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1.项目内容及规模
对全市国省道及快速等公路项目总计67个/2138.061公里和渠江达州至广安段航运配套工程、达州港宕渠和金垭作业区,八濛山、三汇、河市旅游客运作业区,金盘子航电枢纽船闸改扩建工程,临巴、汇南货运作业区等9个项目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形成“1+N+1+3”成果。即1个技术报告、N个建设方案报告(每个项目需单独形成建设方案研究报告,作为规划研究报告附件)、1套图表、3个专题报告(生态保护专题报告、建设用地专题报告、城镇发展影响专题报告)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所有报告文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3.质量及验收要求:满足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8〕4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国家公路和省级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2019〕104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普通国省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相关工作的通知》(川交规划便〔2020〕353号)等相关要求。
4.执行技术规范和要求:技术咨询服务单位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以及图纸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其他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编制技术报告、建设方案报告和专题报告。拟定的项目建设方案充分与铁路(轨道)、高速公路、水运、航空等其它运输方式的衔接,项目线位与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充分协调,实现全市普通国省道和水运项目线位、点位等空间资源有效预留,保障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实质性要求,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一)实质性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建设方案报告初步成果文件;合同签订之日起75日内,提交三个专题报告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提交技术报告文件和图表册。
(二)验收方法和标准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服务费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本次国土空间规划所有报告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后总咨询服务费三年内付清,第一年支付总额的40%,第二年支付总额的30%,第三年支付总额的30%。
三 、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本次技术咨询服务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4家。
说明:
1、本项目中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本项目中如有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用“#”号标示 。
3、本项目中如有核心产品,用“△”号标示 。
4、打“★”号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指标”,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处理;其他的为“一般指标”。
5、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
6、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号文”)。
开展“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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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
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
2.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
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
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
16.雅安市商业银行 |
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
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
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
18.乐山市商业银行 |
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
19.乐山嘉州富村镇银行 |
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
20.绵阳市商业银行 |
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
2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9.四川天府银行 |
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
2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1.成都银行 |
24.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
25.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26.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省分行包括各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