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浙江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在全面收集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划定、承灾体调查等成果资料的基础上,通过遥感调查、野外调查工作,全面摸清庆元县地质灾害风险底数,编制风险评价图,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空间数据库,为防灾减灾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提供决策依据。
1、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0)》(试用稿);
2、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与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1、开展已发生地质灾害、现有地质灾害隐患、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核查,总结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分析地质灾害成灾模式。
2、开展地质灾害易发性、危险性和风险评价,细化完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划定;编制地质灾害调查实际材料图、孕灾地质条件图、地质灾害及隐患分布图、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图和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图,比例尺不小于1:50000。
3、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降雨阈值分析研究,提出地质灾害风险监测和预警方案。
4、编写成果报告,综合反映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结合调查区防灾减灾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合理、有效的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对策建议。
5、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空间数据库。
本次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精度为1:50000,以收编与补充调查为主,在充分收集1:50000县(市、区)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等成果基础上,采用遥感调查、地面调查等手段开展补充调查;承灾体调查要充分利用应急等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适当复核调查。
五、提交成果
1、成果报告:《庆元县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报告》;
2、成果图件:主要成果附图,见下表(参考)
序号 |
单元 |
附件名称(编图比例尺) |
1 |
全区 |
地质灾害及隐患分布图(1:50000) |
2 |
孕灾地质条件图(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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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图(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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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图(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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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地质灾害易损性评价图(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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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图(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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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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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1:50000) |
3、数据库建设
数据库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见下表(参考)
序号 |
类别 |
具体内容 |
1 |
项目基本信息 |
调查区基本情况、调查单位情况、完成的实物工作量表、主要成果表等 |
2 |
野外调查数据 |
野外调查点、遥感解译点、勘查测绘点、取样点、物探、野外试验、监测数据等 |
3 |
空间图形数据 |
遥感解译图、实际材料图、孕灾地质条件图、地质灾害及隐患分布图、易发性分区图、风险评价图等 |
4 |
成果相关数据 |
野外工作总结报告、项目成果报告、数据库建设报告、勘查报告、分析测试报告等相关附件、专题成果等 |
5 |
其他数据 |
项目任务书、设计书、野外验收意见、数据库验收意见、成果评审意见等 |
六、项目期限和地点
项目期限:截止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成果及资料整理并通过验收。
项目地点:庆元县,工作区总面积1898平方千米。
七、项目成果版权及使用
本次项目成果使用权归庆元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成果,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技术人员配备要求
为了保证本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承担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各野外调查小组组长及负责野外调查、制图、空间数据库的建设应由业务熟练的技术人员担任。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最终成果通过专家组评审验收并提交正式报告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十、其他
1. 本项目所涉及的安装数量,招标时确认数量不一定准确时,按其中标单价和实际工程量结算。税收、人工费、安装费等一切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都需包含在报价中。
2.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布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自行承担。
3.有关“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注册事宜可向代理机构咨询,联系人:李琳,联系电话:0578—236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