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相关声明:以下1-7条款如标段内另有说明的,则按标内要求执行。
1.设备(材料)要求
1.1投标人投标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
1.2所有设备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1.3设备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准确无误地表明设备之型号、规格、制造厂及生产或出厂日期。
1.4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1.5所有货物提供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国外生产的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证明,如海关报关单、原产地证明、商检证明等。
1.6所有货物到现场安装使用前,招标人将进行抽样检验或试验。
2.数量调整
招标人保留在签约时调整部分方案及定购设备数量和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系统方案中设备和服务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
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设备或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3.安装及调试、验收
中标人应派经招标人认可的有经验和能力、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负责系统设备安装工作,在设备安装期间应充分了解设备安装进度要求,解决安装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1中标人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
3.2调试所需专用工具设施物料由中标人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3.3安装完成后,进行调试、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
3.4设备的拆箱、通电、调试等各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但必须在招标人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在实际实施前必须先经招标人同意方可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3.5所有的招标设备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在制造厂检查和试验合格,以表明其运行性能、安全性能以及设备材料和结构在电气、机械上的完整性。
4.技术培训
4.1中标人须对招标人的技术人员培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
4.2中标人提供的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同类设备五年以上的经验。
4.3技术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4技术培训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4.4.1原理、构成和功能的描述。
4.4.2常见故障的处理或排除。
4.4.3各系统部件(设备)的检查、调整和维护。
4.4.4对使用者关于设备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
5.售后服务
5.1投标人须提供经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后至少3年的质保期(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作出更长时间的质保承诺)。在此期间,投标人应免费处理因质量发生的故障,并进行正常保养。
5.2中标人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在绍兴附近有固定的维修服务点,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设备质量问题。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则无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件供采购人使用。
6. 服务要求
6.1设备包修期内(各标项内已有要求的除外),如出现故障,中标人在接到电话6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6.2 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及其投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如有不符,采购人可以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 项目实施人员费用
中标人应自行承担选派专业人员的住宿、就餐和交通等费用。
8.招标项目设备名称及数量:
8.1绍兴市高速非现场治超执法平台维护服务项目,上限价:504000元
8.2 项目概述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发展速度的增长,高速公路作为重要的运输桥梁,地位越来越重要,但是随之而来的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现象愈演愈烈,高速交通事故频发,降低高速公路使用寿命,严重危害国家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推进高速公路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车辆清单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省厅建成了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实现与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省中心系统计重数据的互联互通,并于2019年6月完成全省各地市所有高速公路路政中队及高速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窗口的推广应用。系统通过与高速结算中心进行数据对接,获取高速入口超限数据,并对高速超限数据证据链进行采集审核、通过一次违法判定完成对超限车辆的处理处置。同时系统构建超限失信清单,针对违法失信清单中车辆数据予以高速不抬杆限制。
为全面落实省中心《关于全面推进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应用的通知》(浙公运〔2019〕35号)文件要求,我队计划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对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系统的本地化维护,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为有效降低绍兴地区整体超限率提供技术支撑。
8.3 项目内容
8.3.1.基础数据维护服务
在运维服务期内,完成对基础数据定期维护等相关服务工作,保证整个平台的正常运行。整个基础数据维护服务主要包括人员基础数据服务、站点基础数据服务。
(1)人员基础数据维护:人员基本账户信息维护服务,包含人员新增以及调整等;
(2)站点基础数据维护:所管辖范围内的站点基础数据维护,包含整个系统的站点基础数据异常告警服务等。
8.3.2.执法应用维护服务
为执法应用提供综合维护服务,主要包括数据校验、现场办案监测、交警数据交换、数据本地备份等服务,保障执法应用稳定与正常运行,减少因故障而引起的不必要问题。
(1)数据校验服务:主要包括数据校验、数据校对、数据监测、数据维护、分析报告等;
(2)现场办案监测服务:主要包括系统运行环境监测、插件应用升级等;
(3)交警数据交换服务:主要包括交警数据清洗服务、交警数据整合服务、交警数据导入服务等;
(4)数据本地备份服务:主要包括数据备份升级、数据备份恢复、数据检测维护等。
8.3.3.日常运维服务
实现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大队9个中队窗口和1个大队窗口的省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运维服务;
(1)月度远程巡检
主要针对系统的每个基础功能、性能、数据进行远程排查,记录巡检过程中系统运行情况、异常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信息。巡检完成之后,要求维护单位生成相应的巡检记录,主要巡检内容包括:系统软件各功能点服务巡检、数据准确性巡检等,巡查后提供月度巡检记录单。
(2)月度现场巡检
主要针对系统的基础功能、性能进行现场排查,记录巡检过程中系统运行情况、异常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信息。巡检完成之后,要求维护单位生成相应的巡检记录,主要巡检内容依据项目建设清单:包括系统软件各功能点、高拍仪、签字板、彩色打印机等内容,巡查后提供月度巡检记录单。
(3)现场故障服务
维护单位应落实专人及时处理用户在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同时,对系统各相关硬件设备、支撑软件以及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针对系统出现的故障如果不能通过远程服务解决,要求维护单位提供专业人员查看现场、判断类别、现场故障修复服务、故障修复完成后清理现场、记录故障情况、故障发生时间、故障解决方案等内容,形成系统维护现场响应表。
(4)重点事件保障
维护服务期间,遇到重大事件或是需要保障系统稳定运行时,要求维护单位进一步强化维护技术力量,提供全力的技术支持和帮助,委派专人在携带备用设备赶到现场,对接完成保障工作。
8.3.4.设备租赁服务
(1)租赁签字板12套,租期三年。具体参数为:整合液晶显示屏(LCD)和签名数位板,使用压感笔,提供电子签名、手写批注的书写功能,USB接口;SDK开发包提供签名轨迹的x/y坐标、压力、时间信息参数,能够采集用户签名的轻重缓急,形成用户签名的生物特征信息;实现主流加密算法进行数据加密;内置数据配置接口,实现与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平台对接,完成快速签名,支持签名数据回写至平台。
(2)租赁高拍仪12套,租期三年。具体参数为:图像分辨率主1000万像素,置顶副头200万像素,副头上下90度旋转,左右360度旋转;幅面支持A3、A4,伸缩拉伸式调节A3和A4幅面,底座四角可横向拉伸;多功能底板为插拔式底板,加厚底板内部集成二代证读卡器,能快速采集识别身份证信息,底板可一体化拓展IC卡读卡器,磁条卡读卡器、指纹识别,USB线在底座下方防止脱落;介质类型支持文档、单据、身份证、笔记、图片、照片、杂志书籍、立体实物等;对焦方式为自动对焦;补光方式为4颗LED补光灯,4级触控开关;接口类型USB 2.0免驱,拓展两个USB口,支持外接电源;一键快捷拍摄按钮,内置数据对接模块,实现与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平台数据对接,智能识别身份证信息并同步至执法平台。
8.3.5.重点工作任务保障服务
服务实施期间,要求维护单位明确承诺:配合完成省市两级下达的年度考核任务及其他重点任务。保障与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业务信息系统及各区、县(市)执法队数据交换共享。在运维期内,如果牵涉到与第三方数据对接合作工作,维护单位应与第三方服务开发商通力合作,并提供必要技术支持等。
8.4运维要求
8.4.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8.4.2.服务人员
提供至少3名具备相关系统维护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项目服务,在维护过程中能够解决交通执法机构使用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8.4.3.服务响应及故障处置
服务期间设置专人进行服务响应与处理,对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用户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处理,必要时应及时到现场帮助用户解决问题,对用户反映问题的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解决问题时间不能超过12个小时,在问题处理期间提供给用户解决方案。
8.4.4.本地化服务要求
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大队9个中队窗口和1个大队窗口开展巡检服务,其中全年远程巡检、现场巡检、现场故障服务次数各不少于12次,总次数不少于36次。提供服务内容:主要包含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操作指导、日常运维指导、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收集及解决。问题无法现场解决的,须进行收集、跟踪并及时反馈解决情况,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反馈。
8.4.5.服务考核要求
每次服务均要求整理用户反馈问题和处理记录并以纸质形式由各大队(中队)现场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服务结束后提交服务总结报告(主要包括平台运行情况、设备故障处置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由市交通执法队科技执法科确认。
8.4.6.应急响应要求
遇到重大事件需要保障系统稳定运行,要求投标人提供全力的技术支持和帮助,委派专人在携带备用设备赶到现场,对接完成保障工作。
8.4.7.维护服务方案要求
为确保系统长效稳定运行,投标人应落实专人及专电,就不同故障等级制定有针对性应急处置预案和日常维护服务方案。针对各种故障,要明确给出实质性解决的响应时限承诺及所对应的实现方式。同时,投标人须明确阐明项目运维管理计划,提供项目运维组成员名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维护经验。合同生效以后,对采购人更换不符合维护需要技术人员的工作要求,中标人必须明确承诺予以更换。中标人若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必须书面报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
8.5其他要求
8.5.1.项目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的运维服务。自合同生效内,维保过程中产生的差旅用餐等所有费用皆由中标单位负责。
8.5.2.考核要求:中标人须明确承诺,运维期内严格按相关规范开展维护服务,投标人无法按及时完成维保要求的,将从项目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若出现三次(含)以上故障均无法兑现按时维护的,采购人有权力单方面终止合同,且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其中,单次从项目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金额的规则如下:
(1)投标人在接到电话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无法做出实质性响应,2小时内无法进行故障处置的,采购人视情形可以扣除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10%;
(2)投标人无法通过远程方式处置,又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到达故障现场的,采购人视情形可以扣除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20%;
8.5.3.验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文档齐全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中标人应当对本地化服务情况建立完整的书面档案并装订成册,在服务期满后移交给采购人。
8.5.4.保密要求
要求合同签订后签订保密协议,具体项目维护人员须提供书面安全承诺函。
8.5.5.合同签订及付款要求
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需缴纳合同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一笔合同金额的70%费用;中标单位在完成部署培训后支付合同金额25%费用;中标单位在2021年6月底之前提供项目半年度运维总结报告后,支付剩余的合同金额5%费用。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维保到期正式验收后退回(不计息)。
8.6 项目清单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一、项目维护服务 |
|||||
(一)基础数据维护服务 |
|||||
1.1 |
人员基础数据服务 |
人员基本账户信息维护服务,包含人员新增以及调整等; |
10 |
中队(大队)/年 |
|
1.2 |
站点基础数据服务 |
站点基本信息维护服务,包含站点调整以及修改等; |
10 |
中队(大队)/年 |
|
(二)执法应用维护服务 |
|||||
2.1 |
数据校验服务 |
非现场站点数据校验,基于应用系统,每月提供数据抽样,并进行校验分析,输出校验分析报告; |
10 |
中队(大队)/年 |
|
2.2 |
现场办案监测服务 |
案卷应用支撑服务,(执法平台运行环境监测、插件应用升级等); |
10 |
中队(大队)/年 |
|
2.3 |
交警数据服务 |
每年2次属地交警数据清洗、数据整合、数据导入服务; |
10 |
中队(大队)/年 |
|
2.4 |
数据本地备份服务 |
数据本地备份服务 |
10 |
中队(大队)/年 |
|
(三)运维服务 |
|||||
3.1 |
月度远程巡检 |
12次月度巡检 |
10 |
中队(大队)/年 |
|
3.2 |
月度现场巡检 |
12次月度巡检 |
10 |
中队(大队)/年 |
|
3.3 |
远程服务 |
电话服务、邮箱、微信、QQ |
10 |
中队(大队)/年 |
|
3.4 |
现场故障服务 |
每年不少于现场维护服务12次; |
10 |
中队(大队)/年 |
|
3.5 |
重点事件保障 |
遇到重大事件需要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将提供全力的技术支持和帮助,委派专人在携带备用设备赶到现场,对接完成保障工作 |
10 |
中队(大队)/年 |
|
二、配套硬件租赁服务 |
|||||
4.1 |
高拍仪租赁服务 |
图像分辨率; 主1000万像素,置顶副头200万像素,副头上下90度旋转,左右360度旋转。 支持省高速平台接入 |
12 |
台 |
|
4.2 |
签字板租赁服务 |
整合液晶显示屏(LCD)和签名数位板,使用压感笔,提供电子签名、手写批注的书写功能,USB接口; 支持省高速平台接入 |
12 |
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