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江苏省公安厅下发《江苏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智慧交通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推动传统交通安全管理与现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提升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水平,实现交通指挥扁平化、交通决策科学化、路面查缉精准化、交通要素可视化、交通组织精细化、服务民生便捷化的‘六化’总体目标”,2020年4月,在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镇提出“以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为主线,以推进智慧平安大道建设为抓手,创新管理手段,推动提档升级,不断提升研判指挥智能化、交通组织科学化、基础设施规范化和动态管控实战化水平”。
市区老“3.20”自2010年开始规划建设,近年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迅速,路网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且道路监控未能实现同步建设,导致市区监控覆盖范围明显不足,在道路交通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方面存在较大漏洞。为扎实做好道路交通领域防风险、保安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央和省、市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厅系列部署,按照市局党委“一体、两翼、三大支撑、四轮驱动”战略总体部署,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建设“智慧平安大道”为目标,推动市区新“3.20”道路监控系统的全面提档升级,本项目为新“3.20”中的智慧节点监控网建设和智慧绿波带建设。
本项目主要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文件等进行建设,主要建设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中国智能运输系统体系框架》
《全国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工作任务书》
《全国公安机关图像信息联网总体技术方案》
《全国公安机关视频监控系统联网标准符合性检测工作实施方案》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2887)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施工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
《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测试》(GB/T17544)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网络层安全协议》(GB/T17963)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GA/T445)
《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16)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GA/T1043)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GA/T 96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联网通用技术要求》(GA/T669)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833-2016)
《公安视频图像分析系统》(GA/T 1399-2017)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标准》(GA/T 1400-2017)
《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A/T1202-2014)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995)
《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GA/T1047)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GAT870-2017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GAT/961-2011
公安部《全国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
公安部《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建设指导意见》
《全国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工作任务书》
《全国公安机关图像信息联网总体技术方案》
《全国公安机关视频监控系统联网标准符合性检测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13]455号)
《江苏省道路监控网建设“3.20”工程总体方案》
《全省公安机关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建设规划及技术指导意见》(苏公厅[2010]289号)
《全省“3.20”工程道路监控系统数据和图像采集标准及传输规范(试行)》(苏公厅[2010]526号)
《关于开展全省视频图像车辆信息全量汇聚的通知》(苏公科信传发〔2018〕248号)
《全省公安“慧眼工程”视频图像智能综合应用服务系统建设技术指导意见》(苏公厅〔2018〕352号)
上述标准中未标年号的一律采用最新的标准,同时随着标准的修订,如有年号冲突,根据修订后的最新标准作为依据。除上述规范标准以外,须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不得以不了解或预先未知晓事项提出不合理变更和增项,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时应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智慧节点监控网主要建设内容:
1、 路口卡警抓拍系统:建设104个路口,正向安装电警,反向安装卡口,卡口可识别车辆前排司乘人员,并可利用后端人脸比对服务器确认人员信身份信息,形成六合一违章图片,实现交通违法实名制。属于高架二期建设的路口根据路口实际情况增配爆闪灯或增加反向卡口。
2、 视频监控系统:在20个重点部位安装20套高空全景监控,在81个重点路口交叉安装162套视频监控,在21条主干道重点路段安装100套视频监控。
3、 非机动车、行人抓拍系统:在92个路口安装非机动车、行人抓拍系统,覆盖每个进口方向的非机动车道和行人板块。
4、 交通事件检测系统:部署交通事件检测服务器,对视频进行深度检测分析,检测路段交通事件、分析交通流量情况、识别交通违法行为。
5、 违法鸣笛抓拍系统:在党政机关、学校附近建设2处。
6、 安全接入平台:在盐城市公安局建立安全接入平台,将图像专网数据、视频安全接入公安信息网,并为公安网络的信息交换共享提供高效、安全的网络接入和数据交换服务。
7、路口全息系统:构建“智慧+”感知,利用路口的雷达+电警/卡口摄像机两种感知手段,在保证原有正常的非现场执法的功能基础上,利用传感器技术、高精度地图技术、AI算法、大算力芯片、边缘计算技术,实现雷达数据、视频分析数据、路口渠化数据的拟合,形成车辆时空数据、过车身份数据、违法抓拍数据、按车道流量数据、信号灯状态数据等多种元数据。
智慧绿波带主要建设内容:
1、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将市区范围内仍在使用的285台老式信号机更换为新型智能联网信号机,接入交警支队信号控制平台实现联网联控,并引入社会专业力量承担信号运维调优工作。
2、交通流量采集系统:在市区87个重点路口安装315套微波流量检测器,为信号优化提供基础数据。
本次项目系统整体由前端子系统、网络传输子系统和后端管理子系统三部分组成。
路口卡警抓拍系统、非机动车行人抓拍系统和违法鸣笛抓拍系统新建的前端各类抓拍机负责完成前端数据的采集、分析、处理、存储与上传,传输网络负责完成数据、图片、视频的传输,后端由投标人负责部署抓拍数据中心管理平台,负责完成对相关数据的汇聚、处理、存储、应用、管理与共享。投标人同时负责将抓拍数据中心管理平台中的各类数据转发至市公安局大数据中心,将前端视频数据接入市公安局视频图像综合应用平台,接入工作及相关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视频监控系统新建的前端各类视频设备负责完成前端视频采集、处理、存储与上传,传输网络负责完成视频的传输。投标人同时负责将前端数据接入市公安局视频图像综合应用平台。
交通事件检测系统部署的检测服务器负责对前端采集到的视频进行深度检测分析,检测路段交通事件、分析交通流量情况、识别交通违法行为。
安全接入平台,将图像专网数据、视频安全接入公安信息网,并为公安网络的信息交换共享提供高效、安全的网络接入和数据交换服务。
路口全息系统负责拟合路口电警、卡口、信号机、雷达等多种设备数据形成车辆时空数据、过车身份数据、违法抓拍数据、按车道流量数据、信号灯状态数据等多种元数据。
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新建的前端信号机负责完成对路口信号灯的管控,投标人同时负责将前端信号机接入交警支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
交通流量采集系统新建的前端广域微波雷达车辆检测器负责完成前端数据的采集、分析、处理、存储与上传,传输网络负责完成数据的传输,后端由投标人负责部署雷达数据监管平台,实现对相关数据的汇聚、处理、存储、应用、管理与共享。投标人同时负责将前端数据通过路口信号机上传至交警支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并将雷达数据监管平台中的各类数据转发至市公安局大数据中心。
本次项目中所需的服务器由交警支队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所需服务器的数量和性能指标等要求。
▲后期交警支队部署交管大数据平台时,投标人应根据交警支队的要求无偿配合完成本次项目中部署的抓拍数据、智能机箱、无线路由器、雷达数据等管理平台与交管大数据平台的协议对接工作,投标人在本次项目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提供SDK接口,并作出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路口卡警抓拍系统应具备电子警察抓拍功能,对道路上的各种移动目标24小时不间断地进行监视,在任何条件下能够保持监控图像清晰。对通过外场设备记录下来的信息,不仅能够进行实时信息监控报警,还能通过查询和数据挖掘手段进行历史信息进行有效处理分析。对通过监测区域的所有对象都能够清晰记录,包括机动车特征、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等,同时对道路上机动车的多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记录,包含违法闯红灯、压线、逆行、非法变道、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并依法进行处罚。
系统还应具备正向卡口抓拍功能,在任何气候条件下,能够对监控路面过往的每一辆机动车的前部特征图像、前排驾乘人员相貌特征和车辆全景图像进行连续全天候实时记录,根据所拍摄的图像进行车牌自动识别,并能进行车辆动态布控,对被盗抢、违法黑名单、肇事逃逸、作案嫌疑车辆、违法超速车辆等违法行为进行报警。
系统采用视频检测方式对路口通行车辆进行检测,以300/900万像素电子警察抓拍单元和900万像素高清卡口抓拍单元为采集主体,1台300万像素电子警察抓拍单元覆盖1-2车道,1台900万像素电子警察抓拍单元覆盖3车道,1台900万像素高清卡口抓拍单元覆盖1-2车道,电子警察抓拍单元搭配使用LED常亮灯,高清卡口抓拍单元搭配使用补光灯,1套常亮灯或补光灯覆盖1车道。
3.2.1.1车辆捕获功能
系统应支持通过视频检测方式实现车辆捕获功能,能对所有经过车辆进行捕获,除了能够捕获在车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外,还具备捕获跨线行驶及逆向行驶车辆的功能。在正常车速(5km/h~200km/h)范围内的监控区域规范行驶的车辆图像捕获准确率达95%以上。
3.2.1.2车辆图像记录功能
系统应能够准确捕获、记录通行车辆信息。记录的车辆信息除包含图像信息外,还包括文本信息,如日期、时间(精确到毫秒)、地点、方向、号牌号码、号牌颜色、车身颜色等。车辆信息写入关联数据库,并将相关文本信息叠加到图片上。
3.2.1.3人员面部取证抓拍功能
系统应使抓拍的高清图像能够获取前排司乘人员的清晰人脸,同时使用高效的人脸检测算法,配合先进的决策策略,实时定位出其中含人脸信息的区域,实现智能化的人脸检测、抓拍和人脸抠图,配合后台人脸比对功能实现前排司乘人员的身份确认。
3.2.1.4闯红灯抓拍功能
系统应实现对单方向各车道闯红灯车辆的监测、图像抓拍等功能。每一违法记录拍摄连续3张反映闯红灯过程的图片,其中第一个位置的图片反映机动车未到达停止线的情况,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第二个位置的图片反映机动车已越过停止线的情况,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号牌号码、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第三个位置的图片反映机动车越过停止线继续前行的情况,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
3.2.1.5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功能
系统应支持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的检测,对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前不避让行人的行为自动检测并抓拍3张过程图片,同时完成车牌的识别及数据上传。
3.2.1.6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抓拍功能
系统应支持对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行为的检测,具体行为表现为车辆遇到“分向行驶车道”不按规定的车道行驶,包括左转、右转车辆占用直行车道,或在左转、右转车道上直行等情形。系统应支持此类违法行为的记录,并以三张图片清晰、完整表现违法过程。
3.2.1.7违法变道抓拍功能
系统应支持对车辆压线违法行为的检测,具体表现为车辆进入路口后在实线路段跨越实线在这两个车道之间随意变换位置行驶。系统应支持对违法变道车辆进行记录,抓拍三张不同位置的图片以反映整个违法变道过程,其中第一张为车辆在初始车道行驶时抓拍的图片,第二张为压线行驶时抓拍的图片,第三张为变换到另一个车道上行驶时抓拍的图片。
3.2.1.8违反禁止标志抓拍功能
系统应支持通过对视频的智能分析判断车辆违反禁止标志等违法行为,在禁止右/左转的路口可以对右转或者左转车辆进行跟踪判断并且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三张违法图片,以记录违法的整个过程。
3.2.1.9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抓拍功能
系统应支持对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驶入公交车专用车道等行为进行检测抓拍,获取机动车全貌图片,能够清晰反映地点、时间和车辆号牌等信息。
3.2.1.10逆行抓拍功能
系统应支持对逆向行驶的违法车辆进行检测、抓拍记录与识别。具体表现为车辆的行驶方向与车道规定的方向相反。
3.2.1.11违法停车抓拍功能
系统应支持对违停车辆的检测、抓拍和识别,具体表现为在车牌可识别范围内,如果车辆静止不动超过规定的时间,则认为该车辆违法停车,并可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向后端平台发送报警信号。
3.2.1.12不系安全带抓拍功能
系统应支持对机动车驾驶人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的检测和抓拍。
系统应支持对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截面的车辆进行统计并输出。
3.2.1.14路口拥堵分析功能
系统应支持对路口的拥堵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超过一定数量的车在路口静止不动超出规定的时间,则认为发生了拥堵。系统可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向后端平台发送报警信息。
3.2.1.15信号灯状态检测功能
系统应同时支持外接判定红绿灯和视频识别红绿灯功能,能够更加广泛的适用在各种现场情况。其中外接红绿灯通过信号检测器来识别,可适用在红绿灯部分被遮挡或者红绿灯特别昏暗的路口,同时支持视频检测识别红绿灯信号,可区分直行、左转、右转、掉头等不同类型的红灯、黄灯、绿灯信号。
系统应支持摄像机与路口红绿灯信号进行同步,确保抓拍到的图片中红绿灯颜色显示准确,避免红灯泛黄或无颜色,进而避免引起处罚争议。
3.2.1.17红灯增强功能
系统应支持根据白天和夜晚的光线不同,调整红灯的亮暗程度,有效解决红灯偏黄情况。
3.2.1.18全天候高清成像功能
系统应确保图像抓拍时不受雨、雪、雾等天气、环境光的影响。在环境无雾包括雨雪天气下,抓拍图片不仅能清晰看清车辆号牌,还能看清车辆类型、车身颜色等车辆特征。在环境照度比较低的情况下(例如夜晚),系统自动开启LED灯进行补光,以增强图片亮度,保证图片足够清晰,确保抓拍图片有利于人工辨认和机器识别牌照信息。
3.2.1.19接打电话检测功能
系统应支持采用视频检测技术,实现对前排驾驶人接打电话状态的检测。
3.2.1.20打开遮阳板检测功能
系统应支持采用视频检测技术对打开遮阳板进行检测。
3.2.1.21违法图片六合一功能
系统应实现违法的图片和反向卡口抓拍的图片合成一条违章图片记录,清晰记录车辆特征,完整反映违章过程,可清楚识别驾驶人的面部特征。图片编码符合ISO/IEC 15444:2000的要求,以JPEG格式存储于前端终端设备或SD卡内,并同时上传至中心进行存储。
系统应实现自动对车辆牌照进行识别,包括车牌号码、车牌颜色的识别。
(1)车牌号码自动识别
系统应具备对符合“GA36-2014”标准的民用车牌、警用车牌、使领馆车牌的号牌自动识别能力,并且具备对2012式军车号牌、2012式武警部队号牌的自动识别能力,所能识别的字符包括:
字符种类 |
具体内容 |
阿拉伯数字 |
“0~9”十个 |
英文字母 |
“A~Z”二十六个 |
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用汉字 |
京、津、晋、冀、蒙、辽、吉、黑、沪、苏、浙、皖、闽、赣、鲁、豫、鄂、湘、粤、桂、琼、川、贵、云、藏、陕、甘、青、宁、新、渝 |
专用号牌简称用汉字 |
领、使、警、学、挂、港、澳、试、超 |
12式武警号牌字符 |
WJ样式的字母、省份简称汉字、警种字母(X、B、T、S、H、J、D)、数字 |
12式军车号牌字符 |
各军区/各军兵种部拼音缩写字母、各军区/各军兵种部下辖各部属机构拼音缩写字母、数字 |
(2)车牌颜色自动识别
系统应至少识别黑、白、蓝、黄、绿五种车牌颜色。
(3)新能源车牌识别
新能源汽车号牌是为更好区分辨识新能源汽车,实施差异化交通管理而设计的全新号牌,具体分为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和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其中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为渐变绿色,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为黄绿双拼色(见下图)。
(4)系统识别的车牌类型部分示例
3.2.1.23前端识别技术
车辆牌照自动识别算法(车牌识别、车牌颜色识别)集成在抓拍单元中,识别结果由抓拍单元直接输出。
系统应采用车牌颜色和视频检测技术结合的方法对车辆类型进行判别,可对常见23种车型检测,包括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微型轿车、小型轿车、两厢轿车、三厢轿车、轿跑、SUV、MPV、面包车、皮卡车、货车、小货车、二轮车、三轮车、集装箱卡车、微卡/栏板车、渣土车、吊车/工程车、油罐车、混凝土搅拌车、平板拖车的识别,并能对常见车辆品牌、车系进行识别。
3.2.1.25前端备份存储功能
系统采集的图片、视频应在设备前端做备份存储,按照数据存储时长的要求配置不同容量的硬盘。系统可根据预先的空间分配,优先保证足够的图片存储空间,保证核心数据不丢失。
3.2.1.26高清录像功能
系统应支持道路交通情况的实时视频录像存储,视频质量能清晰反映覆盖区域内行驶机动车的车牌号码。视频采用预分配存储机制,前端支持进行滚动存储。
3.2.1.27数据断点续传功能
系统应支持断点续传功能。当遇到网络中断或其他故障时,车辆信息存储在前端设备中,待故障排除后自动续传。
3.2.1.28时间校准功能
系统应具有设备校时功能,按照《GA/T832-20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的要求,24h内计时误差不超过1.0s,确保所有前端设备点位每日至少与电子警察中心系统时钟同步一次。
3.2.1.29图像防篡改功能
系统记录的原始图像信息应具备防篡改功能,防止在传输、存储、处理等过程中被人为篡改。
系统应可以实时查看前端设备的运行状态,能通过网络实现远程维护、远程设置和远程升级等功能。
3.2.1.31路口全息感知功能
通过全息感知智能边缘计算设备提供的路口时空内的车牌、车速、位置、姿态、属性、分向车道流量等精准元数据,结合高精度地图提供的数字化全息视角,合成路口通行速度、车头时距、排队长度、停车次数等多种交通业务数据。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