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项目概况
1.通过本次公开招标,促进保洁质量考核体系的完善。一是各类保洁项目作业要求的标准化,二是考核内容的标准量化,三是考核分与保洁经费的挂钩。
2.通过本次公开招标,促进各保洁公司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要全面落实保险保障、健全安全作业规范、加强宿舍安全管理。
3.要求中标保洁公司必须按以下保洁作业要求进行道路环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及清运、中转站运行管理和河道保洁等环卫保洁工作,并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考核制度。
二、宁海县桃源街道其他垃圾收运服务项目内容、范围以及人员费用标准
(一)作业范围
具体实施范围为桃源街道合计58个行政村的其他垃圾的清运工作,除去县环卫接管的 14 个村、拆迁的 3 个村和 10 个小区外,实际作业范围共计 31 个行政村:大金村、前黄村、竹口储村、王社村、钱岙村、新西岙村、民主村、后丁村、胜利村、翻身村、建设村、上洋村、后徐村、尤家村、上山尤村、花山村、南岙村、茶堂村、西洋村、大房村、堂墙村、下洋葛村、后畈王村、横金村、下洋顾村、应家山村、塘溪村、瓦窑头村、杏蒋村、石家岙村、溪旁徐村。
(二)作业方案
针对宁海县桃源街道其他垃圾分类收运工作,我们拟采用“以桶换桶”模式进行作业,即针对各村产生的其他垃圾,采用垃圾平板运输车收运至就近的生活垃圾中转站,每天收运 2 次。根据各村所处地理位置,去到的垃圾中转站包括:湖东中转站、万兴路中转站、桐山中转站、金山六路中转站。
表 1:宁海县桃源街道其他垃圾分类收运作业模式
收运方案:平板收运车“以桶换桶”收运至就近中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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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庄 |
运送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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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竹口储村、王社村、钱岙村、新西岙村、横金村、 瓦窑头村 |
湖东中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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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金村、前黄村 |
金山六路中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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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民主村、后丁村、胜利村、翻身村、建设村、上洋村、后徐村、杏蒋村、石家岙村、溪旁徐村 |
万兴路中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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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尤家村、上山尤村、花山村、南岙村、茶堂村、西洋村、大房村、堂墙村、下洋葛村、后畈王村、下洋顾村、应家山村、塘溪村 |
桐山中转站 |
(二)清运服务内容
1.清运能力及垃圾桶数量
根据日产日清原则,垃圾日均产量即为清运车的日均清运能力,目前宁海县桃源街道作业范围内各村人口数总和为 58293 人(不含县环卫接管村、拆迁村及小区)。桃源街道各行政村的垃圾桶总数为240L垃圾桶 583 只 ,各行政村(社区)总人口数、垃圾桶及各村距就近中转站距离分布见表2。
表 2:宁海县桃源街道各行政村(社区)总人口数、垃圾桶及各村距就近中转站距离分布
序号 |
行政村(社区) |
总人口数 |
垃桶数 |
城区中转站 |
距中转站距离(KM) |
1 |
大金村 |
3746 |
37 |
金山六路中转站 |
2.1 |
2 |
前黄村 |
1847 |
18 |
金山六路中转站 |
2.4 |
距金山六路中转站加权平均距离 |
2.2 |
||||
3 |
竹口储村 |
1050 |
11 |
湖东中转站 |
1.9 |
4 |
王社村 |
861 |
9 |
湖东中转站 |
9.8 |
5 |
钱岙村 |
2005 |
20 |
湖东中转站 |
4.2 |
6 |
新西岙村 |
1140 |
11 |
湖东中转站 |
4.2 |
7 |
横金村 |
103 |
1 |
湖东中转站 |
5.8 |
8 |
瓦窑头村 |
619 |
6 |
湖东中转站 |
14 |
距湖东中转站加权平均距离 |
5.7 |
||||
9 |
民主村 |
2697 |
27 |
万兴路中转站 |
2.2 |
10 |
后丁村 |
299 |
3 |
万兴路中转站 |
1 |
11 |
胜利村 |
3761 |
38 |
万兴路中转站 |
2.3 |
12 |
翻身村 |
2061 |
21 |
万兴路中转站 |
2.3 |
13 |
建设村 |
2294 |
23 |
万兴路中转站 |
2.3 |
14 |
上洋村 |
1508 |
15 |
万兴路中转站 |
2.3 |
15 |
后徐村 |
1620 |
16 |
万兴路中转站 |
2.3 |
16 |
杏蒋村 |
1908 |
19 |
万兴路中转站 |
1.4 |
17 |
石家岙村 |
765 |
8 |
万兴路中转站 |
1.8 |
18 |
溪旁徐村 |
1179 |
12 |
万兴路中转站 |
2.6 |
距万兴路中转站加权平均距离 |
2.2 |
||||
19 |
尤家村 |
1153 |
12 |
桐山中转站 |
4.7 |
20 |
上山尤村 |
960 |
10 |
桐山中转站 |
1.3 |
21 |
花山村 |
2147 |
21 |
桐山中转站 |
2.2 |
22 |
南岙村 |
678 |
7 |
桐山中转站 |
2.5 |
23 |
茶堂村 |
237 |
2 |
桐山中转站 |
4.2 |
24 |
西洋村 |
4690 |
47 |
桐山中转站 |
1.9 |
25 |
大房村 |
2971 |
30 |
桐山中转站 |
1.6 |
26 |
堂墙村 |
4151 |
42 |
桐山中转站 |
2.5 |
27 |
下洋葛村 |
1150 |
12 |
桐山中转站 |
1.4 |
28 |
后畈王村 |
885 |
9 |
桐山中转站 |
1.2 |
29 |
下洋顾村 |
1423 |
14 |
桐山中转站 |
3.9 |
30 |
应家山村 |
4568 |
46 |
桐山中转站 |
1.5 |
31 |
塘溪村 |
3817 |
38 |
桐山中转站 |
1.2 |
距桐山中转站加权平均距离 |
2.0 |
(三)服务经费测算
(一)测算依据
1、法规条例:
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3)》、《宁海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6-2035)》等管理条例。
2、政策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浙江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生活条件的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2009〕190 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卫行业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6〕70号)、《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环卫工人“爱心早餐”工作的通知》(甬城管〔2015〕12 号)、《关于发布 2019 年度宁波市企业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 2018 年度人工成本信息的通知》、《关于公布宁波市 2019 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计发依据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31号)、宁海县《关于申报 2019 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的通告》、《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17〕76 号)等相关文件和制度规定。工人工资福利计算如下,中标后根据实际情况结算
序号 |
费用名称 |
标准 |
测算依据 |
一 |
人工费 |
|
|
|
其中:1.基本工资 |
驾驶员:52738 元人·年; 跟车工:21912 元/人·年。
|
(1)跟车工工资按照宁海县最低工资标准 1660 元/月的 1.1 倍计,即21912 元/人·年; (2)驾驶员按照《宁波市 2020 年度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 2019年度人工成本信息的通知》中交通运输业的“大车司机”低位值测算,为 52738 元/人·年;由于指导工资价位中已经包含加班工资和各类津贴,所以除了与环卫行业特殊性相关的津贴以外,加班工资及高温津贴等不再另行测算。 |
2.社会保险 |
11170元/人·年。 |
根据宁波市《关于申报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的通告》,目前宁波市城区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815元,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企业缴费费率分别按14%、9.2%、0.5%、0.2%和0.7%,“五险”缴费标准为930.86元/月,即11170元/人·年。 |
|
3.住房公积金 |
1095.6 元/人·年。 |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环卫工人基本工资 1826 元/月标准测算,缴存比例按照 5%的最低缴费比例标准测算,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为1095.6 元/人·年。 |
|
4.爱心早餐补贴 |
2128 元/人·年。 |
按照出勤天数计算,标准为 7 元/天,计:2432 小时/年÷8 小时/天×7 元/天=2128 元/年。 |
|
5.加班补贴 |
7441 元/人·年。 |
加班基数按 1660 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计,折算为 9.54 元/小时。延长工作时间根据综合工时制,非法定加班按 1.5 倍计算,法定节假日按 3倍工资计算,因此:(1)法定节假日加班:88 小时/年×9.54 元/小时×3 倍=2519 元/年;(2)非法定节假日加班:(432 小时-88 小时)×9.54 元/小时×1.5 倍=4922 元/年,以上两项共计 7441 元/年。 |
|
6.高温津贴 |
1200 元/人·年。 |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 号),高温补贴每年发放 4 个月,每月发放标准为 300 元。 |
|
7.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550元/人·年。 |
参照交通运输业中的自用货车司机、随车工人、搬家工,包括意外事故和意外残疾 2 个主要险种,保额均为 2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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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特殊岗位津贴 |
3040 元/人·年。 |
特殊岗位津贴根据实际出勤率,按照每人每天 10 元发放,计:2432 小时/年÷8 小时/天×10 元/天=3040 元/人·年。 |
|
9.环卫工人福利及体检 |
1800 元/人·年。 |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卫行业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70 号)、《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190 号),建立健全环卫工人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并适当保障环卫工人福利待遇。按照历年实际标准,每年每人 1500 元福利费以及每年进行一次体检(300 元),共计 1800 元/人·年。 |
|
二 |
车辆相关费用 |
|
|
|
其中:1.折旧费 |
购置价格的 15.4%。
|
平板运输车、5 吨压缩车的的使用年限均为 8 年,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年折旧率 12.5%,时间价值系数=1+(1+8)×5%÷2=1.23,故年使用费率:12.5%×1.23=15.4%。5 吨垃圾压缩车均价为 50 万元,平板运输车的均价为 1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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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辆维修费 |
车辆购置价格的 6.6%。 |
包括车辆维修保养和轮胎更换等费用,按环卫行业平均水平,以 6.6%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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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车辆保险费 |
车辆购置价格的 3%。 |
保险费率根据最新车辆保险市场咨询信息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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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车辆年检费 |
160 元/辆·年。 |
根据《宁波市物价局转发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的通知》(甬物价审批〔2017〕2 号),年检费为 160 元/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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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燃料动力费 |
汽油:5.73 元/升。 |
燃油价格按目前市场均价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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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车辆清洗费 |
按 20 元/次计。 |
按每周清洗一次,全年按 52 周计。 |
三 |
材料工具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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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劳保用品 |
1423 元/人·年。 |
主要包括:各类保洁作业中须使用的工作服,工作鞋,雨衣、雨鞋、 工作帽、 手套、 香皂、 洗衣粉等劳保品的消耗, 共计 1423元/年·人。 |
注: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工资福利不得低于上表标准。
四、 车辆和人员要求
★1、本服务项目最高限价为 155.73 万元/年(包括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和企业税金等所有费用),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说明: “综合单价”是指“全费用综合单价”,即含工人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安全生产专项管理经费、利润、企业管理费及规费、税金等的全费用单价。
★2、本标段核定配置人员数量不得低于16人((其中驾驶员和跟车工各 8 人),垃圾平板运输车(机械车)不少于7 辆;如低于16人,将作无效标处理;所配备人员90%男性保洁人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0周岁,90%女性保洁人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55周岁。
3、人员允许在中标后进行配置,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进驻前全部配置完毕。供应商必须派一名管理人员作为现场项目经理常驻项目现场。
4、所有清运保洁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后上岗。保洁工人需着统一的工作服装,上装须有安全反光标志,且对每位保洁工人配备胸牌,头戴工作帽。
5、清运工作人员着装要干净整齐,无破损,不得赤膊作业。
6、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捡卖物品、干私活等。
7、清扫保洁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8、全桃源街道垃圾清运车,中标单位自行配置,中标结果公示后7日内签订合同(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垃圾清运车供货到采购方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特殊承诺》),未提供承诺书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9、保洁作业车辆安全正常运转,车体干净整洁(不准安装外挂袋),定期维护,每天擦拭或清洗作业工具。
五、 垃圾清运作业标准及考核细则、项目其他要求
5.1、环卫作业要求:
(一)垃圾桶的清洗和管理
1、每天一次清洗保洁。
2、垃圾桶无破损、无垃圾外溢,桶体、箱体整洁。
3、收集人员故意损坏、破坏垃圾桶,由保洁公司全额赔偿。
(二)垃圾收集及清运
1、街道属各行政村垃圾收集及清运实行“以桶换桶”,按作业路线(见表2)、垃圾产量进行操作,服务周到、文明。
2、有义务及时反馈营业垃圾产量的增减情况。
3、作业中不得漏点、不得任意撤点、车离点前要清扫垃圾,保持清运点及周边5米范围内清洁,地面无散落垃圾,空桶摆放有序。禁止焚烧垃圾,禁止拾废品。
4、作业结束后,车辆和垃圾桶须清洗干净、停放整齐。
5、垃圾及时清运,不出现垃圾桶溢满现象。
六、 环卫清运考核细则:
考核以桃源街道卫生考核组抽查考核与保洁公司自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以上,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1:宁海县桃源街道其他垃圾收运服务项目考核表。
6.1项目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为每位符合国家规定社保(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条件的职工参加保险,并对所有符合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参保(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除外),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赔偿损失。确保采购人的正常工作运营,不得延误工作。
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合包、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不得分包。
3、服务期限内,本合同清运清单中的垃圾桶如发生人为减少及毁损的,中标人应予以及时补齐或修复,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中标人要加强对垃圾桶放置位置和牢固程度的检查。
4、中标人应定期向采购单位提供清运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按要求及时向采购单位上报各类报表及数据,以便采购单位进行监督考核。
5、中标人在搞好日常保洁、清运等工作的同时,必须配合采购单位参加市、县镇布置的各项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的临时布置任务。
6、相关各种车辆补助(购置、维修)及年终考核奖励资金全部划入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由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按规定统一分配。
7、中标人要配合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的监督考核,对发现的问题要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
8、必须采用绿色环保优质清洁药剂,不仅保证清洁效果,而且确保对洁具、设备表面无损伤,对人体无损害。
9、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清运现场安全维护标志,在整个清运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10、安全生产:本项目必须安全生产作业,若有工伤事故,和(或)造成的工料损失与其他任何损失,概由中标人负责。
6.2、考核标准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对清运质量情况、规范作业情况、监督管理及社会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及垃圾收运保洁公司均列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机制
建立承包人每日自查、桃源街道、村考核全面巡查的三查制度,不断总结完善考核机制,达到既能提高承包公司积极性,又便于考核承包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招标人根据每月考评结果,作出综合考核评价意见,发放每月承包经费。
(三)考核办法
1、以清运标段为考核单位。
2、月评:满分为100分,具体情况如下:
(1)按合同款总价,安排5%作为年度考核金,根据月度分数和年终考核分数综合评定,一次性拨付;
(2)合同款总价的95%部分为月度考核金,即合同款总价/12*95%=月考核基数,每月实行百分制考核,检查分达95分以上(含95分)的,全额拨款。90-95分(不含95分)按“月考核分数/95分*月考核基数”的额度拨付,例如月考核分为93分,当月拨付公式为:93/95*月考核基数=当月拨款金额;80-90分(不含90分)的按“80%*月考核分数/95*月考核基数”拨付;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暂停当月资金,待整改到位,考核分数达80分以上,并经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拨付。具体考核办法由采购人制定并保留完善的权利。
3、如在一年内出现三次被县级及以上等相关单位通报批评的,业主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明查暗查相结合,根据考核分来核拔当月清运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