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关于磐安县国控断面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源环境状况排查分析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102240000141105 文档页数:60页 所需下载券:10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关于磐安县国控断面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源环境状况排查分析项目
  • 招  标  需  求

据浙财采监字[2007]2号文件规定:除采购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所有投标产品,以下带“▲”条框内容必须响应,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标。产品要求中有推荐品牌、型号的仅作为投标方案参考,除推荐品牌、型号以外,欢迎其它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推荐品牌、型号相当的产品参加。

标项一:

一、项目名称:磐安县国控断面水环境状况排查分析项目

二、采购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

三、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摸清全省水生态环境状况底数,推进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精准化、信息化,2020年10月27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国控断面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排查分析的通知》(浙环便函[2020]405号),要求全省国控断面所在水体现场走行排查分析并形成“国控断面国控断面所在水体走航分析报告”和“国控断面所在水体一点一策方案”,完成时间2021年4月底。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开展上东岸(左库水库上)、石门水库、台口三个国控断面水环境状况开展排查分析工作。

四、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7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4月修订)

《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2月)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11 年11月修订)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 年12月修订)

《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2019年5月1日施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 395-2007)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2002-2020 )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 356-2007)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92-2002)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6-2003)

《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7-2003)

《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8-2003)

《溶解氧(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9-2003)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0-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2-2003)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 25058-2019)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0)》;

《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 20282-2006)》

五、技术要求和服务内容

5.1国控断面所在水体现场走航排查分析

1、卫星图片和走航排查

利用无人船、 无人机、 水下机器人等对国控断面所在水体开展走航分析,对国控断面监测点位、走航区段等进行排查分析和描述,从断面周边水系图上反映国控断面所在位置,走航范围。

2、通过走航排查周边污染源分布、用地结构等信息,对暗管所在位置、大小、排水情况等进行描述分析,分析出走航范围内水质变化情况。

3、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出污染成因并提出解决的建议和方案。

4、形成国控断面所在水体走航分析报告。要求严格对照《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国控断面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排查分析的通知》(浙环便函[2020]405号)附件1“国控断面所在水体走航分析报告提纲”逐条编制,报告至少包括项目概述、项目范围、监测指标及方法、监测结果、结论与建议等内容。

5.2国控断面所在水体“一点一策”治理方案

1、收集分析国控断面及汇水范围内其他断面水质2015~2020逐月水质变化情况,根据不同时间、空间、污染因子分析当前断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结合国控断面走航监测数据,分析水质变化空间规律,精准溯源污染区域。

3、断面污染源现状调查及分析

(1)流域污染现状调查及分析

流域污染源现状调查及分析工作,包括排水口(暗管)、畜禽养殖场调查、工业企业调查、生活污染现状、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其他污染源情况(水产养殖、船舶航运等)。

(2)水生态环境调查及分析

包括断面周边生态缓冲带分布情况调查分析,是否有岸线侵占,生态流量保障情况、河流流动性情况调查分析;水生生物多样性现状调查分析等。

4、断面控制单元设置和污染物入河量分析

结合交接断面等数据,根据行政区划划分汇水范围内的污染物控制点源,分析各单元的污染物排放及贡献比重,筛选重点管控单元(区域)。

5、根据上述分析问题制定各类污染源治理措施,项目,并对项目可达性进行分析,提出项目保障措施。形成国控断面所在水体“一点一策”治理方案。要求严格对照《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国控断面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排查分析的通知》(浙环便函[2020]405号)附件2“国控断面所在水体一点一策方案提纲”逐条编制,方案至少包含项目概述、断面污染源调查及主要环境问题识别、断面控制单元设置和污染物入河量分析、断面水质提升(稳定)重点措施、目标可达性分析、保障措施等内容。

六、项目地点及完成期限

1、项目实施地点在磐安县。

2、项目完成期限:2021年4月底。

七、招标内容

摸清搞准上东岸(左库水库上)、石门水库、台口三个水环境状况家底,通过走航巡查、调查走访、采样监测、数据集成,真正摸清水质现状、动态变化、污染来源、问题短板巡查分析,编制走航分析报告和“一点一策”治理方案

八、工作要求及成果要求

(1)工作要求

①满足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精准化、信息化;

②内容应包含结合国控断面所在水体开展走航分析,弄清问题、成因、对策、落实“四个在哪”,制定“一点一策”治理方案。

(2)成果要求

《国控断面所在水体走航分析报告》、《国控断面所在水体一点一策方案》及走航范围及国控断面位置图、水质空间变化示意图、暗管分布图等图文归档资料。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支付合同款的30%;

 2、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付清合同余款;

3、每次付款前中标方需提供正式发票,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未能约付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如合同解除,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一切费用全部退还。

十、验收标准和方式:

1、中标方完成服务项目后,向采购方提交书面分析报告和相关验收资料,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专家,对提供服务方提供的三个国控断面所在水体走航分析报告及国控断面所在水体一点一策方案进行评审验收。

2、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需执行的标准应按照《环境保护编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相关条款执行。

 

标项二:

 

一、项目名称:磐安县县级、“千吨万人”及乡镇级饮用水源环境状况排查分析项目

二、采购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

三、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摸清水生态环境状况底数,推进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精准化、信息化,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国控断面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排查分析的通知》(浙环便函[2020]405号)及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重点断面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排查分析的通知》要求对县级城市饮用水水源及“千吨万人”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巡查和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并形成“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治理方案”,完成时间2021年5月底。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开展马蹄坑水库、花溪水库两个县级饮用水源地及源头水库、小北坑水库、东坑水库、反修水库、奇龙坑水库、金鸡岩水库、溪源坑水库、市岭下水库、长北坑水库、小坑水库、里西坑山塘;麻园水库、山山坞水库、龙潭背水库、茶园坑山塘等“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及反修水库、奇龙坑水库、金鸡岩水库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原水环境状况开展排查分析工作。

四、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7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4月修订)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 774-2015)

《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目标要求》(水资源﹝2016﹞462号)

《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2月)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11 年11月修订)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 年12月修订)

《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2019年5月1日施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 395-2007)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2002-2020 )

 

五、技术要求

5.1饮用水水源护区巡查

1、卫星图片和无人机巡查

使用无人机航测空间分辨率为0.2~0.5m的影像;卫星遥感使用2017~2020年中最近一年的高空间分辨卫星影像,空间分辨率不低于0.5米级。建议使用地图的比例尺1:5万;地理坐标统一采用CGCS2000大地坐标系;照片分辨率应大于500万像素,建议使用元道经纬度相机拍摄,并含经纬度、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水印。巡查排查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 污染源分布

从周边居民、农家乐分布、土地利用情况、畜禽养殖情况等分析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分布情况。

  • 水生态现状

调查周边土地利用情况、生态缓冲带长度、宽度、覆盖率等信息。

  • 水环境风险调查

(1)重点风险源分布及管控措施

结合饮用水水源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数据,摸清污染来源及风险点位。

(2)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

结合无人机调查等技术手段,重点调查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穿越道路应急设施建设、标识标牌设立情况等。

(3)累积性风险评估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底泥监测,评估累积性风险。

2、从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等角度分析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存在的问题,从污染防治、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风险防控等角度提出对策措施及保障措施,

5.2饮用水水源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要求对项目中饮用水水源地至少开展1次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形成饮用水水源地水体有机污染物全成分特征及溯源分析报告。

5.3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治理方案

根据以上巡查及监测分析,形成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治理方案。要求严格对照《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国控断面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排查分析的通知》(浙环便函[2020]405号)附件3“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治理方案提纲”逐条编制。方案至少包含项目概述、饮用水水源地现状调查、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问题分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策、保障措施等内容。

六、项目地点及完成期限

1、项目实施地点在磐安县。

2、项目完成期限:2021年5月底。

七、招标内容

摸清搞准马蹄坑水库、花溪水库及马蹄坑水库、花溪水库两个县级饮用水源地及源头水库、小北坑水库、东坑水库、反修水库、奇龙坑水库、金鸡岩水库、溪源坑水库、市岭下水库、长北坑水库、小坑水库、里西坑山塘;麻园水库、山山坞水库、龙潭背水库、茶园坑山塘等“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及反修水库、奇龙坑水库、金鸡岩水库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环境状况家底,通过无人机巡查、遥感卫星技术、调查走访、采样监测、数据集成,真正摸清水质现状、动态变化、污染来源和风险点位,排查违法建设项目,对水源地问题短板巡查分析,编制饮用水水源地水体有机污染物全成分特征及溯源分析报告和“一源一策”治理方案

八、工作要求及成果要求

(1)工作要求

①满足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精准化、信息化,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②内容应包含开展饮用水水源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编制饮用水水源地水体有机污染物全成分特征及溯源分析报告;摸清水质现状、动态变化、污染来源和风险点位,制定“一源一策”治理方案。

(2)成果要求

《饮用水水源地水体有机污染物全成分特征及溯源分析报告》、《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治理方案》及采样分析等图文归档资料。

九、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付合同金额的30%;

 2、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付清合同余款;

3、每次付款前中标方需提供正式发票,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未能约付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如合同解除,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一切费用全部退还

十、验收标准和方式:

1、中标方完成服务项目后,向采购方提交书面分析报告和相关验收资料,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专家,对提供服务方提供的《饮用水水源地水体有机污染物全成分特征及溯源分析报告》、《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治理方案》进行评审验收。

2、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需执行的标准应按照《环境保护编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相关条款执行。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