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项目为烟台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项目,共划分 1 个包。供应商须对所报内容进行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对采购人让利,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09 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21〕15 号)等文件精神,依据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技术要求(1:50000)》以及山东省国土空间修复中心《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申报了“烟台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项目”项目。该项目通过开展烟台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项目,摸清我市地质灾害风险底数,编制我市地质灾害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建立地质灾害“一库两区划” 的防灾减灾体系,为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提供基础。
按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0)》(试行)要求,完成汇总烟台市各区(市)1:5 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成果,工作区面积 13765.42km2。其主要任务包括:
1、协助市局组织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综合识别、致灾孕灾风险要素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工作,审核汇集区(市)级成果数据,形成市级普查成果,统一汇交。
2、配合市普查办,指导各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历史灾害情况、重要承灾体灾害属性和空间信息、综合减灾资源(能力)等全面调查工作。
3、负责市级实施数据(成果)质量检查和汇集,负责区(市)普查数据(成果) 的汇集和审核。
4、编制提交《山东省烟台市 1:10 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报告》及相应附图、附表;
5、编制《山东省烟台市 1:10 万地质灾害风险区划与防治成果说明》,协助烟台市自然资源部门完成“一库两区划”普查成果横向汇交和纵向汇交。
1、根据区(市)级成果数据总结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分析地质灾害成灾模式, 划定灾害影响范围。相关要求见《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0)》(试行)。
2、开展地质灾害易发性、危险性和风险评价,编制孕灾地质条件图、地质灾害及隐患分布图、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图、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和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比例尺不小于 1:100000。
3、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降雨阈值分析研究,提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建议。
4、编写技术报告,综合反映地质灾害普查成果;结合调查区防灾减灾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合理、有效的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对策建议。
5、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空间数据库。
五、成果版权及使用
1、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形成的成果报告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支出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2、本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
3、成交供应商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 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成交供应商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
2、成交供应商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服务响应:未经采购人许可,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工作期间,要求对采购人所反映的问题在 1 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 6 小时之内解决问题。
2、项目负责人须全过程参与项目及各阶段项目成果的交流、汇报等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做好项目的评审、审批工作。
3、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供应商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以上要求的服务方案,同时填写服务方案偏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