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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基层医疗机构内部考核信息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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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9290000110495 文档页数:59页 所需下载券:10
宁波市江北区基层医疗机构内部考核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需求

 

表A 招标项目清单

子包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项目服务单位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要求

1

宁波市江北区基层医疗机构内部考核信息化建设项目

8

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125万

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洪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文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外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孔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甬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姚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慈城镇中心卫生院

 

表B 技术规格和要求表

建设背景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浙财社[2015]1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是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存量调整和增量引导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进购买服务,探索建立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资金补偿与服务绩效相挂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有效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的核心是购买服务,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按照服务数量、质量和效率进行经费补助,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配套建立和完善医务人员绩效分配机制,使医务人员依照其服务数量、质量获取劳动报酬。为保障财政补助和绩效分配的公平公正,保护和提高积极性,需要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数量和质量、效率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并对数据的实时性、可靠性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3、为此,必须建设一套可以实时监测和统计分析的信息系统,将各基层卫生机构内部医务人员的工作量转化为数字分析模型,实现对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和工作质量、效率的精细化管理,实现管理层实时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营状况,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财政补偿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建设目标

1、为加快发展江北区社区卫生服务事业,提升江北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以适应新形势要求,制定政府财政补偿核定方案,作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财政补助的依据,并逐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实现江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改革机构内部分配的绩效考核要求。

2、本次项目建设依托江北区基层医疗机构现有医疗卫生信息化基础,对现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系统通过标准化改造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保障工作量个人归属的唯一性。动态采集和整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各个条线的业务数据,建立绩效数据分析模型,根据数据分析模型获取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医务人员工作绩效明细数据,并通过该系统实现机构内部考核,及相关数据动态采集、综合分析、实时监控等功能,为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资金补偿提供科学依据。

 

总体要求

1. 投标商应该充分了解江北区基层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现状,最大限度地共享及应用基层现有的信息体系资源,构架在医务流程方面可进行优化互动的系统,针对医院业务构建目前先进的集成医疗信息系统。

2. 投标的软件系统的数据库必须采用医院目前各信息系统已经使用的业界公认的安全、高效的大型数据库。

3. 数据库设计结构合理,运行效率高。

4. 全部软件系统均采用模块化设计,可裁剪组装,分步实施,功能齐全,流程规范,优化管理,符合卫健委对医院管理软件的规范要求。

5. 整个系统流程应具有高安全性、可靠性、兼容性和可持续扩展性。

6. 系统间的整合:实现与医院目前使用的HIS 及相关信息系统的高度集成,实现无缝整合。

7. 系统遵从所涉及的业务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规范各项技术规定,做好系统的标准化设计与管理工作。

 

项目招标清单

序号

建设内容

数量

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8

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考核标准管理系统

8

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辅助指标补录系统

8

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考核系统

8

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考核监管分析系统

8

6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改造

8

 

项目建设范围

本次项目建设范围为江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系统建设。

 

招标技术要求

7.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对医疗机构内部进行标准化改造,基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和医务人员身份证号,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实现人力资源信息统一管理,并将登记号和身份证号作为唯一识别标识,确保业务工作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服务团队(科室、站点等)、个人等多个层级均具有明确的归属,同时也为医务人员多点执业产生的工作量提供划分依据。系统主要功能包括:人力资源信息新增、人力资源信息变更及维护、人力资源查询。需支持以下功能:

1. 人力资源信息新增

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医务人员个人信息的新增,新增的内容包括医务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注册证号、所在机构编码、所在机构名称、职称、职务、联系电话、在编情况等等,以机构编码+身份证号作为人员的唯一识别标识。

2. 人力资源信息变更及维护

实现医务人员个人信息变更后的及时更新,人员调动等情况的及时维护,同时记录每次更新维护内容情况。

3. 人力资源查询

实现管理部门对医务人员信息的查询查看。

7.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考核标准管理系统

建设考核标准管理系统,标准管理需包含指标类型管理、指标管理、指标权限管理、指标标准管理。

指标类型管理:需支持维护父类、子类,支持指标类型维护操作。

指标管理:需提供指标维护功能,设置指标基础信息,如指标名称、指标状态、指标类型、指标单位等基础信息。

指标权限管理:基层机构维护自己机构内部的指标权限,包括新增、管理、维护和删除,除管理部分统一采集的数据外,还可配置个性化指标项

指标标准管理:从指标库中筛选若干指标形成一份指标标准,考核时可便捷直接引用某指标标准中的所有指标。

7.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辅助指标补录系统

目前江北区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应用系统覆盖面较广,但鉴于医疗和公共卫生业务复杂性,财政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的部分指标还无法通过现有系统在业务生产中实时采集,这部分指标又是财政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所必备,目前比较可行的方法是增加财政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辅助指标补录系统,补录系统进行定期考核,操作人员日常对考核指标数据的收集、补录汇集成临时指标集。

7.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考核系统

基于补偿相关指标数据的精细化最小颗粒度采集,实现机构内部绩效考核方案的自主配置和管理,支持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满意度等多个维度对考核方案进行配置维护,包括方案类型(月度和年度)、考核指标选取、工作当量单价、多重权重系数、指标运算算法、具体考核结果计算方法等,并支持考核方案的关联应用。可针对不同的服务团队(科室、站点等)和个人配置不同的考核方案,配置完成后可发布应用对应的考核方案。需支持以下功能:

1. 机构内部考核方案制定

基于平台指标数据,支持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满意度等多个维度对考核方案进行配置维护,包括方案类型(月度和年度)、考核指标选取、工作当量单价、多重权重系数、指标运算算法、具体考核结果计算方法等,并支持考核方案的关联应用。可针对不同的服务团队(科室、站点等)和个人配置不同的考核方案,配置完成后可发布应用对应的考核方案。

2. 组合权重配置

通过对权重指标的设置、配置和运算,实现多个权重多维度的组合权重,并可直接应用于考核方案,权重指标可以是服务团队(科室、站点等)、岗位、执业范围、职务、职称、学历、能力、工作时间、工作性质等。

3. 非系统采集数据手工填报

无法系统采集的考核指标,由服务团队(科室、站点等)或个人进行手工填报,在填报时可根据要求同步上传指标对应的凭据等相关资料,凭据的形式可以是文字、图表、图片、影像、声音等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

4. 工作量确认

系统采集的考核工作量指标数据由服务团队(科室、站点等)或个人进行数据确认,系统采集数据服务团队(科室、站点等)或个人不可更改,对账过程发现的数据差异情况,可提交院内考核部门进行处理。

5. 工作量审核

服务团队(科室、站点等)或个人提交的数据结果值,由院内考核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确认,可进行审核通过、审核驳回、要求补充凭据等操作。

6. 考核评定

完成所有确认、填报和审核工作后,系统在预设时间点自动执行考核结果计算,院内考核部门可对考核结果进行终审评定,评定结果可供服务团队(科室、站点等)查询。终审评定作为考核最后确认步骤,评定后,数据不可更改。

7. 绩效分配

考核结果评定后,服务团队(科室、站点等)负责人可在绩效工资分配功能中查询到本服务团队(科室、站点等)的考核结果。服务团队(科室、站点等)负责人可基于服务团队(科室、站点等)考核评定结果值,按照服务团队(科室、站点等)指标完成情况在服务团队(科室、站点等)内部进行个人绩效再分配。

8. 固定薪酬及可变薪酬管理

系统可对固定薪酬工资进行维护管理,也可对可变薪酬工资进行维护管理,根据最终绩效分配结果,自动计算出院内人员固定薪酬及可变薪酬数值,并提交主要领导确认签发。

9. 领导确认签发

待院内考核部门将所有薪酬都整理完成后,院内主要领导可对人员薪酬汇总表及明细表进行最终确认签发,确认后,系统自动将薪酬数据存档,不可再更改。

7.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监管分析系统

建设监管分析系统,实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指标的图形化展示和业务趋势分析、预警。需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量分析

需支持按指标等多维度查询分析院内考核工作量数据。

2. 工作当量分析

需支持按指标等多维度查询分析院内考核标化工作当量。

3. 财政补偿情况分析

根据已确定的资金补偿清单,实现对拨付资金在不同医务人员之间的多维度分析,实现业务管理人员对资金拨付情况的精确了解,并为分析影响资金拨付的因素提供数据支持。

4. 薪酬情况分析

需支持根据人员类别、不同岗位等多维度进行实际发放薪酬汇总及平均薪酬查询和分析。

5. 核减分析

需支持实现对考核不达标指标数据核减情况进行查询和分析。

6. 预设指标排名

根据预先设置的主要绩效考核指标及排名方法实现对一定时间段内院内有关指标的自动排名,通过图表方式进行展示。

7.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改造

江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考核信息化建设,需要动态采集和整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各个条线的业务数据,建立可扩展的业务数据分析模型,需对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实现绩效考核指标数据的上传,为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医务人员工作绩效考核提供完整、精准的绩效考核基础数据依据。

依据绩效考核的数据采集要求,需要对基层业务应用系统的业务数据进行校对、核查,需包括基层基本医疗数据汇聚、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数据汇聚、基层家庭医生签约数据汇聚等。

 

人员培训要求

培训工作是整个系统得以正常运行的关键,除了对普通业务人员的专项培训以外,应对系统维护人员进行系统维护的培训。具体培训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培训计划,计划包括培训项目、人数、地点、日程、资料、其它等详细内容。

2、 技术培训的内容必须包含软件的日常操作和管理维护,以及基本的故障诊断与排错。

3、 培训人员必须是公司的资深工程师。

 

实施进度、测试与验收

1. 投标人有责任检查安装现场是否符合产品安装条件。

2. 投标人应承担投标软件的安装、测试和有关配置工作,进行实际的测试。

3. 投标人应全力与买方、系统集成商及其他供应商配合,根据买方的详细需求,提交实施方案得到买方及集成商确认后实施,保证系统按时、正常地投入运行。

4. 产品实施过程中,如果牵涉到与第三方产品集成工作,投标方应与集成商及其他供应商通力合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5.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提供本次项目实施的实施人员名单,以及整个软件实施工期的具体计划安排表。

 

售后服务要求

为保证系统正常、安全地运行,技术支持力量和优良的服务是系统正常、安全运行的保障。投标方应据此制定系统详细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方案:

1、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内所供应和安装的产品提供一年的免费质保服务,保质期内提供同版本软件免费客户化修改与免费升级服务。

2、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服务项目清单,对每项服务,需明确服务提供方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人员技术要求以及服务响应时间等。

3、由于系统的特殊性,因此,在接到系统故障通知后,投标人必须在20分钟内响应。对于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严重故障(包括由系统软硬件等原因引起的),投标人的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个小时内赶到现场,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工作直至故障修妥完全恢复正常工作为止,一般要求保证系统在24小时之内修复,并需要提供确保承诺实现的措施。

4、投标方必须帮助用户建立远程维护系统,投标方工程师经院方授权通过电话线远程登录到院方网络系统进行的故障诊断和故障排除。

5、软件实施期间需专人定点进行实施,质保期间内也需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参加日常维护工作。

6、投标人须做出无推诿承诺。即投标人应提供特殊措施,无论由于哪一方产生的问题而使系统发生不正常情况时,并在得到买方商通知后,须立即派遣工程师到场,全力协助系统集成商和其他供应商,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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