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需求书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付款按考核结果半年支付一次,半年考核得90分及以上的,按照合同价款的40%支付,80分至60分的按考核得分比例支付费用(如:80分按合同价款的40%*80%支付、60分按合同价款的40%*60%支付);低于60为不合格,不予支付费用(包括厂房租赁费)。年终考核得90分及以上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80分至60分的按考核得分比例支付费用(如:80分支付至合同价合同价款的80%、60分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低于60为不合格,不予支付费用(包括厂房租赁费) |
2 |
服务地点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 |
3 |
服务期限 |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中标单位的服务经考核得分在优良等次以上的,才可续签合同)。 |
二、中标人负责贵池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与电子商务集聚区的运营管理工作,协助采购人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中标人主要运营指标和内容包括:
1、常驻项目人员不少于8人,缴纳社保。
2、协助采购人开展贵池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符合安徽省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文件要求并取得良好业绩。负责贵池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暨集聚区的运营管理,做好集聚区的电商企业数据收集与分析,2021年年销售额达到6000万元以上,2022年年销售额达到8000万元以上,2023年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负责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与农村物流建设运营的统筹指导工作,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网点与物流运营数据,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协助采购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3、公共服务中心每年签约10家以上第三方服务商,服务企业100家以上,新增网络经营主体不少于30家,新增商标不少于10个,为不少于100款产品进行拍摄,帮助企业店铺装修不少于20家,详情页制作不少于100个。
4、负责贵池区消费扶贫地方馆暨潜山馆运营:按照“特色化定位、基地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工作思路,加强与我区农特产品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贫困户精准对接。采用“线上销售+线下体验+团购促销+直播带货”等组合拳方式,整合全区社会各界力量,大力推动消费扶贫,充分发挥地方馆展示、体验、推介、销售作用,打造贵池区消费扶贫稳固生态链,推动我区特色产业和扶贫产品加快发展,线上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
5、村播小二:为至少10个村培育直播人才“村播小二”,在抖音或快手建立本村直播账号,开展美丽乡村宣传和农产品营销工作,每个账号至少采编20个视频。
6、示范站点:加强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的农产品销售能力培育,协助各站点开设线上店铺如淘宝网店、微信小程序店铺以及直播平台等,每年打造5个省级示范站点,重点推进农产品上行,每个站点至少销售5万元。
7、媒体运营:集聚区和公共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账号、微博等线上平台运营,确保贵池区政策和信息及时发布,每年总体发布信息不少于500条,其中省级以上媒体不少于50条;网站内容至少包括最新电商资讯、政策公告、人才培训、服务项目、企业目录等。
8、营销活动:每年组织或参加5场以上活动,活动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电商沙龙、专家沟通会、知名企业考察、电子商务大会、集聚区运动会、企业家联谊会等。
9、直播与短视频:在抖音、淘宝、快手等平台建立至少1个直播账号开展直播,拍摄制作10个贵池区农产品短视频宣传片,发布视频总数量不低于50个。
10、案例发掘:发掘和总结一批优秀网商、电商扶贫驿站、优秀网店、村级电商服务站典型案例,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各类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并与当地农特产品宣传、休闲旅游服务推介相结合,每年撰写原创信息不少50篇对外宣传。
11、电商培训:每年线下开展电商培训累计不少于1500人次,其中直播和短视频营销培训不少于500人次。线上开展电商培训累计不少于1000人次,其中直播和短视频营销培训不少于500人次。
12、承担集聚区运营所必须的水电、第三方网络平台、集聚区硬件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的费用。乙方为入驻企业分置独立电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向入驻企业征收电费,征收费用抵扣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