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湖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浙江农业博览会布展项目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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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农业博览会布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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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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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44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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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质
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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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主流、可靠、安全、实用、性价比高。所提供产品符合有关国际或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并符合采购单位的采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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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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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9日上午11:00前完成布展;
2020年11月24日下午18:00后撤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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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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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展会期间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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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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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农业博览会2、3号品牌馆设计、制作、预展、布展、撤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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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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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农都会展中心(2、3号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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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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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预付款,也即合同金额的30%。采购人在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之前,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若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2、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款的100%。采购人应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5日内将上述相关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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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间应急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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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30分钟内现场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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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展区设计布展的总体要求:
1、有标志性形象,体现茶品牌,传播茶文化。
2、要切合“中华茶饮 海纳百川”主题。
3、分别展示吴兴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的特色,充分营造茶文化的内涵。
4、简洁、大气,有特色和新意,设计要美观大方,形象生动体现展示内容,并合理运用现代展览手段,经济合理。
5、成就展示的各大板块要有相对的独立性,又要和谐统一;要实物与灯箱展示相结合。
三、布展时间:
2020浙江农业博览会(11月 20日-11月24日)
二、 搭建内容:
(一)2号馆
1、展示展销区:486平米,30个标准展位配置电子楣板、企业灯箱广告板、展位加高2000外侧写真、射灯4盏、每展位二桌二椅一围布、弧形立柱灯箱等;
2、特色展示区:108平米特装,“德清嫂”整体形象设计搭建、模型制作、绿化、音响设备、等离子、标志性文字等;
(二)3号馆
1、馆名:湖州品牌馆(3号馆C24、C25);
2、展区面积:84平为米,其中:南浔区42平方米、长兴县42平方米;
3、展示产品:南浔知味、长兴鲜;
4、展区进行整体形象设计搭建、绿化,标志性文字,标志性建筑、产品展示品尝活动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