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公路“十四五”计划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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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9180000107757 发布时间:2020-09-18 文档页数:76页 所需下载券:10
安徽省农村公路“十四五”计划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

采购需求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服务满一年后(2021年)支付余款

2

服务地点

安徽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研发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服务时间:2021年-2025年

二、项目概况

自“十一五”以来,安徽省率先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引入GIS技术,为全面摸清全省农村公路建设需求、计划编报等农村公路的计划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管理方法。

当前,高质量发展、交通强国建设对交通运输提出了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需求。以《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等为指导,牢牢把握交通“先行官”定位、适度超前,由依靠传统要素驱动向更加注重创新驱动转变。在“十二五”和“十三五”计划管理系统成功运行的基础上,深度融合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以全省农村公路基础数据、统计年报、历年建设项目数据为依托,实现项目建立、年度计划编制和管理、与交通部相关计划系统的无缝衔接等业务功能,从“大数据的汇聚、云计算的高效、全方位的服务”等方面构建省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平台,为提升安徽省交通运输治理水平和行业指导、监管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为更好地服务全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工作,本次招标包含“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管理平台研发、‘十四五期’平台运行支撑服务”两部分内容。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目标

围绕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工作,在现有信息化水平基础上深度融合计划管理核心业务与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建设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管理平台,更好的服务于全省农村公路建设需求、进一步提升计划管理水平。

1)围绕“十四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管理,提供全要素、全方位技术支撑,为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

2)基于业务流引擎快速搭建计划管理模型,加强系统自身服务能力和运维管理能力,从而提升计划管理工作的便捷性、高效性。

3)根据安徽省农村公路各级项目管理需要,研发实现计划申报、审核、审批、变更、报部备案及电子地图建设等相关功能。

4)运用大数据、地理信息等技术,实现业务数据展示、挖掘与智能分析等功能,建立全省农村公路建设一张图,为省级行业管理提供辅助决策。

5)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计划管理工作要求,每年开展与市县农村公路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协助各地市开展计划申报、调整、备案等工作;协助采购人开展建设项目电子地图的审核工作。

6)提供“十四五”期间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与日常技术支持服务。

(二)服务依据

1)   “十四五”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及相关工作要求。

2)   国家、交通运输部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

3)   项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4)   采购人发出的计划管理相关的工作指令。

5)   相关的设计文件等说明。

(三)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管理平台研发、‘十四五期’平台运行支撑服务”两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管理平台研发

按采购人对农村公路计划管理工作要求,研发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管理平台,实现项目库、审查库、年度计划库申报、调整、备案等相关功能。

2)“十四五期”平台运行支撑服务

技术支持服务。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计划管理工作要求,在项目服务期内开展与各地市县农村公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协助开展计划申报、调整、备案等工作;协助采购人开展建设项目电子地图的审核工作。

年度计划报部备案服务。根据部相关要求,配合采购人完成安徽省年度计划报部备案工作。

用户培训服务。在平台上线试运行后,按照采购人要求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全省性的系统使用培训工作。

1.1   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管理平台研发

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管理平台分为业务系统和移动终端两部分,其中业务系统主要围绕计划业务的管理、移动终端围绕电子地图建立与更新等方面进行研发与实现,满足省市县三级计划管理工作需求,具体内容如下。

1.1.1   业务系统

业务系统应以农村公路项目计划管理业务流程为核心搭建功能框架、建设相关业务库以满足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农村公路项目计划管理中的业务需求,系统功能包括:系统首页、电子地图、计划模型管理、项目库建设、审查库建设、计划库建设、计划备案、统计报表及系统管理。

1.1.1.1   系统首页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围绕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管理建立与各地市县信息交流窗口,主要包含:相关政策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相关计划管理内容。

1)用户无登录状态可以浏览省厅发布的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等相关内容。

2)用户登录后可以到通知公告版查看更详实内容。

3)省级计划管理人员能够发布、维护相关栏目的信息内容。

1.1.1.2   电子地图

根据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管理使用要求,制作安徽省农村公路计划管理电子地图。

1)电子地图包括“全省公路基础数据(含国省县乡村道)、统计年报数据、全省行政区划、水系及地名注记空间数据,精确至市、县、乡镇、村行政区划及自然村的空间位置” 等数据。基础测绘类相关数据采购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2)系统需实现对电子地图的展示和操作,包括对地图的放大、缩小、比例尺、图层切换等功能。

3)电子地图可以叠加统计年报、历年年度计划等内容,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了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情况,避免项目重复入库。

4)通过建设项目电子地图信息的建立,形成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一张图。

5)引入全省范围内卫星影像资源,实现项目电子地图信息在卫星影像图上的在线展示。

1.1.1.3   计划模型管理

为更好满足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不同时期项目类型的多样性,实现年度建设计划的快速申报、审核、审批等管理需求。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建立各类项目建设计划管理模型,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立方式、计划管理流程、补助标准、省部级计划备案要求”等相关信息。计划管理人员依据相关政策通过模型配置,实现计划信息的快速建立和全生命周期管理与维护。

1.1.1.4   项目库建设

项目库是依据相关政策和农村公路相关规划,建立的农村公路各类拟建项目的集合。通过项目库建设细化项目实施内容、把握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方向和重点,也为分年度计划安排提供数据支撑。

1)该版块需实现项目库建立与维护。

2)项目来源可区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发展需求自行建立项目合集、省级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建立的项目合集”。

3)按项目类型分类展示,项目类型可按“道路建设类、桥梁建设类、安防类、客运站类”等相关计划类型。

4)为更好的展示农村公路成果和农村公路计划建设严肃性,项目信息上应包含项目属性信息及电子地图信息,需接入“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安徽省历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数据,并可通过与相关建设计划的比对,确保项目建设的唯一性、避免项目重复建设。

1.1.1.5   审查库建设

审查库是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年度建设需求建立的年度建设项目合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此基础上结合财政资金及相关政策,实现全省各类建设项目年度计划任务的分解、分配,从而实现省级补助资金和建设需求的统筹管理。

1)依据计划管理模型实现各类建设项目县级申报、市级审核、省级审批等相关功能。

2)实现年度计划的分解、分配、分析和统计等管理功能。

3)实现年度计划建设规模及省补资金的测算、分解等相关功能,并形成年度计划资金规模分配表。

4)实现数据分析及统计,导出规范性报表。

1.1.1.6   计划库建设

年度计划是省厅对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省厅根据计划管理要求对全省各类建设项目进行技术和业务核审,并下达全省农村公路年度计划,为下一步的建设提供必要依据,计划库建设需实现以下功能:

1.1.1.6.1   计划申报

1)该版块需实现各类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建立与维护(支持分年度计划)。

2)计划类型可在项目类型的基础上灵活配置,满足交通部建设计划数据交换标准。

3)年度计划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年度计划信息、建设规模信息和电子地图信息”。

4)提供按照计划年份、计划类型、计划批次、审核状态等多条件查询。

5)实现对年度计划数据的自动校验,确保年度计划数据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6)导出年度计划项目明细表,明细表排序规则需符合规范性要求。

1.1.1.6.2   审核审批

市级可对辖区范围内上报的年度计划分类型、分年份、分县区、分批次进行业务审核,系统应根据资金规模分配结果结合计划申报情况提供数据对比功能。

1)省级可分类型、分年份、分县区、分批次审批各地市上报的年度计划,系统应根据资金规模分配结果结合计划申报情况提供数据对比功能。

2)提供按照计划年份、计划类型、计划批次、审核审批状态等多条件查询。

3)导出年度计划项目明细表,明细表排序规则需符合规范性要求。

4)提供省级对各地市上报的年度计划进行电子地图技术审核功能,避免项目重复建设。

1.1.1.6.3   计划调整

县区在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若遇到确实需要变更的情况,系统应提供计划调整申请、审核、审批功能。

1)调整的项目需提供“调整内容、调整原因”,调整后的年度计划数据应和年度计划申报标准保持一致,如涉及到项目位置调整的,需同步更新电子地图信息。

2)调整变更的审核审批参照年度计划审核审批要求执行。

3)可导出年度计划调整前后对比表。

4)系统应保留计划调整变更记录,方便后期追溯查询。

1.1.1.7   计划备案

为了准确、及时、全面掌握全省农村公路计划建设进展情况,通过计划备案实现对各类年度计划工作开展、计划执行、计划完工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目标顺利实现,系统应实现以下功能。

1)省级备案。由县级用户备案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省级备案。备案内容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年度计划信息,建设规模信息、项目建设进度信息”等重要指标。

2)部级备案。根据交通部计划管理要求,实现项目计划选取、信息完善等功能,实现该系统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管理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完成数据交换。

1.1.1.8   统计报表

以各类建设计划数据为基础,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全面掌握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基本情况。围绕省、市、县三级建设计划制定与管理过程中关注的内容,抽取核心管理指标,实现各业务板块全域视角统计分析、图形化展示,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方向提供数据支撑。

1)项目库、审查库、计划库统计。按行政区划、计划类型、项目性质、地区类型统计项目库、审查库、计划库中规模、资金,并导出规范性报表。

2)省补资金统计。按行政区划、计划类型、项目性质、地区类型、审核审批状态统计省补资金,并导出规范性报表。

3)申报进度统计。按行政区划、计划类型、项目性质、地区类型统计各地市项目库、审查库、计划库中项目,并与省厅下达规模对比,了解各地市项目申报进度。

4)备案进度统计。按行政区划、计划类型、项目性质、地区类型统计各地市计划备案中工程进度。

5)计划调整统计。按行政区划、计划类型、项目性质、地区类型统计各地市计划调整规模及调整原因等相关指标。

1.1.1.9   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用于建立和维护系统组织机构、角色权限及用户信息,实现业务流程定义、参数设置、日志管理等功能,为系统便捷性维护提供支撑。

1.1.2   移动终端

移动终端提供建设项目电子地图建立与更新,实现项目图形化展示功能,为省市县三级用户计划管理户外工作提供移动工作平台。

1.1.2.1   项目库

(1)能够按分类创建项目基本信息、空间位置信息。

2) 能够根据登录账户获取对应行政区划项目信息,能够按照“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编码、电子地图更新状态”进行查询,默认展示未更新电子地图的项目。

3)能够根据项目类型实现空间数据采集。

4)提供信息维护功能,可编辑项目库信息并自动上传至业务系统。

5)已申报审查库/年度计划的项目不允许变更项目信息。

1.1.2.2   年度计划

1)通过移动端维护年度计划电子地图信息。

2)省、市级用户可通过移动端分行政区划、计划年份、计划类型、计划批次查询年度计划详细信息,提供精确检索、模糊检索、信息展示等功能。

1.2   “十四五期”平台运行支撑服务

1.2.1   技术支持服务

“十四五”期按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计划管理工作要求,每年开展与市县农村公路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协助各地市开展计划申报、调整、备案等工作;协助采购人开展建设项目电子地图的审核工作。

1.2.2   年度计划报部备案服务

“十四五”期每年根据部相关要求,配合采购人完成安徽省年度计划报部备案工作,相关数据要求必须符合交通运输部《车辆购置税投资补助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数据交换技术要求》标准。

1.2.3   用户培训服务

在平台上线试运行后,按照采购人要求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全省性的系统使用培训工作。

(四)验收标准

本项目验收标准如下:

完成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管理平台研发、年度计划报部备案服务、技术支持服务、用户培训服务各项内容。

本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

2)验收前要编制验收表格。

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

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总价,报价应已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任务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所需一切人工、物耗、工具、设备、交通、培训、保险、税费等所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五、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的义务:

服务形式、范围与内容: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技术服务。

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应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实施前应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确定内容、方法、安全保障措施和工期安排等内容,经采购人同意后开展工作。

服务人员:为了履行本项目服务内容,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组织投标文件中配置的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同时本项目不允许未经采购人许可更换配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保密:在服务合同有效期间或服务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泄露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及与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

3、其他

按国家政策规定,成交供应商应缴纳的税款、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成交供应商在提供技术服务时,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本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应充分考虑工作特点,安排足够的工作技术人员。

采购人每年底对成交供应商当年服务的规范、内容、质量、人员配备、技术能力、响应时间等方面进行评估,若评估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或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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