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子项 |
采购需求 |
一 |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要求 |
为了满足鄞州区生态管控区调整优化研究项目的需求,进行本次采购 |
二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由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符合下列规范、条例及标准,并不限于下列规范、条例及标准: 由采购人认可的有关国家权威标准。 注:本技术要求所列的规范、标准不意味着全部的或最新的,承包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机构所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且确保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是国家或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无论此版本在此有无提及。 |
三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
详见技术需求 |
四 |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详见商务需求 |
五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
详见商务需求 |
六 |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
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并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
七 |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详见技术需求 |
八 |
核心产品 |
无 |
九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自行前往踏勘项目现场,风险自担; 组织,踏勘时间:2020年//月//日//://(北京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十 |
样品要求 |
无 |
十一 |
现场演示要求 |
无 |
采购标的和数量 |
一项 |
服务期限及地点 |
服务期限: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最终成果并提交甲方。 服务地点:鄞州区(业主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中标人首笔经费,计合同总价的30%; 2、在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中标人第二笔经费,计合同总价的40%; 3、修改完善后提交最终成果并得到招标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中标人第三笔经费,计合同总价的30%,不留尾款。 |
售后服务 |
详见技术需求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
验收标准 |
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并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需求。 |
(1) 采购内容:
鄞州区全域范围,总面积约801.92平方公里。
1、研究鄞州区生态自然资源构成和分布特征;
2、分析鄞州区现行二级生态管控区划定情况和管制要求,并研究其存在的问题。
3、从生态空间划定情况、部门规划协调情况和现状建设矛盾等方面对现行鄞州区二级生态管控区划定情况进行评价。
4、基于现状特征问题和评价结果,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求,提出鄞州区二级生态管控区的调整优化思路和调整优化结果。
(2) 项目目的:
通过本次研究,鄞州区生态管控区应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规划内容,充分体现市级生态管控区的管控思路,充分保障鄞州区重点功能板块的协调落地,充分缓解现有管控区布局和规则下的各类矛盾,实现鄞州区全域生态空间布局的优化和管控规则的细化。
(3) 建设标准及要求
a) 规范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3、《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
4、《浙江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1)》(厅办函[2019]85号附件2)
5、《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2015年)
6、《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年)
7、《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市区)》(2015年)
8、《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2018年)
9、《宁波市鄞州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二上”方案》(2020年)
10、《宁波市区(主城区)环境功能区划》(2015年)
11、宁波市鄞州区域乡村建设规划(2018-2035)(2019年)
b) 其他相关要求
1、须与现状、规划,包括土地规划、城市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结合;
2、其他要求根据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4) 主要成果
1、设计单位规划成果在通过专家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调整、完善到位后,视为最终成果。
2、最终提交成果包含纸质文档、电子文件和汇报文件三部分。
3、纸质文档应包括文本、图纸等。
4、电子文件应包括正式成果的所有电子文件。(图纸提交GIS矢量文件格式、JPG格式,文本word格式)。
5、汇报文件应为ppt格式。
(5) 项目时间要求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最终成果并提交甲方
(6) 其他要求
1.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供应商必须按时完成任务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以保证项目完成的质量;相关人员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2. 项目供应商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规定进行作业,确保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由项目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3.采购人在合同范围内使用研究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项目供应商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4.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项目供应商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采购人提供的任何业务资料,项目供应商需认真保管、严格保密,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5、项目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若经采购人发现,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项目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