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每季度末逐比例支付一次。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包河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一年。如考核合格、履约良好,甲乙双方均同意续签,在年度预算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后两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不变。 |
本项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内。 1年保安总数约33名,包括保安员工资、保险费、服装费、防卫器械费、培训费用、供应商管理费用、利润及税费等费用。详见下表:
保安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学校 |
保安人数 |
1 |
48中本部东校区 |
2 |
2 |
48中望湖校区 |
1 |
3 |
合肥师范附小二小 |
1 |
4 |
合肥市青年路小学青年路校区 |
1 |
5 |
实验学校玖龙湾校区 |
1 |
6 |
合肥师范附小四小 |
2 |
7 |
合肥师范附小万慈校区 |
1 |
8 |
望湖小学洞庭湖路校区 |
1 |
9 |
46中中山路中学 |
2 |
10 |
46中南宁路中学 |
2 |
11 |
青年路小学黄河路校区 |
2 |
12 |
合肥市菊园幼儿园 |
2 |
13 |
合肥市龙川雅居幼儿园 |
1 |
14 |
合肥市启明星幼儿园分部 |
2 |
15 |
启明星幼儿园黄河路分部 |
2 |
16 |
合肥市长沙路幼儿园 |
2 |
17 |
合肥市云南路幼儿园 |
2 |
18 |
合肥市水丽坊幼儿园小班部 |
2 |
19 |
合肥市云川路幼儿园 |
2 |
20 |
合肥市南京路幼儿园 |
2 |
合计 |
33 |
三、服务需求
(一)保安员条件
1.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员资格要求。
2.身高1.72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50周岁以下保安员不少于70%,男性不得大于55周岁,女性不得大于49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0年8月31日)。
3.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保安员职责
保安员从事学校门卫、巡逻等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学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岗位职责如下:
1.认真学习掌握保安业务知识,熟悉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业务培训。
2.遵守上班时间,着装执勤,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
3.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期间保持校门关闭。严格查验上课期间学生离校手续,杜绝学生擅自离开校园。
4.严格执行《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出入管理规定》和《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服务规定》,对来访人员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校方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5.上下学时段持械值守,对车辆、人员进行疏导,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人员出入有序、车辆进出畅通。
6.加强门卫室(值班室、安防监控室)管理,任何人不得在其中从事无关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他人存放危险物品。
7.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防卫器械,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防卫器械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8.在岗期间集中精力执勤,不吸烟、不饮酒、不干私活、不与他人聊天。
9.熟悉执勤岗位区域内环境,知悉执勤岗位区域内消防设施器材分布,掌握其使用方法。
10.爱护通信设备器材和物防设备,维护执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和环境卫生。
11.动态巡查执勤岗位区域内及校园周边环境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或上报。
12.发现师生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事故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或制止;劝阻或制止无效的,妥善处理。
13.熟悉突发事件处置、报警方法,果断处理执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员或者其他治安信息,及时盘查或跟踪,并上报保安班(队)长或学校负责人,必要时报警求救。主动制止入侵校园、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14.认真落实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执勤记录要真实、准确、完整。
15.执勤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保安班(队)长,不得擅作主张或隐瞒不报。
16.在不妨碍保安日常工作的前提下,为校方提供签收报刊等服务工作。
17.按时完成其他与学校安全防范有关的必要任务。
(三)保安员管理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加强对保安员的指导、管理、监督或考核。
1.供应商须在合肥市市区设有管理机构,制定本项目保安服务方案、各类规章制度、保安员岗位职责等。成交供应商要确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保安员管理,定期组织保安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
2.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校园保安员的资格条件招聘、培训、派驻和管理,加强对保安员的教育和培训,落实保安员持证上岗。要经常深入学校,听取校方的意见和建议,检查考核保安员执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保安员正常履职。
3.成交供应商应当依法与保安员签定劳动合同,依法保障派驻学校保安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4.采购人建立健全门卫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检查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保安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5.采购人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校园安全协调工作,指导保安员工作,加强对保安员的日常考勤考核。学校每月对保安员的工作表现、日常出勤等情况进行考核,并书面反馈成交供应商。对工作不负责任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保安员,学校有权及时向成交供应商反映;学校建议将保安员退回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予以调换。
(四)保安员数量
专职保安外包人员数量:33人。
保安员的执勤班次和时间由学校会同成交供应商安排(寄宿制学校还需要提供夜间保安服务),保安员应按时到岗执勤,不得提前离校离岗。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因故需要增加或减少保安员时,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共同商定并报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整,保安服务经费按照每名保安员每年4.5万元的标准相应调整。
采购人因故需要增加或减少保安员时,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共同商定并报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整,保安服务经费按照每名保安员每年4.5万元的标准相应调整。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定价招标,定价金额为壹佰肆拾捌万伍仟元,供应商须报价壹佰肆拾捌万伍仟元,否则响应无效。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2.按照每名保安员每年服务经费4.5万元的标准(若合肥市人民政府出台新的专职保安服务费用标准文件,执行新文件标准)。
3.本项目合同价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五、其他要求
1. 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在合肥市市区设有管理机构,具备稳定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设施设备。
2.保安员配备应符合要求。保安员必须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资格,进校正式上岗时,保安员证持证率须达到100%,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安排学校保安员应相对稳定,如需要调换保安员,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学校;擅自调换或者减少保安员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防卫器械应配备到位。学校每个门卫室(值班室)应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规定,依据执勤保安员人数,配齐8种防卫器械: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安全钢叉2套(以门卫室、值班室为单位)。
4.合同价包括保安员工资、保险费、服装费、防卫器械费、培训费用、供应商管理费用、利润及税费等费用。保安员工资不得低于合肥市最低标准。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大病救助险及意外伤害险等费用。服装应按保安行业标准配备,包括冬装1套、春秋装2套、夏短装2套、帽子、皮带等。
学校提供保安员值班场所,不提供食宿。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为中午在岗的保安员提供一份免费午餐。
5.成交后派驻的保安员必须服从公安、教育部门和学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暑假期间或其他合适时间对保安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方案要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公安监管部门及校方制定,并在教育主管部门、公安监管部门及校方参与下实施,时间不得少于5天。校方可以提供必要的便利,如免费提供培训场地、演练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