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2021-2022年市政桥梁设施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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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2060000140231 发布时间:2021-02-06 文档页数:107页 所需下载券:10
蜀山区2021-2022年市政桥梁设施养护

采购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投标人因未及时现场考察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在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后再付至工程审计定案价的 100%。具体每季度实发养护费用计算方式,详见本章中报价要求第4项规定。

2

服务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12月31日。

4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概况

合肥市蜀山区市政管养桥梁共计59座桥梁以及服务期内新移交至采购人的桥梁进行日常的养护维修。根据蜀山区桥梁设施存在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1、桥梁设施日常养护及日常巡查,2、通道设施排水、泵房、配电、玻璃、清洁等设施日常养护,3、桥名牌、无障碍牌等标志标牌的清洗、更换维修,4、伸缩缝的日常保养及清疏等 5、关于桥梁维修涉及的道路挖掘破复,6、数字城管发现病害维修,7、文明创建维修,8、热线、媒体、网络等反映问题维修,9、冬季铲冰除雪,10、汛期防汛,11、各级领导交办的突击、指令性任务。

三、服务需求

(一)桥梁养护维修要求

1.管理要求

(1)中标人须建立专职养护队伍,施工队伍健康劳务工人(年龄50岁以下)不得少于30人,需提供花名册(备注姓名、年龄、性别、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和身份证复印件报采购人备案。所有劳务工人必须全程参与该项目施工,如有变动调整(不含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测量员(或资料员)、造价员和安全员),需提前三天书面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2)养修工程量及施工方案由采购人、监理方、跟踪审计方三方现场确认,下发任务单给中标人,中标人必须无条件严格按照任务单确定的工程量及施工方案施工,养护维修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执行,保质保量完成;

(3)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和采购人、监理的文件规定等要求施工,严格把关施工质量,完成自检后及时报验;

(4)如在养修过程中采购人要求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无条件地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养修施工;

(5)桥梁养护维修质量保质期为一年,在质量保质期内无人为损坏的,由中标人自行无偿维修;

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必须按照《合肥市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安全作业实施细则》、《蜀山区市政设施安全文明施工作业管理办法(试行)》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夜件警示灯具;

(2)施工区域应拉警示旗或彩钢板围挡;

(3)施工人员作业时要求统一着装;

(4)施工区域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易扬尘材料必须进行覆盖;

(5)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桥梁日常巡查要求

1、中标人建立巡查机构及巡查制度,职责要求落实到人,并即刻能正常开展工作;

2、严格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实行巡查制度;后期新增加市政设施巡查也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要做到辖区桥梁巡查全覆盖,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中标人做好桥梁设施巡查准备,成立巡查队伍,成员不得少于12人,其中有1名管理人员(桥梁专业工程师及以上)。巡视人员专业素质良好,年龄在45周岁以下,桥梁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标人必须给巡查人员配备交通工具(电瓶车或其他车辆),巡查人员每人需配备安卓智能手机一部,并安装采购人提供的巡查上报软件,巡查发现的问题通过安卓手机上的市政巡查客户端上报完成。中标人必须配备2台数字集群手台PD780G对讲机,1台数字集群车台MD780G,要求同步接入蜀山区数字集群系统。中标人所配备交通工具、安卓智能手机、数字集群手台PD780G对讲机、数字集群车台MD780G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理,最终所有设备所有权归中标人所有。

4、巡查人员要求做到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分片管理、责任到人、责任到桥;

5、区域内桥梁、通道设施(含照明设施)及桥梁、通道附属设施巡查以目测为主,巡查一天一覆盖,认真填写《城市桥梁日常巡检日报表》,内容真实详细,实行零报告制度,巡查人员将填写好的日常巡检报表每日上报给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汇总报至采购人。发现紧急、重大问题需第一时间上报给监理单位及采购人。节假日巡查不间断。如遇需加强巡查、夜间巡查等特殊情况,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主体设施巡查

桥梁设 施

 

上部结构

桥面铺装网裂或龟裂,波浪及车辙,坑槽,碎裂或破碎,洞穴等

桥面坑洼积水

桥面人行道面砖(含盲道砖及提示盲点)破损、缺失、脱落、脱空下陷等

桥面贯通铺装纵、横裂缝、松散、沉陷、剥落、坑槽、啃边

伸缩装置螺帽松动、缝内沉积物阻塞、接缝处铺装碎边、钢材料翘曲变形、开裂,雨水渗漏等

路桥连接处高差大于2.5cm,桥头跳车

排水系统(泄水孔、排水管阻塞,排水管残缺不全或脱落,

防护栏杆、防护栅、防护栏、防护网、隔离带、防撞墩、防撞护栏、遮光板、绿色植物隔离带等防护设施有断裂、松动、错位、丢失残缺、剥落露筋、锈蚀等

下部结构

护坡(锥坡)有破坏、污秽、下沉残缺

挡墙有破损、污秽、倾斜或鼓胀、位移下沉

附属设施

桥梁名牌、限载牌等各类交通标志破损、缺失

通道设施

通道道路设施

桥面铺装纵横裂缝、松散、沉陷、剥落、坑槽、啃边

桥面坑洼积水

主体结构

地下通道主体结构不得有裂缝、断裂、脱落现象

拱顶、侧墙或翼墙粉饰材料或装饰件不得有脱落、残破混凝土钢筋无外露,无渗漏水

通风设施

风机不能正常运行、网罩破损或有杂物堵塞

照明设施

通道内电器、电路、控制设备严禁漏电和超负运行,照明灯具应完好

附属设施

地下通道标志不得有残破,隔离墩、栏不得有破损,限高架完好,排水渠阻塞

人行天桥

桥面铺装及栏杆

梯道防滑条完好、雨季无积水、铺装完好牢固,不得有大于0.1㎡的坑洞、大于10mm的翘起或大于0.2㎡空鼓;栏杆完好、清洁、牢固

桥梁主体结构

主体结构牢固不得渗水,结构表面不得锈蚀、剥落、装饰面完好、支座完好

 

排水系统

泄水孔、排水管阻塞,排水管残缺不全或脱落,

7、其他巡查工作

(1)《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各类违章现象;   

(2) 桥梁、通道设施范围内是否有建筑垃圾;

(3)是否有未经采购人批准擅自破坏、私占桥梁、通道设施、私开道口的现象;

(4)占道堆放材料、拌和砂浆、胶水、油漆等,泵送混凝土未做铺垫处理;

(5)其他较明显的损坏及不正常现象;

(6)及时清理片区桥梁桥体的违章广告、悬挂物等;

(7)桥梁、通道附属照明设施有无损坏

(8) 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巡查工作。

8、对中标人桥梁日常巡查人员的配备要求:

桥梁日常巡查管理人员(1人):具有桥梁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须自行配备安卓手机一部并安装采购人提供的数字市政巡查软件并使用;必须亲自负责桥梁日常巡查的管理;服务期内不得更换。

桥梁日常巡查人员(9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专业素质良好;中标人必须给巡查人员配备交通工具(电瓶车或其他车辆);每人需配备安卓智能手机一部并安装采购人提供的巡查上报软件,巡查发现的问题通过安卓手机上的市政巡查客户端上报完成。

资料员(1人):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持资料员资格证书;服务期内不得随意更换。

(三)防汛应急服务

防汛期间,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须成立 15 人的应急防汛队伍,并至少提供防汛车辆一台,服务期为:5 月1日-9月30日,服务期内应急人员应随时待命

四、服务标准

(一)通用标准

1、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养护作业人员在养护施工时应当统一着装,必须穿戴具有反光功能的安全标志服装和防护帽,并按照要求在养护施工路段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应安排专职的安全人员对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并进行现场交通疏导,夜间应设置黄色频闪警示标志,以确保养护实施路段的施工安全及行车安全。特殊路段的养护作业必须按照采购人统一部署要求执行。中标人在施工时应注意行人、车辆的安全,做好交通安全防范和导流措施,并负责与交警、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2、中标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养护作业现场应干净整齐。余料及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现场的各种设施、材料、设备器材等物料、应当定点存放。禁止在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养护作业人员在养护施工时应当统一着装,必须穿戴具有反光功能的安全标志服装和防护帽,并按照要求在养护施工范围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应安排专职的安全人员对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并进行现场交通疏导,夜间应设置黄色频闪警示标志,以确保养护实施范围的施工安全及行车安全。特殊路段的养护作业必须按照采购人统一部署要求执行。中标人在施工时应注意行人、车辆的安全,做好交通安全防范和导流措施,并负责与交警、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4、中标人在养护施工时应当保护地下管线和其他市政设施的完好。如确需暂时损坏或变更市政设施的,应当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完成后应请权属单位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记录备案工作。

5、中标人应在重大节日、庆典、接待、“迎检”、“创建”等期间按要求完成采购人交办的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

6基础资料、台帐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每天做好详细的工地日志登记工作,以备采购人不定期抽查;

2)每月28号前向采购人报送本月的养护总结;

3)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采购人制定的养护计划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实施计划,并于每周五上报本周工作完成情况,交由采购人审定,作为考核依据。

4)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应当及时做好维修纪录,对有关市政设施养护的报表统计、竣工档案等信息资料应按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整理。

5)对于中标人自行发现的桥梁设施通道的病害问题可由书面形式交由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上报给采购人,有采购人确认属实后方可加入到养护计划中进行维修。

7、如采购人要求工程报建,中标人在开工前,应完善办理各类报建手续,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

8、施工中对涉及的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线杆、地下管线、古树名木等,中标人应采取有效的保护、防护措施,如中标人对上述设施造成破坏的,则所有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二)桥梁设施养护标准

1、沥青混凝土桥面的养护、病害处理和修补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要求进行。

2、桥面结构长期含水浸泡造成的脱落、拥包、应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修补面晾干后,再进行面层修补。

3、桥梁损坏的防水层,应及时进行修补。防水层维修应按施工要求进行。

4、修补后的防水层,其防水性能、整体强度、与下层粘结强度和耐久性等指标,应满足原设计要求。

5、当金属或非金属防护栏杆褪色严重或有表皮脱落现象时,应清除并维修。

6、当栏杆被撞有严重变形、断裂和残损现象时,应及时按原结构构造进行恢复,并应安装整齐、牢固。

7、伸缩装置处的栏杆或护栏维修后应满足桥梁随温度变化的位移,不得将套筒焊死。

8、伸缩装置应平整、直顺、伸缩自如,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有堵塞时应及时清除,出现渗漏、变形、开裂、行车有异常响声、跳车时及时维修。保养周期每年2次。

9、桥梁支座部分应保持完整、清洁、有效、应每年检查保养一次,冬季应及时清除积雪和冰块,梁跨活动应自由。

10、墩台表面应保持清洁,并及时清除青苔、杂草、荆棘好和污秽。

11、墩台混凝土表面发生侵蚀剥落、蜂窝麻面等病害时,应及时将周围凿毛洗净后做表面防护。

12、桥面泄水孔应完好、畅通、有效。

13、桥面泄水管、排水槽每年雨季前应全面检查、疏通。

14、桥梁的防护栏杆、防护栅、防护栏、防护网、隔离带、防撞墩、防撞护栏、遮光板、绿色植物隔离带等防护设施应完整、美观、有效、不得有断裂、松动、错位、缺件、剥落、锈蚀等损坏现象。

15、各类知识标志应完整、有效、不得误挂和缺项。

16、挡墙应坚固、耐用、完好。挡墙应每季度检查一次,中雨以上降雨时应巡检,挡墙倾斜超过20mm或鼓胀、位移、下沉超过20mm时,应进行维修加固。挡墙拆断,应及时加固,开裂超过10mm,应进行封闭。

17、护坡应完好,下沉超过30mm、残缺超过0.2m2,应及时维修。

18、人行天桥梯道防滑条应完好,有效,梯道雨季不应积水;坡道、梯道冬季不应结冰、积雪,铺装完好、牢固,不得有大于0.1m2坑洞,大于10mm翘起或大于0.2m2空鼓。

19、电梯应有专人操作,维修、保养,执行厂房规定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定,每年应按规定进行安检,安检不合格的严禁使用,超过安检期未安检的应停止使用,严禁带病运转。

20、通道内电器、电路、控制设备应每月检查一次,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有效,严禁漏电和超负荷运行。照明灯具应完好、有效。

21、通道内抽水泵站的电机、水泵等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机械保修规范进行保养。

22、通道内排水管道应完好畅通。

23、盲道上的导向砖、止步砖位置应安装正确

(三)设施养护质量标准

1、养护技术要求按照CJJ2-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9-2003《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及省、市现行相关规范,《蜀山区市政管理处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蜀山区市政管理处考核办法》等办法的有关要求执行。如累计两次发现不符合规范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

2、养护质量符合各项设施维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的要求及通过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绩效季度考核(养护期内累计两次季度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全额扣减其所有履约保证金)。

3、养护质量的检查考核是由采购人按照双方约定的《合肥蜀山区市政设施考评实施细则》每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考核评分。

4、因养护不当或不及时,造成各项设施达不到《合肥蜀山区市政设施考评实施细则》中的内容要求,中标人应及时进行相关养护整改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经采购人批准除外)未及时进行养护整改,采购人将按养护合同及相关养护考核办法进行评分和扣款。

5、养护期内,中标人应作好管护区域内各类道路设施的维护及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在管护期限和管护范围内发生的人身和财产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全面负责。

6、中标人要对现有设施、设备保持完整、完好,易损件要及时更换、维修,对设施、设备的损失和残缺应及时维修、更换。到期未维修、更换,采购人将按管护合同及相关管护考核办法进行评分和扣款。

7、主材。所有养护主材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但供货时必须提供检验报告,水泥、中粗砂、碎石、石灰、商品砼、桥面铺装层、平侧石、反光膜、不锈钢护栏、铁质护栏、油漆等材料须提供地市级及以上具备见证取样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沥青油、窨井盖、收水井篦、钢筋、UPVC波纹管等其它材料须提供省级以上具备见证取样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检验单位每月按批次对供应材料进行抽检(第三方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检测不合格项目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抽检不合格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和采购人、监理的文件规定等要求施工,严格把关施工质量,完成自检后及时报验,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检验单位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取样抽检,抽检不合格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考核标准

采购人对管辖桥梁设施养护情况自行组织的季度考核,并实行相应处罚措施,具体如下:

1、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管辖范围内桥梁通道设施完好状况、养护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养护资料按照《合肥市蜀山区(桥梁通道)设施养护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打分根据得分情况,支付工程款,详见本章报价要求第4项规定。

合肥市蜀山区(桥梁通道)设施养护考核评分表

内容

考核内容及要求

评分标准

扣分情况

备注

 

综合项目

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岗位责任制齐全、完整

缺一项扣1分

 

 

施工主体人员齐全

缺一人扣1分

 

 

工作台帐、养护月报、(维护工程决算与竣工资料)完整

资料不完善每处扣1分

 

 

媒体、网络曝光、领导批评处置及时

每次扣5分

 

 

桥梁设施

上部结构

桥面铺装网裂或龟裂,波浪及车辙,坑槽,碎裂或破碎,洞穴等

每处扣0.5分

 

 

桥面坑洼积水

每100㎡不超过2㎡,每超过2㎡扣0.5分

 

 

桥面人行道面砖(含盲道砖及提示盲点)破损、缺失、脱落、脱空下陷等

每处扣0.5分

 

 

桥面贯通铺装纵、横裂缝、松散、沉陷、剥落、坑槽、啃边

每处扣0.5分

 

 

伸缩装置螺帽松动、缝内沉积物阻塞、接缝处铺装碎边、钢材料翘曲变形、开裂,雨水渗漏等

每处扣0.5分

 

 

路桥连接处高差大于2.5cm,桥头跳车

每处扣0.5分

 

 

排水系统(泄水孔、排水管阻塞,排水管残缺不全或脱落,

每处扣0.2分

 

 

防护栏杆、防护栅、防护栏、防护网、隔离带、防撞墩、防撞护栏、遮光板、绿色植物隔离带等防护设施有断裂、松动、错位、丢失残缺、剥落露筋、锈蚀等

每处扣0.2分

 

 

下部结构

护坡(锥坡)有破坏、污秽、下沉残缺

每处扣0.2分

 

 

挡墙有破损、污秽、倾斜或鼓胀、位移下沉

每处扣0.5分

 

 

附属设施

桥梁名牌、标志破损、缺失

每处扣0.5分

 

 

通道设施

通道道路设施

桥面铺装纵横裂缝、松散、沉陷、剥落、坑槽、啃边

 

每处扣0.5分

 

 

桥面坑洼积水

每100㎡不超过2㎡,每超过2㎡扣1分

 

 

主体结构

地下通道主体结构不得有裂缝、断裂、脱落现象

每处扣1分

 

 

拱顶、侧墙或翼墙粉饰材料或装饰件不得有脱落、残破混凝土钢筋无外露,无渗漏水

每处扣0.5分

 

 

通风设施

风机不能正常运行、网罩破损或有杂物堵塞

每处扣0.5分

 

 

照明设施

通道内电器、电路、控制设备严禁漏电和超负运行,照明灯具应完好

每处扣0.5分

 

 

附属设施

地下通道标志不得有残破,隔离墩、栏不得有破损,限高架完好,排水渠阻塞

每处扣0.5分

 

 

人行天桥

桥面铺装及栏杆

梯道防滑条完好、雨季无积水、铺装完好牢固,不得有大于0.1㎡的坑洞、大于10mm的翘起或大于0.2㎡空鼓;栏杆完好、清洁、牢固

每发现1处扣0.2分

 

 

桥梁主体结构

主体结构牢固不得渗水,结构表面不得锈蚀、剥落、装饰面完好、支座完好

每发现1处扣0.5分

 

 

 

排水系统

泄水孔、排水管阻塞,排水管残缺不全或脱落,

每处扣0.2分

 

 

2、因养护不当或不及时,造成各项设施达不到《蜀山区市政设施考评实施细则(暂行)》中的内容要求,中标人应及时进行相关养护整改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经采购人批准除外)未及时进行养护整改,采购人将按养护合同及相关养护考核办法进行评分和扣款。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固定费率为40%,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为百分之十。

2、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规定费率不再根据项目及工程量的增减或取消,工期的调整而变动,中标人最终依据规定费率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项目及工程量的增减或取消造成概算总额降低风险,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任何费用或支付中标人任何补偿。

3、具体工程结算见《工程结算表格》:

工程结算表格

序号

代号

取费名称

计算公式或基数

费率

金额(元)

1

A

定额工程直接费

各类定额安徽省估价表

 

 

2

B

人工费调整

定额工日 × 人工价差

 

 

3

C

材料价差

∑(信息价-定额价)× 材料消耗量

 

 

4

D

综合取费

(A+C)× 结算系数

20.00 %

 

5

E

税金

(A+B+C+D)×费率

 

 

6

F

工程造价

A+B+C+D+E

 

 

7

G

材料费

定额材料费+材料价差

 

 

8

H

人工费

定额人工费+人工费调差

 

 

9

I

不取费项目

详见表后说明

 

 

10

J

决算价

(F-材料费-人工费 -税金)×固定费率+材

料费+人工费+不取费项目+税金

 

 

说明:

1、定额工程直接费计算基数为:2005 年版《安徽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估价表》、 施工当月《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2005 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2005 年《安装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2005 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年《安徽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等按实决算

2、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报蜀山区审计局审计确认(审计定案价)

3、材料价格确定:中标人自行采购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当月《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执行,无市场信息价的材料价格,由采购人、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和中标人四方市场询价。

4、人工费调整:按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最新定额人工费调整执行,不分

工程类别,统一按市政工程类执行,不得优惠。

5、综合管理费(结算系数):统一按 20%执行,不分工程类别,不得优惠,其取费基数为:定额直接工程费+材料价差。

6、综合管理费内容:包括文明施工费、安全围挡费、夜间施工费、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水电接引费、机械进出场费、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费、缩短工期费等一切措施费和间接费。

7.税金按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最新税金执行。

8.不取费项目:

8.1 垃圾外运:按 150 元/立方米(含装车费、运费、市容保洁费、渣土费、倒土场费等),不分运距长短。

8.2 桥梁伸缩缝、排水渠清疏:按 9 元/米(含高压洒水车台班、水费、人工费等),单价包死,按照实际完成量计入决算价中。

8.3 宽边防沉降井盖更换按照 500 元每座(井盖和中快型硬性砼甲供,含切缝、撤除、外运、更换等所有工序)不得优惠。(不更换井盖及底座)升降 20cm,按 80 元/座(含全部费用)。

8.4 路面灌缝:沥青路面切缝、灌缝:15 元/米;砼面切缝、灌缝 20 元/米;路面灌缝(不切缝)10 元/米。

8.5 本项目应急零星工程,包括数字城管、市政平台、市长热线以及市民投诉案件,未产生材料及工程量的,按 180 元/起进行决算。

8.6冬季除雪以及通道玻璃清洁等按照人工工日计算,8 小时为 1 个工日,单价 180 元/工日(含人工费、车辆费及其他一切费用)。计入决算价中。

8.7 桥梁日常巡查费用为固定费用,费用为743513.97元计入决算价中。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费用、服务所需配套的设备费用、设备运行时所需的能源燃料费用、综合管理费等完成桥梁日常巡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8.8 防汛应急服务费用为固定费用,费用为69750 元计入决算价中。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费用、服务所需配套的设备费用、设备运行时所需的能源燃料费用、综合管理费等完成防汛应急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若中标人未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防汛应急人员,采购人将从防汛应急服务费用中扣除相应金额扣除标准按照1550(元/月)/人,不足一月按此标准进行细化扣除。

4、每季度实发养护费用计算方式

(1)每季度应发养护费用=上一季度完成产值的70%

(2)每季度实发养护费用=每季度应发养护费用*季度考核系数

1)考核优秀一季度考核得分≥95分):全额核算季度应发养护费用,即上一季度考核系数=100%

2)考核合格(95分>一季度考核得分≥90分):全额核算季度应发养护费用,即上一季度考核系数=100%

3)考核合格(90分>一季度考核得分≥85上一季度考核系数=上一季度考核得分/100 ,在整改合格后按:每季度实发养护费用=每季度应发养护费用*上一季度考核系数支付养护费用

4) 考核严重合格(上一季度考核得分<85上一季度考核系数=50%,在整改合格后按:每季度实发养护费用=每季度应发养护费用* 50%,支付养护费用。如中标人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将拒付上一季度养护工程款。养护期内累计两次得分85分以下,视为履约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在经监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扣减履约保证金。

备注:季度考核得分等于该季度所属3个月月度考核得分的平均数。

五、其他要求

1、采购人不负责提供中标人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的租赁及所需费用等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的办公场所必须设置在蜀山区范围内;中标人需具有固定的设备停放场所。如中标人在蜀山区内无以上固定场所的,必须在履约服务前设置完善,否则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上报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理,并要求中标人赔偿一切相关损失。

2、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如有疑义,均应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时间前提交答疑。

3、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人均不负责。投标人未参加对现场踏勘而不能获取准确的现场资料,由此可能产生的错误判断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中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七日内将投标文件中列明的所有设备的购置发票、行驶证、租赁合同等上报至采购人备案,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满后三日内中标人须将车辆停放至采购人指定的基地位置。如发现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5、养护区域内未经采购人批准,禁止任何形式的盈利性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按养护合同及相关养护考核办法进行评分和扣款,严重时终止合同。如在养护区域内开展各类公益性活动,必须报经采购人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6、若因特殊原因合同终止或合同履约完成时,中标人应将所养护的各类设施完整地移交给采购人,如有损失,按设施原价在履约保证金及养护经费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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