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濮阳工业园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采购
2、采购内容:濮阳工业园区区域气候背景分析、区域气候适宜性分析和风险评估, 给出适用性建议,完成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评审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采购范围:同采购内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服务地点:濮阳工业园区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7、编制周期:90 个工作日
8、质量要求:合格
(一)项目需求
为了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9〕10 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9】19 号),规范面向濮阳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的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提高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70号)、《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 18 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并根据工业园区防灾减灾、资源开发利用需求和相关规范,特制订本方案。
(二)工作流程
工业园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程序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方案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根据委托,对工业园区或拟规划为工业园区的区域进行现场踏勘,与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查阅相关资料,了解论证区域的现状及发展规划,确定工业园区所属类型,对区域开发的现状及规划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论证范围,编制论证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为报告编写阶段,主要工作为现场测试、资料的收集与处理,并进行论证分析,编制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给出论证结论;
第三阶段为报告评审阶段,主要工作为报告的专家评审,并依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最终报告。
此外,还包括后期服务,即论证报告结论的解释应用、与其他评价报告结论相衔接等。
(三)工作原则
3.1资料真实可靠
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基础是气象站资料及区域开发相关资料,并应确保论证工作中所用资料的真实性及可靠性。其中气象资料须符合国家气象行业标准,其他资料须符合相应行业的技术标准。
3.2推算科学合理
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涉及的工程气象参数推算宜采用多种方法,经分析比较后确定最适合的分析方法。
3.3结论清晰可信
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计算结果和分析判断的结论,均应针对计算和分析过程中依据的基本资料、主要环节以及各种参数,结合区域开发所在地的具体地形地貌特点进行分析取舍,保证论证结论合理性、可靠性、科学性。
(四)现场踏勘及方案编制
4.1现场踏勘
(1)组建现场踏勘小组
现场踏勘小组由委托方、地方有关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等部门人员组成。
(2)制定踏勘方案
踏勘之前预先制定现场踏勘计划,确定踏勘路线、时间、地点、重点或敏感企业名单等。
(3)现场踏勘内容
根据踏勘方案,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工业园区边界范围、边界拐点位置、工业园区内入驻企业情况(尤其是重点企业、气象敏感企业以及存在有毒有害危险源、有易燃易爆风险的企业)、工业园区内公共设施情况及生态环境等内容。同时查看其周边和规划区域内是否存在气象灾害或气象次生灾害的隐患。
在现场踏勘的同时,需对工业园区内的主要企业或主要单位发放《敏感气象要素及高影响天气调查表》,并了解当地主要企事业单位或居民对气象要素或高影响天气的敏感程度。
踏勘规划区域以及其周边地区,要以此可以论证规划区域选址是否适宜。
(4)踏勘记录
对现场踏勘结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踏勘工业园区边界范围、边界拐点(经纬度)、工业园区内入驻企业以及工业园区内公共设施情况(实景照片)。
4.2方案编制
按工业园区的性质、规模、建设内容以及发展规划的要求确定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范围和重点。论证范围应包括工业园区区域、工业园区周边密切相关地域(如洪水上游地区)以及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直接涉及的区域(或设施)。
确定技术路线,形成论证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任务由来、编制依据、资料要求、论证重点及方法等。如需现场观测,应对专用气象站的选址和观测要素等做出详细说 明。
(五)报告的编制及要求
5.1报告内容
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应文字简洁,图文并茂,数据详实,论点明确,论据充分,结论清晰准确。
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内容章节内容可参照 QX/T 423-2018 《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报告编制》的附录 B 内容编制。
5.2项目概况及编制依据
论证结论应文字简洁、准确,宜分条叙述,以便阅读。
报告结论的编写应按照 QX/T 423-2018《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报告编制》中 5.10的要求以及 QX/T 469-2018《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总则》中 11.1 的要求进行编写。
5.3报告编写大纲
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区域建设项目概况;
(2)区域气候背景分析;
(3)区域建设项目遭受气象灾害的风险性;
(4)区域建设对局地气候可能产生的影响;
(5)预防或者减轻影响的对策和建议;
(6)其它有关内容。
(六)报告评审及有效期
报告完成后,提交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委托行业社会组织对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评审。
专家组应主要按照 QX/T 469-2018《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总则》中 11.2 的要求对报告进行审查。
报告编制单位根据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形成最终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论证报告有效期为 5-10 年。期满后应开展区域整体跟踪评价工作,编制跟踪评价报告书,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委托组织审查。期间若出现重大气象灾害并造成严重影响,须重新开展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