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1、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 |
设备所在位置 |
1 |
L1 |
有机房医用电梯 载重:1600KG 层站门:16/16/16 速度:1.75m/s |
1台 |
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制定 |
江山市人民医院 |
2 |
L2 |
有机房医用电梯 载重:1600KG 层站门:15/15/15 速度:1.75m/s |
1台 |
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制定 |
江山市人民医院 |
3 |
L3 |
有机房医用电梯 载重:1600KG 层站门:4/4/4 速度:1.0m/s |
1台 |
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制定 |
江山市人民医院 |
2、 设备详细参数及要求
1. 电梯的技术规格和要求表
项目的相关内容 |
江山市人民医院 |
|
L1 |
L2 |
|
型号规格 |
有机房医用电梯 |
有机房医用电梯 |
数 量 |
1台 |
1台 |
驱 动 方 式 |
VVVF交流变频变压调速 |
|
控 制 系 统 |
双32位控制系统 |
|
控 制 方 式 |
并联 |
|
速 度 |
1.75m/s |
1.75m/s |
额定载重量(KG) |
1600kg |
1600kg |
层 / 站 / 门 |
16/16/16 |
15/15/15 |
井道内尺寸(mm) |
宽2400*深3000 |
宽2400*深3000 |
轿厢净尺寸(mm) |
1400*2400*高2400 |
1400*2400*高2400 |
层高(mm) |
-1F:3570;1F:4200;2F-3F:3900;4F:3920;M:2660;5F-13F:3500;14F:4650 |
|
机房位置 |
井道上部 |
|
提升高度(mm) |
53650 |
|
底坑深度(mm) |
1500 |
|
顶层净高度(mm) |
4650 |
|
门洞尺寸(mm) |
1500*2200 |
|
开门尺寸(mm) |
1300*2100 |
|
开门方式 |
旁开门 |
|
门机系统 |
双32位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或直流变频调速 |
|
门保护装置 |
密集型光幕保护 |
|
基 站 |
1层 |
|
振动加速度 |
垂直≤100mm/s2,水平≤130mm/s2 |
|
平层精度 |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
噪声指标 |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
客梯故障次数 |
电梯年故障次数≤3次/年,每超过一次,保修期免费延长一年。 |
|
电源要求 |
三相380±7% 50±1HZ |
|
其他功能 |
智能自动紫外线消毒功能 |
|
轿厢装饰 |
1.轿底:下凹20mm,预留250kg装修重量(轿厢地面材质、图案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提供彩图,由招标人、项目使用单位在合同签订时选定) 2.轿厢四壁;发纹不锈钢。轿厢内尺寸按现实井道图设计,在符合国家标准情况下尽可能设计宽敞。 3.轿顶:豪华吊顶(含LED照明、应急电源、轴流风机、电梯空调),轿厢地面至轿顶底净高≥2.4米。轿顶需预留摄像孔位置,随行电缆中应包含视频线、网线、音频线各两条。豪华轿顶样式由中标人提供不少于3个以上彩图,由招标人、项目使用单位在合同签订时选定。 4.扶手:两侧不锈钢扶手,扶手样式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提供彩图,由招标人、项目使用单位在合同签订时选定。 5.配置无障碍功能:配残疾人操纵箱,后壁中间壁板镜面不锈钢,操纵盘为一体式。 |
|
曳引机 |
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驱动 |
|
轿门、厅门 |
均为发纹不锈钢 |
|
门套 |
各层为标准小门套、门套材料采用发纹不锈钢 |
|
轿厢门、厅门踏板 |
铝合金 |
|
护脚板 |
发纹不锈钢 |
|
轿厢操纵盘和层站显示器 |
一体式全前壁轿厢操纵盘,采用发纹不锈钢面板,金属按钮,楼层及方向显示采用≥9.0英寸液晶显示器,语音自动报站功能、盲文按钮。 |
|
厅外召唤按纽和层站显示器 |
采用发纹不锈钢面板,金属按钮,液晶显示,能显示楼层及运行方向。注:按钮形式提供不少于3种豪华式样供选择。 |
|
称重装置 |
电子连续式称重装置,精度1% |
|
轿厢空调 |
采用优质单冷式电梯专用空调 |
|
其他功能 |
智能自动紫外线消毒功能 |
项目的相关内容 |
江山市人民医院 |
L3 |
|
型号规格 |
有机房医用电梯 |
数 量 |
1台 |
驱 动 方 式 |
VVVF交流变频变压调速 |
控 制 系 统 |
双32位控制系统 |
控 制 方 式 |
单控 |
速 度 |
1.0m/s |
额定载重量(KG) |
1600kg |
层 / 站 / 门 |
4/4/4 |
井道内尺寸(mm) |
宽2400*深3000 |
轿厢净尺寸(mm) |
1400*2400*高2400 |
层高(mm) |
1F:5100;2F:4200;3F::4200;4F:4800; |
机房位置 |
井道上部 |
提升高度(mm) |
13500 |
底坑深度(mm) |
1600 |
顶层净高度(mm) |
4800 |
门洞尺寸(mm) |
1500*2200 |
开门尺寸(mm) |
1300*2100 |
开门方式 |
旁开门 |
门机系统 |
双32位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或直流变频调速 |
门保护装置 |
密集型光幕保护 |
基站 |
1层 |
振动加速度 |
垂直≤100mm/s2,水平≤130mm/s2 |
平层精度 |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噪声指标 |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客梯故障次数 |
电梯年故障次数≤3次/年,每超过一次,保修期免费延长一年。 |
电源要求 |
三相380±7% 50±1HZ |
轿厢装饰 |
1.轿底:下凹20mm,预留250kg装修重量(轿厢地面材质、图案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提供彩图,由招标人、项目使用单位在合同签订时选定) 2.轿厢四壁;发纹不锈钢。轿厢内尺寸按现实井道图设计,在符合国家标准情况下尽可能设计宽敞。 3.轿顶:豪华吊顶(含LED照明、应急电源、轴流风机、电梯空调),轿厢地面至轿顶底净高≥2.4米。轿顶需预留摄像孔位置,随行电缆中应包含视频线、网线、音频线各两条。豪华轿顶样式由中标人提供不少于3个以上彩图,由招标人、项目使用单位在合同签订时选定。 4.扶手:两侧不锈钢扶手,扶手样式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提供彩图,由招标人、项目使用单位在合同签订时选定。 5.配置无障碍功能:配残疾人操纵箱,后壁中间壁板镜面不锈钢,操纵盘为一体式。 |
曳引机 |
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驱动 |
轿门、厅门 |
均为发纹不锈钢 |
门套 |
各层为标准小门套、门套材料采用发纹不锈钢 |
轿厢门、厅门踏板 |
铝合金 |
护脚板 |
发纹不锈钢 |
轿厢操纵盘和层站显示器 |
一体式全前壁轿厢操纵盘,采用发纹不锈钢面板,金属按钮,楼层及方向显示采用≥9.0英寸液晶显示器,语音自动报站功能、盲文按钮。 |
厅外召唤按纽和层站显示器 |
采用发纹不锈钢面板,金属按钮,液晶显示,能显示楼层及运行方向。注:按钮形式提供不少于3种豪华式样供选择。 |
称重装置 |
电子连续式称重装置,精度1% |
轿厢空调 |
采用优质单冷式电梯专用空调 |
其他功能 |
智能自动紫外线消毒功能 |
注:
①、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投标人现场踏勘为准
②、本项目电梯底坑配件以及其他需留孔的等确定电梯品牌后由中标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③、确定电梯品牌后,井道等参数中需由中标单位核实无误后方可施工。
④、投标人填写此表格,并对所响应型号电梯的“曳引系统”、“电梯控制系统”、“门机及门保护系统”、“安全保护系统”、“电力拖动系统”及其他功能须作详细的说明、介绍。并提供所响应型号规格的电梯产品资料。
2. 电梯的一般技术要求
2.1 要求连续工作每天24小时,全年365天。
2.2 正常使用寿命期要求10万小时以上。
2.3 在确定认可的材质、工艺要求前提下,其外观质量和舒适感应有可比性的优越。
2.4 采用32位电脑微电脑控制VVVF交流变频变压调速。
3. 电梯的基本功能: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或更优于下列,当投标人推荐的其它合适的功能可能被接受。
3.1 超重警告(在轿厢内的操纵盘上装有声音警报装置):当电梯超重时,不允许关门起动,门必须打开,并同时发出声光警报,当超重现象消除时, 警报自动解除,电梯恢复正常运行;
3.2 警铃(在轿厢内的操纵盘上装一按钮):若事故发生,按下操纵盘上的警铃按钮,向安全中心和机房呼叫,在轿厢顶和一楼井道的铃声响起;
3.3 五方通话。内部电话:轿厢、机房、安全中心应能通过内部电话互相联系,按下轿厢中的紧急呼叫按钮能向机房和安全中心呼叫。机房与安全中心能分别呼叫该台电梯。电话应装在安全中心和机房的设备上,隐藏的回话装置应装在轿厢内操纵盘上;
3.4 随行电缆及相应接口:要求含有视频、音频随行电缆及相应接口;
3.5 最近层的营救操作:由于电梯发生故障,电梯停在离开楼层的位置,控制系统应能指挥轿箱以较慢的速度自行在最近层停靠,并开门疏散乘客;
3.6 不开门救护操作:若在某一层电梯厅门由于外力阻碍而不能打开,控制系统自动把电梯开到最近层停靠,并开门疏散乘客;
3.7 轿厢照明设施:轿厢照明应选用高效节能灯具,并配备应急照明,当照明断电,紧急照明灯会自动打开。当照明电源恢复正常时,紧急照明灯自动熄灭;
3.8 轿厢通风设施:轿厢内通风应选用低噪音风机;
3.9 自动调节开门时间;
3.10 自动停止轿厢照明、通风装置;如果电梯停用超过设定的时间,自动关停轿厢内的照明灯及通风装置以节能,如遇召唤再自动开启;
3.11 自动再平层:无论电梯负载多少,都能在开门区域平层,精度在±3mm内;
3.12 火灾紧急返回:假如火险发生,电梯立即返回预定层站并开门,让乘客安全疏散;
3.13 满载直驶功能;
3.14 防捣乱功能;
3.15 基站关机;
3.16 控制柜故障显示(投标文件中说明可以显示那几种故障);
3.17 全集选控制功能
3.18 轿顶检修操作功能
3.19 开关门受阻保护功能
3.20 光幕保护功能
3.21 启动补偿功能
3.22 门过载保护功能
3.23 锁梯保护功能
3.24 紧急呼叫功能
3.25 自动返回基站功能
3.26 自动精确平层功能
3.27 指令外召登记与记忆显示
3.28 有司机操作功能
3.29 轿内操纵功能
3.30 终端楼层保护
3.31 安全回路保护功能
3.32 自动泊梯功能
3.33 故障自诊断及储存功能
3.34 轿厢内外层站显示及运行方向
3.35 制动器检测保护功能向显示功能
3.36 远程检测功能
3.37 司机直驶功能
3.38 自学习井道数据功能
3.39 中文语音报站功能机设备
3.40 轿内超载指示功能
3.41 速度反馈检测功能
3.42 上、下终点开关和上、下极限开关
3.43 本层厅外开门功能
3.44 开关门按钮及按钮灯功能
3.45 接触器反馈检测功能
3.46 关门力矩保护功能
3.47 运行次数显示功能
3.48 并联/群控功能
3.49 厅外满载显示功能
3.50 轿内误指令取消功能
3.51 残疾人使用功能
3.52 BA系统接口功能
3.53 并联控制或群控系统中的每台电梯可根据需要切换成独立运行控制方式
3.54 输入信号干扰滤波及电网滤波检测功能
3.55 消防电梯据有消防联动功能及消防返基站功能,包括首层配置消防开关
3.56 开门延时功能
3.57 停电后自动平层,层门自动开启
3.58 正常运行时轿厢噪音(<50分贝)机房噪音(<65分贝)
3.59 电动机过热保护、电动机空转保护
3.60 电梯的水平振动不应大于0.15m/S2、垂直振动加速度不应大于0.2m/S2
3.61 起动加速度和制动减速度不应小于0.5m/S2;
3.62 平衡系数应在0.4~0.5范围内;
3.63 电梯每起制动运行60000次中失效(故障)次数不应超过5次;
3.64 电梯每起制动运行60000次中,控制柜失效(故障)不应超过2次
4. 安全设备:投标人提供的电梯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设备。其应符合有关标准中的规定。
4.1 断相和错相保护。
4.2 上、下终点开关和上、下极限开关。
4.3 缓冲器。
4.4 限速器。
4.5 安全钳。
4.6 紧急停止按钮。
4.7 安全窗。
4.8 层门安全设施。
4.9 轿门安全设施。
5.设备性能:投标人提供的电梯设备应在噪音、振动、减速箱的油渗漏、设备可靠性、性能等方面需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应的国际标准。
5.1消防电梯应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5年修订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a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b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c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置专用电话;d并应在首层内设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e消防状态时,电梯返基站,自动开门待用。f消防电梯应设应急电源。当正常电源断电时,电梯轿内应有照明及供求救警铃使用的电源。g在消防状态下,轿厢内选信号每次只能选一个,即电梯只响应一个指令信号;h电梯外呼信号不响应,内选信号起作用;i在到达目标层后,应保证电梯门自动关闭,且只有从轿厢里控制轿门打开方式;
5.2电梯机房控制柜至轿厢内所有监控视频、音频、电视、广播信号及反馈线(含五方通话线、各对讲分机、对讲主机设备)要求与随行电缆做成一体,电梯应配备监控随机电缆,同时轿厢内的监控电缆应预留至轿厢顶,可直接安装监控摄像头。
1.应保证所提供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品,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2.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型号规格完全按招标要求,同时按要求负责网络设备的安装规划及系统服务,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4、标人必须负责所提供货物通过特检中心的验收,直至取得验收证书,特检中心的监督费、验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5、合同签订后,投标人须按建设进度提交下列所有资料文件:系统图/•布置方案图/•电路图/•接线图/•设计图/•装配图/•井道尺寸剖面图,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
6、如果有任何图纸未被认可,须由投标人按采购人建议做好修改,并再次送审,直到认可。
7、投标人须在完成合同范围的安装、调试验收后七天内提交所有相关的安装记录和工序验收记录;在正式交付运行前七天,投标人需提交包括竣工图、控制、操作和维护手册一式六份,以便于采购人和相关人员能预先对将要运行的设备和系统有所了解。
2、做好施工区域得临边防护措施。
2.1设备的防护及油漆:设备内、外表面应洁净。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设备的具体防护措施供采购方认可,并对此工作负责。油漆表面应光洁,无变色、折皱和剥落。
2.2所有设备应合理、有效包装,以使其能有效防止各种损坏,如受潮、受热、剥落、腐蚀、变形等。
2.3对不油漆且易磨损的零部件应涂上高熔点或脂肪酸或其他有保护功能的油脂以得到保护,并得到妥善包装后固定。机组所有开口处应封闭保护起来,以防止在运输人搬运途中异物进入。
2.4随机的零部件、备品备件等散件应木箱包装。这些箱盒应适合于各种环境、气候储存,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
2.5设备的包装费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这些包装材料应属于采购人所有。
2.6在包装箱中,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包括机组合格证、部件合格证、材料合格证等)、产品说明书、装箱单、易损件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一套完整的经批准的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包装箱外面应注明数量、设备名称、编号、起吊位置、警示标志、外形尺寸、毛重等。所有文字应为中文和英文两种。
2.7投标人应对设备的整个交货过程负责,包括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装潢的安全。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采购方概不负责。
3、制造、安装及协调
3.1中标人自行复核土建井道尺寸和标高,按实际和规范做好预埋件的预埋工作。
3.2安装工作:中标人对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负责,直至拿到特检中心的验收证书。
3.3安装计划:安装前向业主提交安装计划。
3.4安装期:确保按采购方要求的日期验收通过并移交采购方使用。
3.5沟槽与通道:在现有墙壁、梁、地板或其它结构内开沟槽和通道,都须在具体施工图中标明,并提交采购方认可。
3.6安装管理:
3.6.1现场安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条例,服从采购方、工程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当地特检中心的管理及检查,中标人须派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负责安装监督,并需在安装期内提交他们的工作报告。采购方保留有变更人员的权力。
3.6.2如因中标人原因在安装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应由中标人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损失。
3.7保证设备在起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在安装期间,投标人负责安装中需要的起重、运输所需辅助设备,所有这些设备都须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3.8中标人在拆除和安装新电梯时,对现有装潢破环的,由中标人负责恢复。
3.9安装施工时,采购人把三相五线制电源接至___电梯配电柜。
3.9.1协助提供在安装作业附近有足够面积的___电梯材料、零件、工具的储存间和仓库。
3.9.2配合中标人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开工及验收申请。
3.9.3_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采购人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采购人承担。
3.9.4中标人在拆除和安装新电梯时,施工区域必须和其它区域采取物理隔离,并不得影响业主的正常通行和工作。
3.9.5 施工分界线:电梯配电箱柜。配电箱柜以后的所有设备和电线、线缆予以更新。
4、测试和试运行
4.1工具、材料、仪器设备和劳务人员:投标人应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劳务人员。
4.2程序和表格:投标人须在安装结束前2个星期,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采购方。
4.3测试:部分或全部测试需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
4.4试运行:设备试运行应在当地技术监督局及采购方人员的许可和监督下进行。
5、验收
5.1产品保护:工程完成后,投标人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为止。在安装过程中,造成建筑结构或其它设备被损坏时,投标人将负责修理或赔偿损失。
5.2验收合格条件:
5.2.1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
5.2.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采购方的认可。
5.2.3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都已提交。
5.2.4设备在交由采购方使用之前已通过特检中心的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
5.2.5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按档案要求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5.3采购方对电梯有二次装饰要求的,投标人需无条件提供服务(如配重的调整等)。
6、售后服务及质保期
6.1▲投标人须对合同中规定的整套电梯提供至少24个月的质保期及免费维修和保养,时间从验收通过、采购人接受并使用之日算起。
6.2投标人应在江山地区设立维保点,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并提供24小时服务。
6.3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采购方维修需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项目维修点的人员配置及备品、备件储备情况。
6.4▲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
7、 合同签订后,自甲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90天内完成所有得电梯安装调试工作;
8、 旧电梯拆除并安置到指定仓库:
8.1现有旧电梯折价卖给中标单位,投标人对旧电梯在报价明细表中进行折价报价,该报价计入新电梯的商务报价,计:投标总价=新电梯报价合计-旧电梯折旧费。
8.2旧电梯由中标方负责处置和拆除。
1、本项目的电梯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电梯的设计、制造、仓储、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调运、预埋、安装用脚手架、安装、调试、水电费、检测检验、委托监检、成品保护、权威部门验收、培训、交付使用、售后服务管理(含点验后的仓储保管)、材料、基础埋设、设备及软件安装(升级)、维护保养、保险、利润、税金、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及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向甲方提供全过程形成的图纸、记录、档案资料和其他相关服务等。
2、电梯报价范围,电梯机房内以电梯控制柜为界限,向电梯延伸所需所有电梯设备及配套附件(如电源开关箱、对重架、对重块、电线、控制线、管线预埋配置、桥架线槽、预埋钢板、对重安全钳、井道照明、井道插座、安全接地、支架、曳引机钢大梁、对重与轿厢之间及井道之间的隔障(隔离网)、井道架子的塔设、安全门(检修门)和门锁、厅门、大门套、导轨、导轨支架及承载钢梁、曳引机承载钢梁、缓冲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3、单价系指完成招标范围内各单位数量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下报价包含在开标一览表电梯单价报价中:
3.1对未预留的各候梯厅的门框、指示器、按钮的穿线孔,机房、底坑部件穿梁穿墙的孔洞的开孔。
3.2井道内安装电梯所用脚手架的塔设,各种器具安装完毕后的周围墙壁及地面的填补及精加工工程所涉及的费用;
3.3安装、调试水电费、电梯初始使用前的特种设备检测费用、安装、调试所需电缆、配电箱费用、电梯机房内专用爬梯、电梯机房平台护栏费用、电梯安装完毕后至工程内装修结束之前期间电梯门与墙体缝隙之间的应当采用封板保护费用。
3.4电梯安装完毕后轿厢内应采用环保型免漆板进行二次保护包含在单价报价中。
3.5因国家政策性调整或市场供求关系引起的各种材料、设备的价格调整引起的费用。招标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3.6其它各种风险和费用。
4、承包人在报价时须考虑在国家规范范围内的轿厢变大等因素引起的费用变更。
5、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施工前应仔细复核各电梯井道数据是否满足电梯相关规范要求,如发现电梯井道、底坑深度、缓冲装置、机房高度、吊钩、安全门、井道隔障设置等在建筑或结构方面存在问题,应及时给予书面意见提出,并提供解决措施;进场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方面存在问题,不能满足电梯相关规范要求和验收要求,需要做增加承重梁或钢梁以及安全门、井道隔障等建筑其他方面调整的,一切因此而引起的费用及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