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 项目概况 :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北京向西一步就 是乌兰察布”城市形象品牌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扩大乌兰察布文化和旅游影响力,树立新时代乌兰察布的良好形象,乌 兰察布市委宣传部进一步整合宣传力量,拟在北京天安门地铁站城市大道、中心展区(《辉煌的中国》成就展区) 发布我市城市品牌形象宣传。
合同包1(北京地铁媒体乌兰察布城市品牌形象宣传服务)
1. 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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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需要服务期限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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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提供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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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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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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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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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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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支付比例70%,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价70%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30%,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剩余的30%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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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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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项目实施完成后一次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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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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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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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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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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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产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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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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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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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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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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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预算单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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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预算总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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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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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技术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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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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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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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媒体乌兰察布城市品牌形象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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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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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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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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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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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表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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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北京地铁媒体乌兰察布城市品牌形象宣传
参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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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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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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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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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辉煌中国》成果展宣传形式:
1、展出位置:北京地铁1号线天安门东地铁站;
2、展出形式:图文结合形式;
3、展位规格:中心展区:展位尺寸:3米×1.5米;通道展区:展位尺寸:7米×1.68米;
4、参展展位数量:共2个展位。中心展区展位:1块;天安门东地铁站通往天安门、人民大会堂、国家博物馆的C口通道文化长廊展位1块。
5、播出周期: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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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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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上表中以“★”的方式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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