关键车道),并实时通过中心软件平台将优化方案重新下发。

(7)特殊情况下信号优化:当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路口方案、区域控制策略进行调整,以保证信号的优化效果:修路或新增道路导致路网流量发生变化

特定区域流量变化(如新建商场、小区建成等) 旅游季节及学生假期、重大节假日等

2.4.4.4仿真模型维护

利用VISSIM 以及平行管控软件,制作并维护路口、路段及区域仿真模型,使用仿真平台辅助交通组织设计和信号优化工作。

2.4.4.5交通组织优化辅助设计

针对路口、路段存在的道路渠化问题,进行交通组织优化设计。

2.4.4.6各类交通报告编写

包括但不限于辅助交警支队对项目涉及路口交通组织优化方案和组织措施实施后的效果形成评价报告,主要从路口通行能力、平均延误、速度等交通指标来分析。每月对主干道的协调效果进行巡检,并对巡检问题进行记录,形成分析报告。

2.4.5交通基础信息优化要求

2.4.5.1早晚高峰值班:每天不少于 8 小时工作时长,分早班、晚班两个班次。早晚高峰期间首先保障交通流路况发布的准确性,其次统计问题路段,分类分析。按照平峰看红(拥堵),高峰看绿(通畅)原则,对现有路况进行观察。每天 2 次检查与互联网(高德、百度) 企业等数据交换是否故障,及时修复故障。

2.4.5.2平峰期间,需定期完成路况巡检工作,并结合高峰期间路况问题进行分析梳理, 及时对交通流系统进行调控。

2.4.5.3日常数据分析,梳理统计交通流系统各类故障占比,日常调控常发问题汇总, 并及时沟通、交流、学习。不断细化对交通流系统的理解,结合青岛本地特点进行路况调整。

2.4.5.4流量准确性验证调整

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测器流量准确性的验证,通过视频观察过车数量和检测器检测数量进行对比,如发现异常,安排现场维护人员进行调整。并实时通过管控平台一个路段内的多个检测器的检测数据进行对比,如发现检测器测得的数量差距较大,则安排现场检测。

2.4.5.5拥堵检测的验证调整

当检测器发生拥堵报警时,及时安排服务人员对所报拥堵路段或路口进行监测,确认是否为误报,并及时对检测器进行调整。

2.4.5.6车速准确性的验证调整

定期安排现场维护人员驾驶交通基础信息优化车辆,对测速检测器进行实地车速检测, 当实际行驶值与测试值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对检测器参数进行优化。

2.4.5.7异常数据的预警及保障

(1)道路施工的影响保障:统计因道路施工造成损坏各类检测器,并关闭上传接口,同时将该路段的交通信息采集方式切换为其它类型。

(2)车道渠化调整保障:车道渠化发生变化时,及时安排外场维护人员调整对应检测器的覆盖范围。

(3)隔离带绿化带调整保障:采用微波检测器方式的路段如果增设了中间绿化带或隔 离带,会对微波检测结果造成较大影响,应及时安排外场维护人员到现场调整微波方向夹角或增设微波检测器。

2.4.5.8设备降效分析工作要求

(1)对项目抓拍类设备进行定期降效分析工作,通过降效分析对设备的抓拍捕获率、识别率进行数据分析。通过电子警察的 EPCS 软件以及其他设备平台软件,获得设备抓拍的图片和录像,通过对图片、录像进行人为的判断,获得这些设备的捕获率、识别率,从而对设备进行降效分析,指导外场维护人员开展工作。

(2)对违法系统抓拍的照片进行分析,筛选出图片质量差、遮挡等效果较差的点位,安排外场维护人员进行修复。

(3)通过管控平台自动检测相同路段内其它检测设备的捕获数量对比,如两者差距超 过预设值即开始派工,由外场维护人员进行现场检测。

(4)每月对抓拍的违法数量与实际产生的违法数量做比较,白天、晚上均检测,异常点位和设备安排外场维护人员进行现场检测。

2.4.6应急处置及重大活动保障服务

具体包括恶劣天气、突发事件以及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提供信号、诱导、应急预案的人员保障支持。

2.4.6.1应急处置保障要求

(1)应急预案保障

当突发情况发生需要进行联动处理时,122 指挥中心录入警情单,启动调用系统中预先所做的设定,在界面中直接关联出相关信息,例如显示政府其他相关部门领导、姓名、联系电话等;同时对突发情况进行资源协调配置,迅速疏导车辆与行人撤离,确定管制区域并进行交通管制;维持管制区域内的交通秩序,为前来增员力量创造条件。

(2)远程指挥保障

通过重要点位视频实时监测异常交通拥堵现象,第一时间向支队及所属大队指挥中心报告,并密切观察、上报突发事件动态;执行各级指挥中心下达指令,按照早发现、早预警、早提示、快速处置的原则,积极开展交通应急处置措施。

(3)信息发布联动

通过交通信息服务平台,辅助支队以多手段同时进行信息发布,疏导车辆避开影响路段。

2.4.6.2重大活动保障要求

国家法定的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等大节假日以及各类重大活动期间,提前对系统、设备进行巡检,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根据节假日具体日期做出相应人员排班、值班计划,确保节假日系统正常运行。

(1)提前巡检保障

提前由中心巡检人员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巡检,确保无故障及隐患,特别是检验后台软件、存储、服务器等工作情况,检查存储空间、系统配置等参数。

(2)值班保障

根据各区人员安排,提前三天制订值班安排,确保不少于半数的现场运维人员参与值班; 同时预留好待命力量和相关资源,保证值班人员不足随时补充。

(3)维修保障

根据日常维修备件耗用,提前领用备件以及相关辅材,保证维修及时性。

(4)信号运行方案保障

根据交通流特点,做好重点路口流量的历史统计、预判分析,设置重大活动期间的信号配时方案,并自动执行。

2.5资源配置及要求

2.5.1人员要求

需配备足够的常驻维护人员,满足日常运维需求及岗位需求。人员需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从事过相关工作,外场维护人员对日常故障能及时解决,中心人员对出现的软件、硬件故障能自行或协调相关人员快速解决,且维护人员在通信技术、计算机及其设备硬件技术、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作管理方面具有专业经验和知识;交通信号运行及优化工作人员要求交通工程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维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须按照国家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维护单位须加强日常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每月对维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培训证明材料。维护单位须按照国家规定为维护人员购买保险,对于维护人员因为在工作中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采购人免于一切责任。

2.5.2车辆要求

需配备维护用高空作业车及日常维修用工程车。

2.5.3团队管理要求

要求维护单位需有清晰的团队组织架构,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对用户交办的工作任务能快速、有效地传达到现场维护人员。

2.5.4备品备件储备及关键设备维护要求

在维护管理期间,维护单位需配备足够的满足需要的备品备件,并对备品备件及易损易耗品由专人负责进行规范化管理。维护单位储备的备品备件及易损易耗品需能保证各项运维指标达到相应的运维标准要求,保证故障解决时间需满足招标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2.5.4.1无法现场修复的设备,需拆除后邮寄至设备厂家进行返修维修(结合实际维修情况,设备年故障率约为 10%),维修期间利用备品备件进行暂时替换。设备的返修维修不能对项目的使用效果造成影响。正常情况下设备的维修返修周期最长不得超过 30 天。

2.5.4.2需结合实际情况储备外场主要设备的备品备件,用于在设备维修期间进行暂时替换,并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对于修复后仍无法正常使用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原性能指标的设备,需利用备品备件进行新设备更换。

2.5.4.3备品备件的品牌及型号需与本项目建设招标合同约定的品牌型号及设备参数一致。对于已停产的设备,应提供不低于原设备参数指标的大型正规厂家的备品备件产品。

2.6考核

2.6.1考核内容

系统可用率、服务闭合率及故障解决时间等。

2.6.2考核频率

考核按月进行,每季度汇总每月考核情况,组成对维护单位的绩效考核综合评价。若完成任务差,绩效考核综合评价低,交警支队将视情况采取扣减维护费等处罚措施。

2.6.3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评分细则详见 2.7.1 附件《青岛火车站周边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项目-智能交通工程维护工作考核细则》。

2.6.4考核办法:系统可用率、服务闭合率、I-VII 级故障解决时间由平台自动计算或统计得出。考核工作由支队组织,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并按照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扣分。

2.6.5因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调整考核指标,维护单位需配合支队进行相关指标的调整,满足考核要求。

2.7附件

2.7.1《青岛火车站周边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项目-智能交通工程维护工作考核细则》

青岛火车站周边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项目-智能交通工程维护工作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对青岛火车站周边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项目-智能交通工程运维工作的统一管理,对项   目维护工作、维护过程等相关事宜进行规范,根据支队绩效考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该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使用效果优良为目标,以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手段为方法,不断提高项目运维效   率和质量,切实发挥项目运维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我市交通管理水平。

二、考核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约束作用;

二是坚持管理作业标准、量化和可操作,简化考核程序,提高考核效率;  三是坚持重视结果运用,建立通报、处罚制度。

三、考核范围

青岛火车站周边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项目-智能交通工程项目运维

四、考核细则

实行扣分制,主要包括总体指标、外场维护、内场维护、软件维护升级、交通信号运行及优   化、交通基础信息优化、应急处置及重大活动保障服务等考核点。

(一)总体指标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评分细则(按月度考核,每月满分 100 分)

1

系统可用率

当月系统可用率(不可抗力的地震、战争情况除外)未达到 95%,按每低

于 1%扣 1 分。

2

服务闭合率

当月服务闭合率(不可抗力的地震、战争情况除外)未达到 95%,按每低

于 1%扣 1 分。

 

3

I 级故障解

决时间

 

对故障未按规定时间及时修复的,按每起每超过 8 小时扣 0.1 分累计扣分。

4

II 级故障解

决时间

对故障未按规定时间及时修复的,按每起每超过 16 小时扣 0.1 分累计扣分。

5

III 级故障

解决时间

对故障未按规定时间及时修复的,按每起每超过 16 小时扣 0.1 分累计扣分。

6

IV 级故障解决时间

对故障未按规定时间及时修复的,按每起每超过 24 小时扣 0.1 分累计扣分。

7

V 级故障解

决时间

对故障未按规定时间及时修复的,按每起每超过 48 小时扣 0.1 分累计扣分。

8

VI 级故障解

决时间

对故障未按规定时间及时修复的,按每起每超过 48 小时扣 0.1 分累计扣分。

9

VII 级故障

解决时间

对故障未按规定时间及时修复的,按每起每超过 72 小时扣 0.1 分累计扣分。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评分细则(按月度考核,每月满分 100 分)

 

 

 

 

 

 

 

 

 

 

 

 

 

 

 

 

 

 

 

 

 

 

 

 

 

 

10

 

 

 

 

 

 

 

 

 

 

 

 

 

 

 

 

 

 

 

 

 

 

 

 

 

 

服务质量

虚假谎报维护的,每次扣 100 分。

因维护存在问题被媒体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的扣 10 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

维护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扣除当月维护费用。

因维护存在问题,被公安部通报的,每次扣 10 分;被省公安厅通报的,每

次扣 5 分;被市公安局通报的,每次扣 3 分;被交警支队通报的,每次扣

1 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当月维护费用。

更换的设备等材料未达到相应质量标准的,除无条件返工外,由维护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扣除当月维护费用。

维护单位在未接到支队通知或未征得支队同意,擅自改动支队权属范围内的各系统设施(包括:信号机参数配置、设施的移动和拆除),每次扣 1 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维护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扣除当月维护费用。

接通知后未按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或接任务后未及时开展运维工作的,按每超过 1 小时 0.1 分累计扣分。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由维护单位承担;同时, 支队有权临时指定其它单位接手处置,相关费用由维护单位按相关规定支

付。

因维护工作不彻底,在同一地点屡次(每月 3 次以上,不包括 3 次)发生

同类故障的,每次扣 0.1 分;若后果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或安全事故的, 由维护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扣除当月维护费用。

更换的设备等材料未达到相应质量标准的,除无条件返工外,由维护单位

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扣除当月维护费用。

设施结构件有变形、倾斜、锈蚀、掉落等安全隐患,未及时报告和修复的, 每处扣 1 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维护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并

扣除当月维护费用。

设施供电及控制电缆有破损漏电,机箱和杆体带电,未及时报告和修复的, 每处扣 1 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维护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并

扣除当月维护费用。

因道路积水或城市内涝造成信号设施漏电,未及时报告和处置的,每处扣

1 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维护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现场作业未落实安全文明生产措施或措施不当,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每处维护单位扣 1 分;若发生安全事故,由维护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并扣除当月维护费用。

现场人员未穿指定的工作制服或安全背心;每人/次维护单位扣 0.1 分;安

全措施不到位,每次每项维护单位扣 0.1 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维护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扣除当月维护费用。

经查未落实设施巡查制度的,每次扣 1 分;巡查日志不完整、虚假的,每

次维护单位扣 1 分。

维修记录不完整的维护单位扣 1 分。

其他违反项目维护内容要求中相关维护工作要求或不达标的,视情扣除 0.1

分-10 分。

11

人员考核

团队成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本项目无关的工作,每发现一次扣除 1000 元。

团队成员请假天数超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国家规定年假天数的,

按照天数扣除工资(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

12

支队安排任

支队安排的合理任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每

件任务扣 10 分。

13

弄虚作假

对维修结果、效果或各类指标弄虚作假的,扣 100 分。

14

吸烟

对检查发现维护单位工作区域吸烟证据的,每次扣 1 分。

15

视频监控

对检查发现有录像丢失的或存储时间不达标的,每丢失 1 小时扣 0.1 分。

16

数据丢失

对检查发现有数据丢失的(过车、违法等),每 100 条数据扣 0.1 分。

(二)外场维护考核办法

1、外场巡检

(1)对所维护范围内的设备建立电子档案并及时更新(含通讯管线、手井等)。对未建立电  子档案的,每个设备扣 0.1 分;对未及时更新的(例如信息不准的),每个设备扣 0.1 分。

(2)对土建类设施(含管道、检查井、各设备机箱机柜)进行清理,如有线缆标签丢失需及  时补打。对支队检查发现清理不达标的(有明显灰尘),每次扣 0.5 分;对支队检查发现线缆标

签丢失的,每次扣 0.1 分。

(3)及时更新维护管线汇总图。对支队检查与现状不符的,每处扣 1 分。

(4)做好高空线路巡检。对支队检查杆体线缆低垂、防护不到位的,每处扣 0.5 分。

(5)对支队检查发现机柜基础破损或瓷砖破损的,每处扣 0.5 分。

(6)对支队检查发现杆体或设备污损的,每次扣 0.5 分。

2、外场维修

(1)当设备维修或设备迁移需要暂时封闭施工路段时,须向辖区大队进行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封闭施工。对支队检查发现不报备的或影响交通运行的,每次扣 0.5 分。

(2)如发现设备有被盗的嫌疑,应立即拍摄现场照片,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将现场照片、报案材料提交交警支队。对支队检查发现不报案或处置不及时,每次扣 2 分。

(3)对损坏的管道、检查井进行及时维修,对支队检查未及时修复的,每次扣 1 分。

(4)做好因智能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导致的设备设施迁移、增点及其杆件的拆除和复建工作,  对完成不到位的,每次扣 2 分。

(5)第三方故障发生后,维护单位应立即对证据进行收集,提供勘察报告,对故障情况进行确认,具备施工界面后先行修复,妥善保管好拆除设备,由维护单位负责追偿并加强安全性防护、   巡检管理,并书面报送支队,支队给予协助。对不及时报告、不及时修复的,每次扣 1 分。

注:第三方原因包括:占掘路、地铁施工迁移、偷盗、供电单位或交通事故造成的设备遗失、   损害以及断电、非正常断网。

 

(6)为保障高点监控的正常使用,维护单位须承担小区物业或业委会用电费用缴纳与协调工作。对高点监控修复不及时的,每次扣 1 分。

3、外场养护

(1)对油漆掉落、生锈的机箱、杆体进行补漆。对支队检查发现不合格的,每次扣 0.1 分。

(2)对机箱内外部、摄像机等设备的灰尘进行清洁,包括防护罩擦试,前视玻璃除尘,遮挡  物清理等日常清洁保养。对支队检查发现不合格的,每次扣 0.1 分。

(3)维护单位须按照美丽青岛行动有关杆件、箱体美化的要求,对杆件、箱体的进行广告清  理、补漆、美化及杆件合并等,及时进行保养和维护。对不养护的,每次检查发现扣 1 分。

(三)内场维护考核办法

1、系统整体运行状态确认及故障派工:

每天通过管控平台、运维平台确认各系统的整体运行情况。对支队检查发现不在岗的,每次   扣 1 分。

2、设备效果巡检及故障派工

通过管控平台、运维平台,对电子警察、卡口、违停抓拍、测速、诱导、监控、事件监测、   信号机、流量检测器等本维护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的运行效果、质量及是否达到技术标准和要   求进行巡检,对主动发现的故障进行派工。对支队或上级单位检查发现的,如维护单位未发现并   采取处置动作,每次扣 1 分。

3、网络维护

(1)发生一机两用的,每次扣 10 分。

(2)对本项目在支队建设的网络设备进行日常运维,每月定期将网络交换设备的配置进行备份,并在网络配置有改动时,随时进行备份。对支队检查发现未备份的,每次扣 5 分。

(3)定期进行系统漏洞扫描及其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对自行发现和上级通报的漏洞及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和技术指导。同时更新补丁,安装必要的防护软件。故障发生后维护单位需对故障现象进行快速处置。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每次扣 5 分。

4、服务器维护

对支队检查发现不符合维护要求的,每次扣 1 分。

5、机房维护及故障派工

(1)对支队检查发现不符合维护要求的,每次扣 1 分。

(2)定期保养补给;每年度出具由专业检测机构提供的机房消防检测合格报告。对支队检查发现不符合维护要求的,每次扣 1 分。

(3)对机房动力环境报警实时准确检测,维护人员要及时查看,按照预案进行处置,并定期  进行检查巡查,建立并执行指挥中心及机房登记制度,定期检查机房门禁和录像存储介质。对支队检查发现不符合维护要求或安全隐患的,每次扣 1 分;对支队检查录像丢失的,每小时扣 0.5 分。

(4)每月对相关数据及配置进行定期备份,同时当核心配置更改后,及时进行备份。对支队  检查发现未备份的,每次扣 5 分。

6、档案管理

维护单位需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并指派专人负责日报及维护记录的制作、整理与发送;   人员、车辆出勤以及涉及运维工作的其他相关资料的整理与统计。同时对内、外场固定资产的拆除、停用、移位等工作进行档案管理(含电子及纸质)。每月报送至支队管理人员并进行核对。对支队检查发现不达标的,每次扣 10 分。

8、固定资产管理:内外场的任意固定资产的拆除、停用、移位置均需要填写《固定资产状态   变更审批表》,对支队检查未填写的,每次扣 1 分;对支队检查系统中资产与现状不符的,每次扣 1 分。

(四)软件维护升级考核办法

对支队检查或发现未达到维护要求的,每次扣 1 分。

(五)交通信号运行及优化

1、对支队检查值班缺岗的,每人次扣 0.1 分。

2、对支队检查信号调优效果不达标的,每次扣 0.1 分。

3、对特勤任务交通信号控制发生错误的,每次扣 1 分。

(六)交通基础信息优化考核办法

1、对支队检查值班缺岗的,每人次扣 0.1 分。

2、对支队检查优化效果不达标的,每次扣 0.1 分。

3、早晚高峰期间首先保障交通流路况发布的准确性,其次统计问题路段,分类分析。按照平   峰看红(拥堵),高峰看绿(通畅)原则,对现有路况进行观察。对支队发现路况发布明显错误的,每次扣 0.5 分;对支队检查发现数据中断的,每次扣 1 分。

4、异常数据的预警及保障

(1)道路施工的影响保障:统计因道路施工造成损坏各类检测器,并关闭上传接口,同时将  该路段的交通信息采集方式切换为其它类型。对未采取动作的,每发现一次扣 0.1 分。

(2)车道渠化调整保障:车道渠化发生变化时,及时安排外场维护人员调整对应检测器的覆盖范围。对未采取动作的,每发现一次扣 0.1 分。

(3)隔离带绿化带调整保障:采用微波检测器方式的路段如果增设了中间绿化带或隔离带,  会对微波检测结果造成较大影响,应及时安排外场维护人员到现场调整微波方向夹角或增设微波检测器。对未采取动作的,每发现一次扣 0.1 分。

5、设备降效分析

对项目抓拍类设备进行定期降效分析工作,通过降效分析对设备的抓拍捕获率、识别率进行   数据分析。

(1)对违法系统抓拍的照片进行分析,筛选出图片质量差、遮挡等效果较差的点位,由安排外场维护人员进行修复。对支队检查发现效果差的,每次扣 0.1 分。

(2)通过管控平台自动检测相同路段内其它检测设备的捕获数量对比,如两者差距超过预设值即开始派工,由外场维护人员进行现场检测。对未采取动作的,每发现一次扣 0.1 分。

(3)每月对抓拍的违法数量与实际产生的违法数量做比较,白天、晚上均检测,异常点位和  设备安排外场维护人员进行现场检测。对未采取动作的,每发现一次扣 0.1 分。

(七)应急处置及重大活动保障服务

1、应急及重大活动需提前进行巡检、记录,对未巡检记录的,每次扣 2 分。

2、在应急及重大活动中,出现运维故障、事故,每次扣 1 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对是否遵循《青岛火车站周边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项目-智能交通工程维护工作考核细则》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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