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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口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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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10210000114962 发布时间:2020-10-21 文档页数:56页 所需下载券:10
温州市鹿城区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口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温州市鹿城区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口采购项目。

二、采购总说明

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招标小组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3、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上述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重新颁布,成交供应商应遵照执行。

4、本次招标包括:主要内容为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滨江街道、蒲鞋市、南汇街道、五马、大南、松台街道、广化、工商大楼、肉联厂、集新社区、双屿、丰门街道、仰义街道、藤桥镇、山福镇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详细点位见下表。系统主要设备材料的选型及技术指标要求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020年鹿城区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点

序号

乡镇(街道)

智能充电接口安装地址

预计

安装数量

备注

1

七都街道

七都街道板桥新村委会

20

 

2

七都街道

七都街道老涂新村委会

10

 

3

七都街道

七都万国花园建筑工地

20

 

4

七都街道

七都华润一标建筑工地

20

 

5

七都街道

七都华润二标建筑工地

20

 

6

七都街道

七都华润三标建筑工地

20

 

7

七都街道

七都街道环卫所

20

 

8

七都街道

七都街道新办事处大楼

20

 

9

滨江街道

金迅达大厦西区

10

 

10

滨江街道

金迅达大厦东区

20

 

11

滨江街道

惠民路44号航标锦园2期地下室

20

 

12

滨江街道

江滨中路200号江湾锦园地下室

20

 

13

滨江街道

上陡门路408号雅御园雅御园

40

 

14

蒲鞋市

5-25车棚

10

 

15

蒲鞋市

5-24车棚

10

 

16

蒲鞋市

车站大道737号横河社区门口

10

 

17

蒲鞋市

横河北新村20幢门口

10

 

18

蒲鞋市

上陡门二组团

10

 

19

蒲鞋市

上陡门教育新村

5

 

20

蒲鞋市

蒲鞋市新村6幢与7幢之间

10

 

21

蒲鞋市

蒲鞋市新村74幢与75幢之间

10

 

22

蒲鞋市

龟湖路74弄

10

 

23

蒲鞋市

龟湖路55弄8号

10

 

24

蒲鞋市

10组团8栋楼下

20

 

25

蒲鞋市

华馨园门口

10

 

26

蒲鞋市

学院路305弄

10

 

27

蒲鞋市

洪殿南路71号周边

5

 

28

蒲鞋市

横河北新村20幢门口

10

 

29

蒲鞋市

电化小区

10

 

30

南汇街道

瑞锦组团4幢

40

 

31

南汇街道

瑞锦组团11幢

40

 

32

南汇街道

献华南北幢地下车库

40

 

33

南汇街道

鱼鳞浃1组团a幢

40

 

34

南汇街道

鱼鳞浃1组团b幢

40

 

35

南汇街道

鱼鳞浃4组团d幢

40

 

36

南汇街道

宏都花园2幢配电房边地下车库

20

 

37

南汇街道

金星花苑2幢地下室

40

 

38

南汇街道

金菊1幢车库

40

 

39

南汇街道

石榴1幢车库

40

 

40

南郊街道

华瑞园

10

 

41

南郊街道

东立景园五组团

10

 

42

南郊街道

东立景园三组团

10

 

43

南郊街道

金色家园南区

10

 

44

南郊街道

金色家园北区

10

 

45

南郊街道

龙方家园8幢车库

30

 

46

南郊街道

东龙社区办公室楼下

6

 

47

南郊街道

汽配市场

10

 

48

南郊街道

金川家园6幢前面

6

 

49

南郊街道

金川家园1幢地下室

10

 

50

南郊街道

鸿豪景园

40

 

51

五马

二中后门

10

 

52

五马

二医后门

10

 

53

五马

简巷公寓人行道(靠二医)

10

 

54

五马

朔门社区前门

10

 

55

五马

百里东路

40

 

56

五马

古厢巷

10

 

57

五马

南站立交桥电信大楼

10

 

58

五马

南站立交桥东方大厦

10

 

59

五马

府前社区周宅祠巷5号对面

10

 

60

五马

聚兴院

10

 

61

五马

中瑞大厦

10

 

62

五马

十八家社区楼下

10

 

63

五马

造船厂宿舍江滨西路308弄

10

 

64

五马

十八家公寓2幢

10

 

65

五马

军干大厦

10

 

66

五马

绿景大厦125号绿地旁

10

 

67

五马

江滨西路公交车站

10

 

68

五马

安澜小区14幢地下车库

10

 

69

五马

滨海花苑2幢前

10

 

70

五马

安澜小区10幢11幢之间

10

 

71

五马

瓯望府锦园

10

 

72

五马

路湾社区里面

10

 

73

五马

十八家83弄6号

10

 

74

五马

矮凳桥46号

10

 

75

五马

康华大厦门口

10

 

76

五马

环城东路128号旁

10

 

77

五马

钻石大楼3楼停车场

10

 

78

五马

第一桥128号

10

 

79

五马

乘凉社区群艺大楼

10

 

80

五马

乘凉社区文华大厦停车场

10

 

81

五马

乘凉社区水仓大楼

10

 

82

五马

西湖锦园地下停车场

10

 

83

五马

西湖锦园

10

 

84

五马

金盛商厦

10

 

85

五马

湖滨东楼

10

 

86

五马

湖滨西楼

10

 

87

五马

高盈小区地库

10

 

88

五马

瓦市公寓2幢地下停车场

10

停放自行车摩托车

89

五马

杨柳公寓南幢停车场

10

停放自行车摩托车

90

五马

招贤小区停车场

10

停放自行车摩托车

91

五马

高华公寓

10

停放汽车

92

五马

新县前停车库

10

 

93

五马

县前大楼停车库

10

 

94

五马

天雷巷菜场

20

 

95

大南

汇荷3幢车库

10

 

96

大南

方正4幢地下车库

10

 

97

大南

莲花公寓莲花路1号

10

 

98

大南

荷花锦园莲花路53弄

10

 

99

大南

国盛大楼小南路162号

10

 

100

大南

白马殿公厕旁

10

 

101

大南

永泰大厦

10

 

102

大南

诚达大厦C幢地下室

10

 

103

大南

小南路24-26号

10

 

104

大南

小南路36号

10

 

105

大南

马鞍池东路285号公交站头

10

 

106

大南

马鞍池公园站头

10

 

107

大南

宏大商厦建行大楼地下室

10

 

108

大南

飞虹公寓3-4幢地下室

10

 

109

大南

飞霞大厦地下室

10

 

110

大南

马鞍池西路81号(垟头下公交站牌附近)

10

 

111

大南

小南路195号(坦前公交站牌附近)

10

 

112

大南

小南路155号(农业银行附近)

10

 

113

大南

吴桥路77号(建设银行附近)

10

 

114

大南

高乐大厦门口

10

 

115

大南

万里桥大厦地下室

10

 

116

松台街道茶花

渡船巷38号

10

 

117

松台街道茶花

隔岸路2号车棚

10

 

118

松台街道茶花

马鞍池西路132弄2号

10

 

119

松台街道茶花

隔岸路17号旁边

10

 

120

松台街道昌明

雪山路75弄20号燃气公司旁边

20

 

121

松台街道昌明

勤奋家园对面

10

 

122

松台街道桂柑

桂柑社区桉组团2幢北

10

老旧小区

123

松台街道桂柑

桂柑社区李组团车棚

10

老旧小区

124

松台街道桂柑

桂柑社区梅组团车棚

10

老旧小区

125

松台街道蛟翔巷

新园觉90弄8号

10

 

126

松台街道蛟翔巷

新园觉停车场

20

 

127

松台街道蛟翔巷

蛟翔巷131弄

10

 

128

松台街道蛟翔巷

蛟翔巷社区停车场

10

 

129

松台街道锦花

杏花西小区

10

老旧小区

130

松台街道锦花

锦花路38号锦花社区

10

 

131

松台街道来福门

迎祥大楼车棚旁

10

老旧小区

132

松台街道来福门

三牌坊43号

10

 

133

松台街道来福门

人民西路248号

10

 

134

松台街道庆年坊

百里大厦8幢

10

 

135

松台街道昌盛

水心汇昌昌组团9幢

20

 

136

广化双桥社区

双桥村联建房

10

 

137

广化特陶社区

金山10幢地下车库

10

 

138

广化翠微社区

翠微新村33幢社区楼下

10

 

139

广化教场社区

新宫前锦园7幢101

10

 

140

广化双榕社区

西城路26幢楼下

10

 

141

西城路9幢楼下

10

 

142

西城路8幢楼下

10

 

143

广化集善社区

下桥新村

10

 

144

工商大楼

鹿城路683号

10

 

145

肉联厂

鹿城路706号

10

 

146

集新社区

龙瑞大厦

10

 

147

双屿

新世界新家园8幢地下室

10

 

148

双屿

凝霞小区8幢

30

 

149

双屿

凌云公园前面

25

 

150

双屿

凌云小区1栋前面

25

 

151

双屿

凝霞小区六幢前绿化带边上

30

 

152

双屿

登峰小区12幢绿化带边上

30

 

153

双屿

凝霞小区18幢后面

25

 

154

双屿

凝霞小区4幢西面幼儿园边上

25

 

155

双屿

银夏公寓3幢地下室

10

 

156

双屿

银夏公寓5幢

10

 

157

双屿

双屿二组团

20

 

158

双屿

双屿六组团

20

 

159

双屿

教育新村

40

 

160

双屿

温化生活区综合大楼5幢

20

 

161

双屿

双屿物流16幢旁边

50

 

162

双屿

双岙创业园

20

 

163

丰门街道

戴宅路62弄16号

30

 

164

丰门街道

32号地块

30

 

165

丰门街道

西路3号

30

 

166

丰门街道

西路93号

20

 

167

丰门街道

西路37号

30

 

168

丰门街道

西路113号

30

 

169

丰门街道

西路1弄25号

30

 

170

丰门街道

西路17号

30

 

171

丰门街道

西路1弄11号

30

 

172

丰门街道

西路1弄21号

30

 

173

丰门街道

金竹社区楼下

30

 

174

仰义街道

仰新社区B、C区

60

 

175

仰义街道

澄沙桥村

50

 

176

藤桥镇

呈岸村村委会呈岸路217号

8

 

177

藤桥镇

温州市正发食品有限公司渔藤路2389号

10

 

178

藤桥镇

竹桥村村委会(竹桥路18号)

10

 

179

藤桥镇

潮济村村委会

10

 

180

藤桥镇

下岸村村委会和老人协会

12

 

181

藤桥镇

大潭村村委会和老人协会

12

 

182

藤桥镇

营上村

10

 

183

藤桥镇

坎上村戍浦南路189号

10

 

184

藤桥镇

岭下村村委会和小区

10

 

185

藤桥镇

戴宅村

10

 

186

藤桥镇

北岸办公楼

10

 

187

藤桥镇

埭马村办公楼

10

 

188

藤桥镇

埭马村北市西路51号对面

10

 

189

藤桥镇

金马村马石厂巷28号

10

 

190

藤桥镇

金马村金坦巷1号

6

 

191

藤桥镇

垟岸村村委会对面养老中心

5

 

192

藤桥镇

垟岸村彩石路18号-1

5

 

193

藤桥镇

下庄村河东路1号

5

 

194

藤桥镇

下庄村办公楼

5

 

195

山福镇

金岙村

10

 

196

山福镇

沙头工业区

10

 

197

山福镇

沙头工业区

10

 

合计

3000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产品规格

集中式充电桩,支持不小于10路插座充电。

总输出功率不小于7kW,单回路最大输出功率不小于1.2kW。

2、技术要求

2.1、工作环境要求

工作温度:-20℃ to 55℃

相对湿度:10 to 90%不结露

2.2、结构材料

内部结构布置合理,配件易拆卸,方便维修、维护。

所有连接牢固、防盗、防撞击,开关、按键操作灵活可靠。

采用方形结构、正面开门。

桩体材料采用防火等级不小于A阻燃型材料。

充电插座使用标准五孔插座并通过中国质量中心的CCC认证检测。

无线传输模块应通过中国质量中心的CCC认证检测。

2.3、安全要求

充电管理单元的设计与制造应保证即使由于操作不当也不会对人身产生伤害或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应确保:

a)防止人身受到电击的伤害;

b)防止人身受到过高温度的伤害;

c)消除非正常工作或误操作导致的火灾危险、有损安全或电击防护的机械性损坏;

d)每个充电插口都应具有独立的过载、过压、欠压、过充、短路、高温、漏电的防护措施。

e)抗电强度:≥500 MΩ

f)绝缘电阻:AC1.5KV、50HZ、1min 无击穿飞弧

g)泄漏电流:≤0.6mA

2.4、防护要求

充电桩应配置防护装置,以保证在使用过程中,保护设备用电安全。防水等级不低于IP66。

3、系统要求

3.1平台管理功能

设备联网,实时监测,在平台能够查询到运行状态、空闲插座、充电功率、充电时间、故障提示信息等信息。实时上报站点、充电口、充电频次、异常断电等汇总统计数据,数据应能在系统中记录、显示、查询和导出。

3.2在线监测功能

应具有防过流、漏电、短路电气保护功能;应具有限流保护功能;应具有充电设备待机状态不带电功能;应具有充电器插头拔出自动断电功能;应具有电池充满自动断电功能;应具有充电异常自动断电功能;应具有电池故障自动断电功能;应具有充电器高温自动断电功能;应具有电池高温自动断电功能;手机软件内点击停止充电按钮或用户拔掉充电插头5s(默认可调)后,充电桩应停止供电。

3.3网络和传输要求

网络数据的传输应具有传输效率及响应速度的实时性,应通过身份认证、传输加密、数据校验等方式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 的有关规定。

传输网络可采用有线或者无线传输网络。对于无线传输网络优先选用GPRS无线传输网络,可根据应用场所网络条件选用其他蜂窝网络通信技术。减少使用和逐步淘汰2G/3G等逐步退网的传输模式。不宜采用ZIGBEE、LORA、WIFI等自建网模式。

3.4系统运维要求

1) 运行及维护管理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承担。消防物联网服务商的主要技术人员应由从事火灾报警、消防设备、计算机软件、网络通信等专业 5 年以上(含 5 年)经历的人员担任。消防物联网系统的运行操作人员上岗前应具备熟练操作设备的能力。

2) 系统的运维企业应有系统的管理制度、检查检测、设备运行、巡检及故障记录、系统操作与运行安全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备份与恢复方案、维护保养的操作规程等技术文档,并应保证系统处于工作状态。

3) 运维企业应确保智慧充电系统的数据安全性。应支持负载均衡、异地灾备。数据的保存周期不应小于1年。

4)运维企业应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系统可靠性应不小于 99.99%;

5)运维企业应提供本地化和远程服务支持。服务内容应包含智慧充电系统问题处理、充电安全隐患处理、充电安全专业咨询等多重服务。

4、数据交换要求

面向浙江省内用户提供智慧充电服务的各系统须按本文件要求,交换相关数据到浙江省智慧消防智能管控平台。浙江省智慧消防智能管控平台地址以浙江省消防总队公开公布的地址为准。

4.1交换方式

智慧充电桩系统到智能管控平台的传输网络可采用公用通信网。传输协议采用HTTP或者HTTPS协议,同时采用加密模式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级别要求》GB/T 22239的相关规定。除告警信息外,其它信息由智能管控平台定期向各平台进行数据采集。告警信息由各平台向智能管控平台定期报送。

4.2交换内容

系统须向智能管控平台交换以下数据:

1)        单位信息:包含{社会单位(站点、建筑物)主键,社会单位(站点、建筑物)名称,所属运维平台公司编码(id),详细地址,纬度,经度,区域编码,设备数,所属平台厂商code}

2)        运维平台公司信息:包含{运维平台公司ID,运维平台公司名称,运维平台公司编码,运维平台公司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

3)        设备信息:包含{设备id,设备名称,设备类型,地址,纬度,经度,运维平台公司,社会单位(站点或者建筑物)id,平台厂商code,安装日期,设备状态,设备生产公司或品牌,部件数量}

4)        部件信息:包含{设备部件id,设备部件名称,地址,设备部件关联的设备id,部件生产厂家或品牌,安装日期,设备部件状态,设备部件类型}

5)        实时告警信息:包含{报警编号id,设备id,社会单位(建筑、站点)主键, 发生时间,报警信息描述,报警类型,设备部件id,平台厂商code}。

其他说明:

1、本项目总价包干(包含本项目的供货、安装等所有内容)。招标文件的配置要求仅是本项目的关键技术要求,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无法实施或者缺少相关设备和配件的情况,供应商应免费予以更换或补充同档次或更高档次的相关设备和配件。本项目总价包干,所需线缆管线均需包干计入投标价。

2、投标供应商需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供货时,采购人将进行如实核对,如查实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上报采购主管部门,废除其中标人资格并有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3、本项目采购人将对到货设备进行严格验收,供应商投标文件偏离表中未注明偏离,但实际到货设备达不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做验收不通过处理,对此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取消合同并给予相应处罚;供应商到货及安装、退货等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供应商须慎重投标。

4、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等相关证明资料给予佐证。

▲5、本项目所采购的硬件设备接入软件系统须对接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的浙江省智慧消防智能管控平台,测试或实施过程中因解决系统兼容性问题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四、商务条款

1、质保期

1.1、除特殊注明外,所有设备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缺陷(非人为因素)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2、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进行现场维修、损坏件更换,不收取额外费用。

1.3、质保期内,要求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电话后,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如果在8小时内不能修复,则提供同样备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设备修复。

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说明质保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并进场施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作为预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结算后,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的98.5%;剩余1.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7日内不计息退还。

3、安装调试

3.1、送货安装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3.2、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3.3、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其安装调试过程中使用单位需配合的内容。

4、合同验收

4.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全新合格货物。如发生所供货物与现行国家政策法规、合同约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退货、解除合同,或者成交供应商予以免费更换。

4.2、本次招标的货物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用明显字体予以声明的,均视为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了强制认证规定(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等),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对上述货物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上述产品相关强制认证的证明文件投标时不需提供,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否则按验收不能通过,采购人给予退货、解除合同或经采购人同意换货处理,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3、因以上两条款因素导致工期延误的,采购人有权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依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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