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图审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 3590 万元。本项目共分三个包,本包为 A02 包,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采购,采购预算为 300 万元/年。
服务期限为三年。
业务范围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本包共确定两家投标人为中标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的通知》(滨政办字〔2020〕69 号)要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执收单位依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审核确定缴费面积及金额。据此,图审机构应当对缴费面积进行计算、审核,以保证应缴尽缴。
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的指导意见》(鲁建审改字〔2020〕15 号)要求住房城乡建设或具有政府购买服务职能的部门(以下统称购买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具有相应图审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对施工图质量进行 100%抽查。
《消防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51 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应当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技术审查并入联合审查。
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审制度的指导意见》(鲁建审改字〔2019〕6 号)要求,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审机制,实现“同步设计、网上申报、一窗受理、并联审查、一次办好、结果互认、依法监管”,进一步提高审查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同一项目的建筑、结构、设备、消防、人防、技防和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相关部门和相关专业经营单位不再进行技术性审查。
本项目具有高度的公共性和公益性,需要投标人具有规范的内部管理、高效的服务能力、可靠的技术保障、高度的社会责任、严谨的质量意识,才能起到为政府把关,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驾护航的作用。同时,要严格落实“数字化审图”和“多审合一”,进一步提高审查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三、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
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46 号)第十一条,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消防安全性;
(四)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
(五)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六)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四、审查时限
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46 号)第十二条,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
(一)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 15 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 10 个工作日。
(二)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 7 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 5 个工作日。以上时限不包括施工图修改时间和审查机构的复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