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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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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12150000348616 发布时间:2022-12-15 文档页数:54页 所需下载券:10
绍兴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为《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1 年)》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于2019年12月取得浙江省发改委批复同意,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线路起于越西路西侧,终于越兴路,线路主要沿洋江路走行。线路全长10.55公里,均采用地下线敷设,设车站9座,其中换乘站2座。设主变电所2座,分别为奥体主变电所和袍江主变电所,海南路站设停车列检线。采用B型车,设计最高运行速度100公里/小时,直流1500V架空接触网供电,采用4辆编组列车。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镜湖新区,计划于2023年建成。

二、主要执行标准和文件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一部分:地铁和轻轨>的通知》(交运办〔2019〕17号)

《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GB/T30013-2013)

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服务采购内容及要求

根据有关标准和文件要求,采购人将组织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对该项目开展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现将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有关招标需求,说明如下:

(一)一般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不得与被评估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情形的关联关系。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不得遴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家参与安全评估工作:

2.1所在单位是评估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单位或者设备供应商;

2.2近3年内与被评估单位有聘用关系;

2.3所在单位与被评估单位有隶属关系;

2.4与被评估单位有利害关系;

2.5可能妨碍安全评估工作客观公正的其他情形。

1.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进度要求

本项目需在2023年上半年完成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不包括甩项工程)。

第一阶段:2022年12月,启动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服务单位招标工作,确定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

第二阶段:2023年1月-2023年4月,开展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培训及工程进度检查。

第三阶段:2023年5月,开展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前预评估。

第四阶段:2023年6月上旬,开展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前正式评估。

第五阶段:2023年6月中下旬,开展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整改复核。

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应满足采购人要求,须在合理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来绍兴进行,并提交评估报告给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并根据整改情况及时组织复核。具体评估实施日期由采购人书面通知,服务单位须根据通知安排工作或相应调整服务周期。

(三)评估项目组及专家组要求

1.项目组要求

1.1项目组成员不少于4名,其中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家库专家不少于1名。

1.2项目负责人要求熟悉轨道交通,有丰富从事轨道交通全自动线路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经验,具备统筹协调各专业领域、总体把控安全评估质量能力且从业经历20年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年内作为项目组成员负责过全自动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项目,综合协调能力强、客观公正、行业内公认的知名专家。

2.专家遴选要求:有运营管理、土建工程、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等专业领域且从业经历10年以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涵盖轨道交通总体、土建、车场、车辆、供电、通信、信号、环控、给排水与消防、机电设备、运营和公交配套等专业。

专家均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全自动运行风险评估经验;熟悉全自动运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的规范标准,熟悉系统测试检验工作;熟悉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监管的特点和评价方法,参与过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制订。

3.成立专家组,设正副组长,下设总体组、土建设施组、设备一组、设备二组、运营准备组5个专家小组。项目评估专家约25名左右,不少于22人。

▲其中专家组正副组长及总体组、设备一组、设备二组、运营准备组小组长3年内作为评估成员参与过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线路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后组建专家组时响应该条款,承诺格式自拟,在实施过程中未满足该承诺,按违约处理)。

3.1专家组正副组长要求具备统筹协调各专业领域、总体把控全自动运行线路安全评估质量能力且从业经历20年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3.2总体组:负责审核前提条件,包括政府部门有关文件及批复、总体、限界、线路、轨道、车辆基地等专业内容与全自动运行要求的符合性。

3.3土建设施组:负责核验车站、区间、车场等相关项目的建筑、土建、防水、标志、标识等项内容。  

3.4设备一组:负责核验供电、主变电所、车站设备、环控、消防给排水等专业内容与全自动运行要求的符合性;负责评估系统联动测试(全自动运行)相关内容;

3.5设备二组:负责核验车辆、通信、信号、控制中心、AFC等弱电设备专业内容和设备系统的联试联调与全自动运行要求的符合性;负责评估系统联动测试(全自动运行)相关内容;

3.6运营准备组:负责评估初期运营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架构、试运营规章制度、人员培训、人员操作、行车组织、客运组织、服务标志、安全应急预案、试运行报告、公交配套以及应急预案等项内容与全自动运行要求的符合性。

(三)技术要求

  1.全面执行前文列明的主要执行标准和文件要求,执行设计文件;

  2.熟悉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基本情况;

  3.针对本项目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特别是全自动运行的要求,制订评估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措施,组织专家进行安全评估。

  (四)成果形式

  2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安全评估前,向采购人提交《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前提条件审查确认报告》《绍兴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附专家评估意见)和《绍兴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意见整改项跟踪检查报告》。

四、项目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

2.完成并提交安全评估方案,经采购人认可后,累计支付金额至25万元。

3.完成安全评估项目报告(含专家评估意见),专家评审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4.完成安全整改项跟踪检查情况报告,如具备满足国家标准规定的初期运营开通条件,出具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具备初期运营开通条件的确认函,支付合同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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