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滨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暨“十四五” 大气、水、土壤专项规划项目采购,采购项目总预算为 225.00 万元,本包为 A03 包滨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 45 万元。
二、服务要求
1、项目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完成小康社会建设战略目标向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市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滨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项目采购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谋划未来五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十四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行动纲领,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同时也为实现 2035 年“美丽中国”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2、主要任务
根据“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及要求,结合滨州市实际情况,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主要任务如下:
- 2.1前期研究阶段
- 2.1.1资料搜集。收集整理滨州市自然地理、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以及国家、全省和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等方面的数据资料,对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建立基础数据库。
- 2.1.2现场调研。赴滨州市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对水、监测能力、管理体系等方面展开调研,掌握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情况,为规划编制奠定基础。
2.1.3前期重大问题分析。在全面梳理资料及前期调研基础上,分析“十三五”以来滨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现状、环境风险防范、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等取得的成效,研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
- 2.2规划编制阶段
- 2.2.1编制规划初稿。根据前期调研和重大问题分析结果,编制滨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项目采购专项规划初稿,并与国家、省、市相关规划进行初步对接。
- 2.2.2形成论证稿。完成滨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项目采购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形成规划论证稿,提交专家论证会论证通过后,根据意见对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 2.3论证报批阶段
按照国家、省级和滨州市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安排,落实相关部门会签意见,形成报批稿。
3、编制依据
- 3.1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3.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
- 3.4山东省、滨州市相关法规、标准和政策文件。
4、成果形式
形成滨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报批稿)。
5、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省生态环境厅和滨州市政府“十四五” 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要求为准。
注:以上加“★”并注有“ ”的条款内容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技术或服务要求,如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以上加“△”并注有“ ”的条款内容为本项目的重要指标,不带标识的为一般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