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为全面推进海口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化建设工作,优化海口市国际化语言环境和营商环境,树立海口市良好的对外形象,提升国际影响力,更好地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参照《全省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函〔2020〕130 号)关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建设和改造工作。”和“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本行业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建设和改造工作。”的要求,经报海口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对69条主要道路的道路指示牌进行更换和对外交往和服务功能公共场所的业务导视、业务办理流程等300块指示牌进行完善。
序号 |
规格 |
最高单价(元) |
数量(套) |
小计(元) |
1 |
规格4000*2500mm标志牌 |
10035.00 |
436 |
4375260.00 |
2 |
规格3500*2000mm标志牌 |
7388.55 |
13 |
96051.15 |
3 |
规格850*300mm(±10mm)标志牌 |
150.30 |
120 |
18036.00 |
4 |
规格300*150mm(±10mm)标志牌 |
174.00 |
180 |
31320.00 |
三、采购内容
(一)项目建设内容
更换海口市主要道路道路指示牌和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外交往和服务功能公共场所的业务导视、业务办理流程等指示牌,确保主要道路道路指示牌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外交往和服务功能公共场所的业务导视、业务办理流程等指示牌的内容符合GB5768-2009、GB51038-2015和GB17733-2008、DB 46/T 506—2020等相关国家和地方标准。
(二)项目建设数量
▲本项目计划对69条主要道路的449套(规格4000*2500mm的436套;规格3500*2000mm的13套,)指示牌版面进行更换,并对对外交往和服务功能公共场所(办公场所、灵山服务中心、各服务站、各事故处理中心、各大(中)队队部等)的业务导视、业务办理流程等300套指示牌[规格:850*300mm(±10mm)的120套;规格300*150mm(±10mm)的180套]进行完善。
四、技术参数、规格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材质要求
1、道路指示牌采用3mm厚铝板制作;板面使用1060铝板;滑槽80*18*3mm,长度2300mm;热镀锌抱箍、螺丝和螺母。
2、对外交往和服务功能公共场所标识牌规格850mm*300mm(±10mm)采用亚克力底板;规格300mm*150mm(±10mm)铝合型材边框,亚克力底板。
(二)技术要求
一)、道路指示牌技术要求
道路指示牌反光膜的质量保证要求
1、反光膜应有平滑,光洁的外表面。
★2、反光膜的色度性能,反光性能,抗冲击性能,耐盐雾腐蚀性能,耐溶剂性能,耐高低温性能,耐弯曲性能,收缩性能,附着性能都必须达到GB/T18833-2012中的测试要求。(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T 18833-2012标准的V类反光膜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在符合国标GB/T 18833-2012与JTG D82-2009的前提下,强调耐候性。反光膜厂家应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担保(格式自拟),V类提供不低于十年的质量担保,反光膜的质量担保能在厂家的官方网站上进行登记、查询和确认。具体担保内容如下:
在担保期内,标志牌不出现以下不良情况:气泡,褶皱、褪色、粉化等情况。V类反光膜在规定的耐候期限内逆反射系数符合GB/T 18833-2012标准中5.14耐候性能要求。(须提供能在厂家的官方网站上进行登记、查询和确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4、反光膜厂家能提供检验设备和委派技术人员,协助业主进行反光性能检测和质量验收。(提供反光膜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承诺函)
★5、所投产品使用的反光膜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耐候性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道路指示牌制作工艺要求
1、道路指示牌的外观必须符合JT/T279-2004、GB5768-2009、GB51038-2015的规定。
2、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最大宽度时,不应有拼接缝。
3、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的出现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拼接以搭接为主,重叠部分不应小于5mm,当需要丝网印刷时,可以拼接,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边缘5cm内不得有拼接。
4、在白天环境下,标志牌面不应存在以下缺陷:
裂缝、起皱,边缘剥离;明显的划痕,起皱,损伤和颜色不均匀;在任何一处面积为50cmx50cm的表面上,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的气泡;逆反射性能不均匀。
5、同一标志牌版面必须采用同一级别的反光膜。
6、相同底色标志套用时,应使用边框;不同底色标志套用时,套用的禁令标志一般不使用衬边,套用的指路标志一般不使用边框,道路编号标志套用于指路标志上,也可使用边框。
二)办公场所指示牌技术要求
1、符合公安派出所外观形象设计规范。
2、指示牌使用的图形、符号、文字、英文译写等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标准。
(三)安装注意事项
1、所有设备应选用国家现行的技术先进的产品,不得采用淘汰的产品。
2、标志牌设置方向为面向来车方向。
3、其它未尽事宜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4、所有标志牌须在交警部门指导下进行安装(包括拆除部分旧牌,安装新牌),应按交警部门意见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大样图:
4000*2500mm标志牌大样图
3500*2000mm标志牌大样图
850*300mm(±10mm)标识牌大样图
300*150mm(±10mm)标识牌大样图
注: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道路指示牌、对外交往和服务功能公共场所标识牌
五、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产品的质保期为十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凡因正常使用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提供免费维修或咨询等服务,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从货物或服务正常使用或更换当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中标人在接到买方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并排除缺陷,修理相关货物或解决相关问题,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负责对货物提供终生维修服务或对服务提供咨询服务,只收取配件成本或服务成本。
六、项目完成时间、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
1.项目完成时间(履约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自然日
2.交货地点(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履约方式):按本招标文件及中标方投标文件实施
七、付款时间、方式及条件:采购人与中标人相互协商。
八、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本招标文件及中标方投标文件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实施。
九、其他:
1、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实施。
2、合同的实质性条款: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安全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无
十、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52.066715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如超过最高限价或产品最高单价的将作为无效处理。
注:带“▲”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