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绍兴市轨道交通一期建设规划含绍兴市轨道交通1号线和绍兴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绍兴市轨道交通1号线首通段(杭州至绍兴城际铁路工程)项目属于浙江省都市圈城际铁路项目,需并与1号线实现贯通运营。
绍兴市轨道交通1号线首通段由柯桥区轨道集团建设。各弱电系统采用传统方案,独立设置计算、网络和存储等资源。
绍兴市轨道交通清分系统已按照云平台架构建设,采用双活架构,主副中心分别位于控制中心和1号线车辆段,系统包含清分系统、电子支付平台及多线路中心。
绍兴市城市轨道轨道交通1号线由项目公司建设,目前按照1号线独立的线路云建设,综合监控、门禁、乘客信息、视频监视、广播、集中告警及自动售检票系统采用云平台。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弱电系统包含专用通信系统、公安通信系统、民用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门禁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安检设备系统、车辆系统等。
目前2号线一期工程采用云平台技术建设,考虑纳入云平台进行管理的设备系统包括:ISCS、ACS、PIS、CCTV系统。其中车站级纳入云平台管理包括CCTV和ISCS系统;控制中心纳入云平台管理包括PA、ISCS、ACS、PSD、PIS、CCTV系统。如下图所示:
专用通信系统包含传输、公务电话、专用电话、专用无线、广播、时钟、电源及接地、集中告警、乘客信息、办公自动化(OA)、机柜及配线架等。
1.2.1.1、传输系统
该系统主要为专用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综合运监控系统、云平台、AFC、电力监控等各种信息传输包括语音、视频、数据等各种信息提供传送平台。
专用通信系统单独敷设2条96芯光缆;分别敷设于正线上、下行区间,控制中心至相邻车站,车站至停车场。
1.2.1.2、公务电话系统
本系统主要用于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部门、维修单位之间的一般公务联络,如实现电话交换、非话业务交换,实现新业务功能等,采用软交换技术,并能与绍兴市公用电话网联网,实现本工程用户之间及与公网用户间的通信。同时实现公安电话功能。
1.2.1.3、专用电话系统
专用电话系统包括调度电话、站(场)内直通电话、站间直通电话。专用电话系统是调度员、车站(停车场)值班员下达调度命令、处理突发事件、日常维护管理的重要通信工具。
1.2.1.4、专用无线系统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采用800MHz频段TETRA数字集群设备进行组网,该系统包括行车调度、环控(防灾)调度、维修调度和停车场调度等。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及后续线路将采用带宽集群综合承载技术方案,采用LTE技术,实现信号车地无线系统及专用无线调度系统综合承载。
1.2.1.5、广播系统
本系统主要用于地铁运营时对乘客进行语音广播,通告列车运行及安全、向导等服务信息;发生灾害时兼做救灾广播。从而保证了地铁运营的服务管理质量,为运营管理及维护人员提供了更灵活、快捷的管理手段。广播线套钢管放在线槽里或者是采用钢管单独的放在桥架上,满足《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526-2010要求及兼顾消防广播要求。本系统由综合运行平台负责实施。
1.2.1.6、时钟子系统
时钟系统为控制中心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各部门工作人员及乘客提供统一的标准时间信息,为本工程的通信系统及其它系统(ATS、AFC、综合运行管理平台、SCADA等)中心设备提供统一的时间信号。
1.2.1.7、电源子系统
主要为控制中心、车站和停车场的通信系统系统设备提供高质量、高可靠的电源供应,保证在主电源故障(中断或发生超限波动)的情况下,通信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仍能正常工作,等待主电源恢复正常。
1.2.1.8、乘客信息系统
乘客信息系统(PIS)是依托多媒体网络技术,以计算机系统为核心,通过设置在站厅、站台、出入口、列车客室的显示终端,让乘客及时准确地了解列车运营信息和公共媒体信息的多媒体综合信息系统。在正常情况下,运营信息、公共媒体信息共同协调使用;在紧急情况下运营信息优先使用。
1.2.1.9、办公自动化(OA)系统
本系统提供线路级信息接入服务,利用传输系统提供的以太网通道,由综合布线系统、网络交换设备和网络安全设备共同构建全线高速信息接入网络,为运营、管理、维修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提供信息交互平台,是本工程信息资源共享、生产管理、办公管理等信息发布的重要传输手段。
1.2.1.10、集中告警系统
对通信中的通信各子系统进行集中管理,将通信各子系统的运行状态集中反映到控制中心的计算机上,使通信维护人员能及时、准确了解整个通信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故障信息,以便于处理。
轨道交通中公安通信系统包含公安传输、公安无线(含消防)、视频监控、公安数据网络、有线电话、公安视频会议、电源及接地、机柜及配线架等。
1.2.2.1、公安传输系统
该系统主要为公安通信系统各种信息传输包括语音、视频、数据等各种信息提供传送平台。公安通信系统单独敷设2条48芯及以上光缆,分别敷设于上、下行区间至车站、派出所、公安分局的电缆通道。
1.2.2.2、公安无线通信(含消防)系统
本系统主要为轨道交通公安各管理部门之间以及与市公安各管理部门之间提供一种移动通信手段,以保证轨道交通地下与地下、地下与地面、以及绍兴1号线、2号线与以后其它线之间的通信联络,以便当出现重大案情或重大事故时,能够对现场公安各警种人员统一进行指挥调度。
1.2.2.3、视频监控系统
该系统主要是对轨道交通各车站进行实时监控,以便及时发现、震慑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为查缉破案提供录像取证。本工程视频监控系统采用专、警合建方式,专用通信系统的CCTV的功能由公安通信系统实现。
1.2.2.4、公安办公网络、有线电话、视频会议
该系统可以实现轨道交通公安各管理部门的办公自动化,提高轨道交通公安的快速反应能力。通过与市局办公网络的联网,使一线办公点的公安人员可以通过网络访问公安计算机网,查询有关的“综合信息”,迅速判断、查核犯罪嫌疑人的确切身份及相关资料,登录公安内部办公系统。
同时为公安各管理部门之间以及与市公安各管理部门之间提供固定电话和召开视频会议的通信手段,以便轨道交通公安各管理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
1.2.2.5、公安电源及接地
公安通信电源系统负责为公安通信设备提供稳定、可靠的电源供应。在外供交流故障的情况下,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仍能向各系统提供稳定、可靠的、不间断的电源供应,使公安通信系统设备仍继续工作一段时间,等待主电源恢复正常。
接地系统能防止公安通信设备受强电系统的危险影响和电磁干扰,保证通信系统正常工作,同时也能保证通信系统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轨道交通中民用通信系统包含传输系统、整合电源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含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无线通信系统)、综合检测系统等,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由铁塔公司投资建设。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是自动化系统中的关键部分,是保证列车和乘客安全,实现列车运行高效、指挥管理有序的自动控制系统。信号系统的核心是列车自动控制系统(ATC系统),它由列车自动监控子系统(ATS)、列车自动防护子系统(ATP)、计算机联锁子系统(CI)和列车自动运行子系统(ATO)组成。上述四个子系统通过信息交换网络构成闭环系统,从而保证行车安全,提高运行效率,缩短行车间隔,促进管理现代化,提高运输能力和服务质量。
综合监控系统将PSCADA、BAS、FAS、ACS、PA、PSD等系统统一纳入一个综合数据信息平台之内,从而使各系统的信息形成一个紧密结合的整体,在统一的信息平台之上实现对各类设备的统一监控。同时综合监控系统可结合云计算技术发展情况,统一构建计算、存储、网络资源,构建一个信息基础设施的共享平台,实现线路资源的融合、统一管理、弹性扩展、按需调配,为自动售检票系统、视频监视系统、乘客信息系统等相关弱电专业系统提供软硬件运行环境。
1.2.5.1、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对通风空调设备、给排水设备、自动电扶梯、电扶梯动力照明设备等车站机电设备进行正常运营时的自动化监控和管理,以及火灾时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下简称FAS)信号,实现对救灾设施的模式控制。为给地铁乘客营造安全、舒适的乘车和候车环境。
1.2.5.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探测火灾早期特征、发出火灾警报信号,为人员疏散、防止火灾蔓延和启动自动灭火设备提供控制与指示的消防系统。为了尽早发现火灾、实行消防救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中央级、车站级两级调度管理,中央级、车站级、就地级三级的控制方式设置,对全线及各建筑进行火灾探测、报警和控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负责实现火灾探测、向线路运营控制中心发出火灾警报、报告火灾区域、与ISCS及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配合或独立实现对消防设备的联动控制。
1.2.5.3、门禁系统
门禁系统(简称“ACS”)是为了确保轨道交通工程正常、安全运营,保证授权人员在受控情况下方便地进入设备管理区域,防止非授权人员进入限制区,同时实现自动化安全监控和管理,需在轨道交通中涉及安全的重要设施(车站、车辆基地等)人员出入使用频繁的通道门、系统和设备用房门及管理用房门、或涉及安全的门进行设置。
AFC系统实现轨道交通售票、检票、计费、收费、统计、清分、管理等全过程的自动处理。通常包括自动控制、计算机网络通信、现金自动识别、微电子计算、机电一体化、嵌入式系统和大型数据库管理等高新技术运用。
网络安全管理系统由统一安全管理中心、信号系统防护区、综合监控系统(云平台)防护区、自动售检票系统防护区、乘客信息系统防护区、视频监控系统防护区、办公自动化系统防护区等构成,实现对信号系统、综合监控系统、乘客信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设备的网络安全的整体防护,有效保障地铁运营信息安全。
安检系统主要包括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台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防爆球(罐)、防爆毯、危险物品存储罐、手持金属探测器、辅助设备及安检标志标识等。安检系统设备主要设置于站厅公共区内,用于对进站乘客及其所携带的行李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危险品不被带入车站,消除安全隐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和《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的战略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自主创新、安全可控的技术路线,按照统筹规划、目标导向的总体要求,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推进信息化,建设智慧城轨,实现城轨交通由高速度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跨越,助推交通强国的崛起。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推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轻量化、系列化、标准化、平台化发展。
《绍兴市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纲要》也将智慧交通作为中近期重点推进的专项。
《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推进交通运输“互联网+”,要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交通运输业。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应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与轨道交通结合将持续催生交通运输新模式、新业态,提升交通运输要素生产率,要求地铁运输管理强化互联网思维,搭建地铁智慧合作平台,大力推动互联网与行业融合创新发展,打造全新的交通运输服务升级版。
2020年3月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了《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智慧城轨建设纲要》,纲要站在交通强国的角度对智慧城轨进行了顶层规划,明确了我国智慧轨道交通十方面的重点工作、建设路径以及保障措施。
目前,云、大、移、物、智等新技术快速发展,新技术已成业务发展的基石。轨道交通行业从业务驱动转变到业务和创新双驱动策略,推进新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为便捷乘客出行,提高运营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安全稳定可控要求,实现轨道交通智能化、智慧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通过本研究建设安全、高效、绿色、人文、智慧、经济的智慧地铁,以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管理成本,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各阶段的统一监管、安全管控要求,提升企业管理能力,适应国家安全形势,筑牢企业安全防线。同时丰富乘客乘车体验,提供增值增质的人性化服务,提升乘客满意度。
范围主要为绍兴轨道交通网络化顶层规划与智慧城轨研究。网络化顶层规划包含近远期规划线路结合智慧城轨建设的整体规划,梳理线网级业务功能和管理体系,涵盖线网、线路各系统的业务规划、应用规划、信息资源规划、系统建设规划以及运营组织规划等,并包含在建线路的接入适配规划,以适应轨道交通由信息化面向智慧化的发展需求,从而满足今后网络化运营管理要求。在顶层规划基础上,智慧城轨研究包含轨道交通网络化智慧化总体架构规划和规范标准建设,梳理1、2号线平台、业务、数据、流程等核心要素,形成轨道交通网络化、智慧化建设和管理的规划蓝图和实施策略路径,从而进一步优化建设时序,指导新线建设。
通过网络化顶层规划,全面梳理绍兴市轨道交通网络化智慧化发展趋势与管理需求,明确绍兴市轨道交通网络化顶层业务功能和管理体系,明确网络化智慧化总体架构、技术路线、系统构成及分布实施策略路径,建立规范标准以指导绍兴市轨道交通网络化建设、运营、维保全过程规划建设,构建安全、高效、绿色、人文、智慧、经济的城轨交通,实现效率提升同时降低运营管理成本,促进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根据轨道交通业务管理模式,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业务整合、互联互通、分期实施”原则,整合设施资源,促进业务系统融合,提升轨道交通的智能化、智慧化,在保障安全及效率基础上提升效益,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各类业务系统建设和管理的需求。
1、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的各个业务与职能管理、各个层级进行访谈调研,整理出公司业务管理和信息化现状、需求及存在问题。以此为依据,对整个公司智慧化、信息化进行需求分析和汇总;
2、对现有信息化系统、生产系统、网络架构、信息安全等现状进行调研与分析,了解现有各类系统的应用架构、技术架构,以及整体应用情况与问题,并结合新技术发展趋势与行业经验,提出升级、优化建议;
3、调研和分析云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AI等IT新技术对传统企业管理信息化模式的影响,以及IT新技术在数据智慧采集、智慧监测、管理融合、智慧决策等方面在轨道交通行业内的应用实践,并对新技术的发展及与轨道交通业务融合的趋势和场景进行探索性研究,形成调研分析报告作为智慧化信息化蓝图规划的借鉴。
根据集团及分子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与现有信息系统情况,规划适应未来市轨道交通大规模建设、线网运营、多资源开发与经营的信息化发展战略。建立企业级的整体信息化架构,确定未来信息化发展路线图,满足业务发展战略和管理的要求,确保企业信息化的可持续发展。具体目标如下:
(1)设计未来信息化建设策略和信息化愿景。以企业发展方向为指导,核心业务功能框架为主线,参考国内外轨道交通行业先进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实践,确定未来信息系统的信息化规划愿景蓝图; 提出科学的信息化原则、设计合理的信息化架构,以降低系统的技术
平台复杂性,实现对开发难度、维护难度和系统维护成本等的有效控制;通过合理的规划,遵循信息化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提出市轨道集团未来信息化建设需要遵循的数据标准规范、应用系统架构、系统集成规范和技术开发标准规范,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原则,为未来市轨道交通集团的长期应用系统建设制定原则、规范实施。
(2)提出市轨道集团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解决方案(含用户需求书编写)。参考国内外轨道交通行业先进企业的业务实践,提出市轨道集团集团各核心领域的业务功能框架,分析信息化建设的业务驱动力和关键业务需求;分析包括核心业务系统在内的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潜在风险,提出信息化建设的整体目标、建设思路和实施策略。为保障信息化工作落到实处,对市轨道集团工程建设、线路运营、附属资源开发经营等三大业务领域及企业职能管理信息化进行细化研究,形成可供招标参考的集团管控、工程建设、运营管理、资源经营方面的系统用户需求书,加速信息化规划的实施,并通过信息化规划的设计与执行,提升企业信息化整体水平。其内容包括建设原则、建设总体要求、详细功能需求、实施内容要求、实施管理要求、验收要求与实施厂家要求等。
(3)设计科学、合理的IT治理(管控和运维)体系。在市轨道集团的业务现状基础上,规划符合自身特 点的 IT 管控体系,实现“工作协同、流程优化、制度严明、绩效科学、服务 高效”的 IT 运营机制,为企业信息化项目建设、技术运维、信息服务等工作奠定稳固的管理基础,进而起到更好服务企业业务发展、支撑战略执行的重 要目的。 通过对市轨道集团的 IT 运维体系进行咨询规划,实现市轨道集团IT 运行环境(如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等)、信息化业务系统和IT运维人员的综合管理,以保障 IT 系统运行的连续性,保障业务连续性目标的实现。
(4)目标四:制定信息化实施规划和实施方案。根据信息化蓝图架构和IT治理规划,定义相应的信息化项目,以支持目标体系架构的实现;确定近远期信息系统建设实施路线图;识别近远期最迫切的信息化建设和相关的关键业务需求,并提出可能的解决方案建议。
2.3.2.3、网络化顶层规划业务梳理
根据绍兴轨道交通总体战略和发展规划,从绍兴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维保,等几方面出发,结合智慧城轨的发展趋势,对网络化基础设施、资源、平台和功能模块进行梳理,理顺网络化业务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传输、视频、编播、线网辅助系统、线网指挥中心等)、智慧城轨建设重点和管理体系,制定集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一体的具有绍兴特色的网络化顶层规划蓝图,以实现业务、功能、系统、平台和资源的融合共享基础上的智慧城轨,同时指导网络化总体架构、平台及系统的建设。
在网络化顶层规划方案基础上,结合最新的云大移物智等新技术以及国内网络化运营阶段的建设经验,规划完成匹配第一轮建设规划及计划开展的第二期建设规划并满足未来发展需要的绍兴轨道交通顶层平台技术架构、技术路线、系统构成及分步实施策略路径。需采用完整的规划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内外部环境分析、智慧化愿景、智慧化目标、智慧化策略、实施计划、保障措施、评估改进等。总体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内部管理,安全生产,外部服务等,规划线网系统及新线建设技术方案、规划生产运营和业务管理等标准,预留后期规划建设时的接入能力。其中包括:
2.3.2.4.1、云平台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云平台的总体架构(包括但不限于物理、逻辑、容灾、降级和安全部分)、云平台功能、云平台资源、云管平台、测试平台、云平台性能指标、接口等内容。其中还包括以下研究:上云和云上业务梳理;专业云、线路云和线网云方案比选;内部管理和外部服务系统与云平台的关系研究;既有线路和云平台的关系及接入方案;云平台设备划分及布置方案;涉及智慧城轨的接口;线路各系统业务接入方式。需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1)根据系统云化范围和线网建设的总体情况,提出线网云平台的建设模式建议,需考虑多线路云平台的技术兼容性、云平台技术绑定、厂商绑定等问题。
2)按照总体方案规划,完成云平台总体规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云平台功能规划,应包含基础云资源交付、增强云资源交付、云运维管理等功能规划;云平台资源池规划,应包含计算、存储、网络、备份、安全等;云平台性能指标设计,需满足相关机电系统安全保障与高效运营的性能要求;与线路设计接口划分,各线路系统仍由各线路设计单位负责实施设计,但各线路的设计原则应按照云平台标准进行设计实施(包括系统架构、系统功能、系统接口等),保证各线路系统平滑接入云平台。云平台与相关机电系统的界面和接口设计,应包含接口范围、接口责任、接口内容及技术要求等。
2.3.2.4.2、大数据平台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大数据平台总体架构(含智慧城轨平台)、大数据平台系统构成及功能(含智慧城轨系统(如有))、数据采集治理、交互共享梳理、应用、系统接口(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外部服务及其他外部接口)规划等内容,在深度挖掘平台数据基础上,结合智慧城轨的规划,可实现多业务系统数据的智能联动。并提出大数据分析的应用,需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1)大数据平台功能,应包含数据梳理、采集、传输、存储、分析、数据处理、数据管理、数据开放共享、应用指标体系展现、安全平台等功能设计;
2)大数据平台应用,需结合多元化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出数据应用场景,应包含业务目标、业务需求、场景分析、应用设计等内容;
3)大数据平台采集接口,根据应用场景设计提出数据平台所需采集的数据内容,应包含数据范围、数据来源、数据格式、数据采集要求等;
4)大数据平台资源池,根据数据采集范围及绍兴市轨道交通建设实际评估数据存储规模,提出平台的资源配置设计。
2.3.2.4.3、智慧城轨的规划涵盖轨道交通的线网、线路、车站及终端各个层面的智能感知、智能联动,结合业务需求和新技术发展趋势,研究绍兴智慧地铁的整体架构和应用体系,各专业智慧运维功能、智慧车站、智慧场段等顶层设计方案及总体规划。智慧城轨对线网、线路、车站、场段的既有方案的影响和对应方案。
2.3.2.4.4、弱电系统及其网络安全整体规划主要包括结合顶层规划和总体架构基础上对弱电系统及其网络安全进行整体规划,结合既有线路制式选型情况以及发展趋势,明确系统制式以及技术标准,以实现资源共享并指导在建和后续线路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线网传输系统组网规划;PCC(乘客信息系统)编播中心线网规划;线网IP地址总体规划;软交换建设标准及规划;线网专用电话系统规划;线网专用无线电话系统规划;线网视频监视系统规划;线网时钟系统规划;网络安全总体规划等。其中还包括5G无线通信在轨道交通应用的专题研究。
网络安全技术方案应包含安全防护策略、机房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虚拟化安全、防病毒安全、管理维护安全、云安全等(其中需重点对云安全完成,云平台的安全需求分析,需综合考虑国家网络安全规范要求、云平台内部、云平台与上层应用间、云平台与互联网间等方面的安全防护需求等) 。
云平台,大数据平台,智慧城轨、网络及安全的标准体系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接口,协议,数据格式等,以实现各线路、业务系统和平台的互联互通,满足统一监管和数据利用及新应用弹性开发。
2.3.2.5.1、遵循统一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编制线网云平台技术标准,满足线网云平台对线路云和专业云的统一监管的要求,同时标准需具有可扩展性和开放性,满足软件、硬件和组件之间解耦,满足计算能力的无缝扩容、存储能力的无缝扩容。同时标准能满足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和外部服务之间以及线网、线路和专业的业务系统之间的业务承载、可靠性及安全需求。
2.3.2.5.2、大数据平台技术标准包含数据治理体系、元数据管理、数据标准化、数据可视化与深度分析、数据资产评估、数据架构设计、数据建设指导、数据标准与规范的梳理与制定、数据存储技术选型、数据库标准制定、数据管理规范、数据集成管理规定、数据集成关系梳理、平台管理规定、主数据梳理与标准制定、数据服务管理、数据资产管理、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数据使用安全、数据安全体系制定。实现多元异构数据以及网络级不同平台数据源的采集、抽取、转换、加载、交换和共享标准,编制线路、平台、系统等接入统一标准、数据交换和共享标准等,形成轨道交通统一数据底层,避免重复建设,形成数据孤岛和投资浪费。实现线路、线网统一的数据的采集、上传和存储,以便于网络级平台利用统一的标准数据接口,实现数据挖掘和分析为应用层面提供标准化服务。
2.3.2.5.3、根据业务规范编制智慧地铁的接口、底层感知及智慧联动相关的标准。
结合顶层规划和总体规划内容对云平台、大数据平台及智慧城轨建设进行投资估算,结合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的现状及1号线和2号线的项目实际,提出云平台、大数据平台、智慧地铁和中城轨〔2020〕45号文示范工程项目的分步实施建议。
专题* 投标人投标时需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列出需开展的科研课题,并阐述课题设置的必要性。
专题* 投标人投标时需详细阐述咨询方案的标准目录推荐文件,并阐述每条内容设置的必要性。
成果要求包含咨询项目的研究报告、总体规划、技术标准、分步实施建议及信息化整体规划等五部分。其中技术标准成果应满足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完成地方标准规范的申报及其发布施行等工作。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调整成果文件的名称、内容。成果文件应经专家审查,且满足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建设规划的项目实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系统研究报告;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智慧城轨顶层规划研究报告。
3.2、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信息系统总体规划
包括但不限于:
云平台系统;
大数据平台系统;
智慧城轨规划;
3.3、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信息系统技术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
线网云平台技术标准;
大数据平台技术标准;
智慧地铁技术标准;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智慧车站技术规范;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系统技术规范。
3.4、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信息系统分布实施建议
包括但不限于:
现状调研与需求分析报告;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信息化建设战略规划。
专题* 投标人应根据本章节的要求,在投标时详细细化梳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列出其他可能存在的潜在的成果。
1、GB/T 38374-2019《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指标体系》
2、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3、《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智慧城轨发展纲要》总体工作安排”的通知》( 中城轨〔2020〕45号)
4、《智慧城市轨道交通信息技术架构及网络安全规范》
5、GB50157-2013 地铁设计规范
6、GB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7、GB50490-2009 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
8、GB/T12758-2004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9、GB/T20907-2007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条件
10、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11、GB/T 22486-2008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
12、GB/T 26718-2011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13、GB/T 50314-2015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14、建标 104-20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15、CJJ/T 119-2008 城市公共交通工程术语标准
16、DB11/T 647-2009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管理规范
17、GB/T 14946 全国干部、人事管理系统指标体系与数据结构
18、GB/T 2098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
19、GB/T 33173 资产管理管理体系要求
20、GB/T 33174 资产管理管理体系
21、GB/T 31167-2014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
22、GB/T 31168-2014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要求
23、GB/T 35279-2017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安全参考架构
24、GB/T 35283-2017信息安全技术 计算机终端核心配置基线结构规范
25、GB/T 34942-2017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评估方法
26、GB/T 35274-2017信息安全技术大数据服务安全能力要求
27、GB 50490-2009《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
28、GB 50174-2017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29、GB/T22080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0、GB/T32630-2016非结构化数据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31、GA/T542-2011公安数据元编写规则
32、《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规范》(T/CAMET 04017-2019)
33、《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技术指南(试行)》(中城轨〔2019〕023号)
34、《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建设指南》(WP-2017001)
35、《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运营需求导则》(WP-2019001)
36、《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运营指南》》(WP-2019002)
37、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
38、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相关标准
39、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相关标准
40、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相关规范、标准
本项目的服务周期为从合同签订到成果完成为止。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一期建设规划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投标人应提出符合绍兴市轨道交通实际的方案,并应指导2号线一期工程建成行业级示范工程项目,方案中需考虑成果的内容符合各项目工期的要求,并指导相关的设计工作,确保分布实施建议在一期建设规划中得到实施的目标。
其中具体时间如下:
①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网络化顶层规划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查;
②2020年11月31日前完成信息系统总体规划并通过专家审查;
③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并通过专家审查;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调整具体时间,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专题* 针对本文件要求,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相关工作,投标人投标时候论述详细工作(要求分项细化准确、完整全面)计划。
服务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应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成立项目组,并将相应组织架构、管理制度等管理文件提报招标人审批后,及时投入正常运转。
本项目服务人员均应具有轨道交通行业弱电系统设计经验。
本项目须设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管理和技术协调工作,并有权限根据项目的需要调配设计咨询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外聘,具有工程技术专业高级职称;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轨道交通工程弱电系统信息化规划咨询或设计(含智慧地铁、线网顶层规划、云平台、大数据等至少任一项)项目负责人经验。
团队应至少包含四个组:信息化、云平台、大数据平台、智慧城轨。每个核心专业应配置相应的服务人员,并根据项目需求派驻服务人员至招标人现场,满足招标人现场管理和工作需求。
同一人员所负责的组不得超过两个,且配置的服务人员为非绍兴市轨道交通1号线和绍兴市轨道交通2号线项目人员。
云平台组至少应覆盖信号、综合监控、通信、AFC、ACC、智慧城轨等核心专业,配置人员满足招标人现场管理和工作需求。配置人员应具备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处理组内、组间、与总部协调资源等各项工作的能力;负责整个咨询服务项目的计划、组织、沟通、协调、进度控制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
合同签订后,应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交管理人员名单和详细情况供招标人审批和备案。对经合同确认的项目人员名单及相关改动,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招标人同意。如人员不到位,且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则进行相应的罚款,处罚标准按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颁布的《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执行。若中标单位指派人员无法满足任务要求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无条件撤回或更换其人员,若更换人员仍无法满足任务要求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则进行相应的罚款。
工程实施中各阶段的进度计划一旦经过双方确认,投标人必须按时完成所规定的相应工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计划未能按时完成,投标人应负有相应的责任。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阐述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机制、主要人员的职责划分、人员派遣计划及人员资质承诺等内容,以及投标人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所采取的必要的、有效的保障措施。
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项目负责人或技术人员明显不称职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符合要求的相应人员,更换人员标准不低于合同要求,投标人应无条件给予更换。
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每组应配置至少1名固定技术人员负责咨询项目,常驻绍兴开展工作,在绍兴时间不少于22天/月,每周汇报项目进展,直至项目落地。
合同签订后,投标人的本项目组成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相符,并报招标人批准。若投标人确需更换有关人员,必须书面上报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同意。
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项目负责人或技术人员明显不称职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符合要求的相应人员,投标人应无条件在1周内给予更换。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投标人应为项目现场人员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以满足项目开展的需求。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以文字、图表展示项目管理的详细组织架构,以及投标人组成本项目的全部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的姓名、职务、资历。
2)投标人一旦中标,应设置为绍兴市轨道交通服务的专门项目管理组,负责处理绍兴市轨道交通网络化顶层规划的指挥、组织、协调、沟通和管理工作。应有足够的团队人员配置,满足本项目进度的需求;项目负责人应全职服务于本项目。
3)投标人最迟在合同生效后五(5)天内,应按照投标文件所申报的并经招标人同意的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相应的管理人员配置成立项目管理组,并确认包括项目管理组所有人员的办公和传真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4)该项目负责人在合同执行期间每个月在绍兴的时间不少于 20 天。
5)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项目负责人或技术人员明显不称职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符合要求的相应人员,投标人应无条件给予更换。
6)工程实施中各阶段的进度计划一旦经过双方确认,投标人必须按时完成所规定的相应工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计划未能按时完成,投标人应负有相应的责任。
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阐述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机制和主要人员的职责划分,以及投标人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所采取的必要的、有效的保障措施。
1)投标阶段: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需提交本项目实施技术应用方案,描述投标人是如何满足招标人要求中的全部要求。
2)合同执行阶段: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的工程计划,最迟于合同签订后十(10)天之内,提出投标人总体控制进度和合同执行期的每个阶段的计划,报招标人审批,并根据最终审批的项目进度计划和招标人的要求严格执行。按期(周、月)按时提交各项进度报告给招标人。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派出具有良好资历的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数量应完全满足工程需要。
2)投标人派往现场的技术服务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而且为有类似工作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这些人员的履历最迟应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提交招标人确认。
3)技术服务人员应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4)项目常驻人员离开绍兴市时间不超过 1 天的,以电话形式向招标人请示,经其同意后才可离开,离开绍兴市时间超过 1 天的,须以书面形式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买方签批同意后才可离开,若有工作交接的,应做好工作交接,同时报临时联系人至买方。
5)投标人对其技术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