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最终以磋商文件为准)
前注:
1、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在接受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磋商后合肥市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受理对磋商文件条款提出的任何疑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及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每季度结束后,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按季据实支付。(注:需审计的按审计后价格据实支付) |
2 |
服务地点 |
庐阳区,具体地点以业主指定为准 |
3 |
服务期限 |
一年。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物业管理 |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打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建立管理规范、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城市管理服务外包体系。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实行城市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总概算:88.3008万元
三、服务需求
1、供应商提供的城市管理服务外包人员主要任务是协助采购人开展城市管理秩序维护工作。
2、供应商合同签订后派遣 18名服务外包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定人、定岗,对采购人安排区域的城市管理各种乱象予以劝导、维护,其工作内容主要包含流动摊点劝导、沿街商户出店经营(户外乱堆放)劝导、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维护;对固定区域进行巡查,对路面街面上乱贴乱画、乱悬乱挂、乱堆乱放、随意发放小广告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巡查中主动发现损坏市政设施、毁坏绿化、私自乱搭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做到及时汇报、配合城管执法人员查处等工作。
3、供应商需按每人一台的标准给服务外包人员配备对讲机,其设备调频能够接入城管部指挥中心执法终端设备,后期维修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4、为满足服务外包人员日常巡逻工作需要,供应商需配备6台电动助力车,后期维修责任和安全使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保证车辆正常使用。
5、对于所提供的服务外包人员,如无法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必须在三日内无条件进行人员调换。
6、本项目合同签订一年服务合同,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如供应商有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不续签下一年合同。
四、人员素质要求
1、本项目中标后须提供不低于18名城市管理服务外包人员,年龄在 18 周岁至 35周岁之间(项目经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须持有相关岗位的上岗证件,着装及仪态作风须正规。
2、身体健康,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3、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够承担必要的加班任务,积极配合执行采购人的考核管理。
4、供应商需为服务外包人员配足制服、腰带、对讲机、奖章闪光灯、茶杯等必要的装备。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控制价为:88.3008万元(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人员月度考核奖励、管理费、人身意外保险费、雇主责任险、服装费、办公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等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意外、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中标供应商采购交通问题及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
2.其中人员工资要求如下:
1)不得低于现行合肥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承包期内因省、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的,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调整,该项支出由中标方承担。
3.若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总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可能低于成本,可能导致质量和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应当要求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或者澄清,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小组将认定最低报价投人的质量和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而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下(一年):
一般纳税人:
|
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单位:元) |
A |
最低人员工资 |
18 |
1550 |
12 |
334800 |
B |
社会保险 |
18 |
1034.75 |
12 |
223506 |
C |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
11718 |
|||
|
小计(A+B+C) |
570024 |
|||
D |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 |
38305.61 |
|||
总计(A+B+C+D) |
608329.61 |
小规模纳税人:
|
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单位:元) |
A |
最低人员工资 |
18 |
1550 |
12 |
334800 |
B |
社会保险 |
18 |
1034.75 |
12 |
223506 |
C |
工会教育经费=(A)*3.5% |
11718 |
|||
|
小计(A+B+C) |
570024 |
|||
D |
税金=(A+B+C)*3.36% |
19152.81 |
|||
总计(A+B+C+D) |
589176.81 |
备注:
(1)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2)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3017.01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元/每人/每月)。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4%、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6.4%。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2%。
(3)一般纳税人税金 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 3.36%;如投标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4)请投标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投标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5)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相关项,作为可竞争费用,可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报价。
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基数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物业管理费用。
承包期内因省、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的,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调整,该风险投标人投标时须综合考虑并承担,以后采购人不再给予。
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踏勘服务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兑现服务,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6)其他未尽事宜,按安徽省和合肥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核及费用结算
1、为有效推动城市管理服务外项目运作,加大政府对外包服务的监督、管理、考核,将制定详细的外包服务考核细则。本考核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周考核不少于一次;考核以外包的服务内容为主,包括队容风纪、勤务履职尽责情况等,考核满分为100分,视其情节,将对中标人扣除相应费用、进行人员调换直至终止合同等。
2、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由供应商依法支付。
3、采购人按季度结算费用,即每三个月服务期满,给付一次费用;供应商须具备按月支付特勤人员工资的经济实力。
七、项目管理要求
1、服务外包人员每周工作时间为44个小时。
2、制定项目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监督贯彻执行。
3、制定管理岗位责任目标,完善各专业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培训。
4、定期向业主征询服务意见,并做好记录。
5、独立承担工作中的安全责任和民事责任。
6、所有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
7、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定数量、质量人员的配备,否则视为违反合同约定、将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