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总体说明
2020年亳州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补充计划(预包装食品)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020年亳州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补充计划(预包装食品)项目共计1000组,分为2包。第一包为保健食品、特殊食品、乳制品专项和固体饮料、方便食品、糖果制品专项,数量为200组(具体检验品种、项目和要求见附件1)。第二包为预包装食品日常监督抽检,数量为800组(具体检验品种、项目和要求见附件2)。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第三方食品检验承检机构分别承担本项目第一包、第二包抽检任务。
第一包投标人必须具备附件1中所列所有检测项目的检验能力,并有资质对外出具检验报告,投标人需提交《2020年亳州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补充计划(预包装食品)第一包检验项目认证情况一览表》(附件3),格式附后,须按顺序填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承检机构应具备独立承担检验工作及留样保管的能力。承检机构应有独立完成抽样能力,并协助完成抽样工作,购样费用、抽样过程费用(交通费、差旅费、人员费用等),由承检机构承担。
本项目建议开标顺序为第一包、第二包。投标人可参加“2020年亳州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补充计划(食用农产品)”、“2020年亳州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补充计划(预包装食品)”两个项目中一个或多个标包的投标,但按照评审顺序只能中一个标包。若在前面任一标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面标包中可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三、注意事项:
1、标有 “★”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响应或优于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2、对于“采购需求” 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除评标办法中技术和商务评审明确要求的外,投标时不作要求,签订合同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则以本条内容为准。
3、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
4、投标价若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5、若发现中标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6、其他:(1)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解释:
1)第四章注意事项第4条:该条中关于投标时不作要求,是指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在响应采购文件的前提下,扫描件或复印件是否装入投标文件不作要求。
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的制作:授权委托书可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件上传加盖电子签章提交;授权委托书也可以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后上传至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电子签章)。
3)关于评标办法初审表-符合性检查-投标文件其它内容中的技术评审,对于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提供,只要在投标文件中文字体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即视为合格。
4)鉴于中国人民银行现已不再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在参与我市招投标活动中,提供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均予以认可。
5)关于拟投入的人员简历表中的社保证明要求,除招标公告和采购需求中明确要求的外,其他人员社保证明是否提供不作为否决其投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