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服务目标与任务
1、服务目标
加快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方向性、战略性举措来抓。根据省水利厅要求,对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确保在2022年建成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
2、工作任务
(1)编制响水县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
(2)编制响水县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估报告及支撑材料。
二、主要工作内容
1、编制响水县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方案包括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
2、编制响水县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估报告及支撑材料。参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对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验收的要求,在系统分析建设期内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指标、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工程建设等工作完成的基础上,编制响水县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估报告及支撑材料。
三、项目成果
1、成果要求
(1)《响水县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
(2)《响水县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估报告》及支撑材料。
2、技术服务要求与服务周期
(1)编制《响水县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内容,进一步梳理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解,全面安排部署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创建工作。
(2)收集资料,编制完成《响水县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估报告》及支撑材料。
(3)申请省专家组和市水利局对响水县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进行初步审核验收,在此基础上,根据专家初审意见,有针对性的做好查漏补缺,整改完善。对所有创建申报材料提请市水利局出具初审意见进行汇总装订,报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审核。
(4)做好相关准备,迎接省水利厅组织有关单位和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响水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和验收,形成评估意见。
(5)根据省水利厅技术评估和验收意见,完善各项指标任务原始台账,完善达标建设现场点布置和预查工作,做好迎接国家级现场复核的准备。
四、计税方式
本项目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五、合同定价方式
5.1、本项目磋商报价及合同采用“固定总价”。
5.2、供应商应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相关文件,并结合市场行情、自身综合实力、管理水平、充分考虑到项目实施期间各类市场风险等各项因素自主确定不低于成本价进行磋商报价。
本项目公证费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本项目实行委托招标,代理费参照苏招协[2002]002号收费标准计取,公证费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上述费用,不允许单独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