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及相关要求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城市地质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文件精神,为统筹烟台市城市地上、地下建设,加强城市地质调查,发挥地质工作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先行性基础性作用,需开展烟台市城市地质调查工作。
(一)项目范围
烟台市城市规划区和建成区,划分为东西两部分区域,工作区总面积约 1077km²。
西区:蓬莱区行政规划区,北侧和西侧边界为海岸线,南至南王镇,东至新港街道办事处。东区:开发区-福山区(包含中桥)-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牟平区行政规划区,北侧边
界为海岸线,西起解宋营镇,东至金山港以西,南侧边界为臧家庄镇-门楼水库以北-回里镇- 武宁镇-大窑镇一带。
为查明影响城市发展建设的重大资源、环境问题,本次工作主要开展城市基础性综合地质调查,提升城市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夯实城市地质工作基础。
1、遥感地质
对烟台市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开展遥感解译和野外验证工作,查明土地利用现状,结合历史遥感影像资料对岸线变迁、植被破坏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遥感解译面积 1077km²。
2、专项地质测量
在充分搜集烟台市已有地质勘查成果的基础上,对烟台市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开展 1:2.5 万专项地质测量、1:2.5 万专项水文地质测量、1:2.5 万专项工程地质测量、1:2.5 万专项环境地质测量工作,提升城市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程度,为下一步烟台城市地质全面展开夯实基础,调查面积 1077km²。
调查中,选择典型的、重要的水井点开展简易抽水试验、水位观测、水质分析等工作,查明不同含水岩组的富水性、水化学特征等,对重要地段海水入侵规律和趋势进行分析。
3、地形测绘
系统搜集烟台市 1:2.5 万地形测绘成果资料,进行系列地理底图与地质勘查类图件的更新。对重要的岸滩进行监测,分析侵蚀与淤积趋势。
平面基准:CGCS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1985 国家高程基准。
4、提交成果
编制《烟台市城市地质调查整体设计》和烟台市城市地质调查报告(基础性综合地质调查部分)及成果论文一篇。
1、政策文件
(1)2017 年 9 月 1 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7]104 号;
(2)2019 年 5 月 8 日,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于济南签订“关于加强山东省地质调查工作战略合作协议”;
(3)2020 年 5 月 29 日,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地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
[2020]51 号;
(4)2020 年 9 月,《关于印发烟台市城市地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城市地质调查总体方案(2017-2025 年)》。
2、技术规范
(3)《城市地区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50000)》,ZB/TD10004-1994;
(4)《区域地质调查总则(1:50000)》,DZ/T0001-1991
(5)《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1:5 万)》,GB/T14158-1993;
(6)《工程地质调查规范(1:25000-1:50000)》,ZB/D14003-1994;
(7)《水文地质调查规范(1:50000)》,DZ/T082-2015;
(8)《水文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50000)》,DD2019-03;
(9)《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15)《区域地质图图例(1:50000)》,GB958-99;
(17)《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国土资发〔2006〕210 号)。
四、后续服务要求:投标人完成所有工作后,应继续向采购人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必须要有专门服务团队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采购人所反映的任何问题 1 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2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
2、投标人所提供的成果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采购人使用该成果或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其成果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