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按面积计费,按项目付款,项目结束后按季度申报,据实结算。每季度完成的项目先付 90%,剩余 10%待年度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付款。 |
2 |
服务地点 |
巢湖市 |
3 |
服务期限 |
1+X年(X≤2,合同一年一签订,上一年度合同期满后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等级及以上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4 |
本地化服务 能力 |
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2、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3、承诺成交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备注:“本地”系指: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 |
二、项目概况
为做好消防职能移交到城乡建设部门后的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提高消防设计审查效率和质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巢湖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行政审批提供协审服务,年估算费用约100万元。
三、服务需求
(一)消防设计审查协审
1、协审工程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 号)第十四条规定的房屋建筑。
2、对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 号)第十四条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含二次装修项目),委托供应商限期开展消防设计审查协审服务,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协审报告,协审报告发现问题需要建设单位修改完善的,应负责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
(二)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定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协审服务工作分析、总结。
(三)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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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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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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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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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暖通专业负责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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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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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辅助人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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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签订后 7 天内,辅助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承诺的本地化服务办公场所办公,采购人将对其到位情况进行考察,未按及时到位的,3 个月内不分配业务,3 个月后仍然无法到位的,移出定点供应商名录。其他人员根据项目进度和采购人要求适时到位,以满足工作开展。
投标时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近 4个月内其中连续 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具体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2项,退休人员不予认可,上述岗位不得互相兼任。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无需报价,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2、最终结算:根据中标人所承担项目的具体面积,按下列费用据实结算。房屋建筑:公共建筑按建筑面积 0.4 元/平方米,其他建筑按建筑面积0.25元/平方米。
3、最终结算价为项目服务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费、承包风险、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全部费用。包含且不限于:工人工资、设备、交通费、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社会保险费、意外险、防暑降温费、教育培训费用、作业措施费、风险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五、中标供应商数量与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关系详见下表:
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N) |
预中标供应商数量(M) |
评标办法 |
N<3 |
流标 |
/ |
N=3 |
选取3家 |
有效投标供应商直接入围 |
N>3 |
选取3家 |
综合评分法,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三名中标人 |
注:有效投标供应商是指通过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
六、其他
1、考核办法参照合建设(2020)14号文件关于印发《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消防设计审查第三方协审机构考试办法》等3项制度的通知—附件1:《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消防设计审查第三方协审机构考试办法》。
2、项目分配规则参照合建设(2020)14号文件关于印发《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消防设计审查第三方协审机构考试办法》等3项制度的通知—附件1:《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消防设计审查政府第三方协审服务项目分配规则》。
3、服务期为1+X年(X≤2),合同一年一签订,上一年度合同期满后按参照《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消防设计审查第三方协审机构考试办法》考核标准,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等级及以上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4、项目按面积计费,按项目付款,项目结束后按季度申报,据实结算。每季度完成的项目先付 90%,剩余10%,待年度参照《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消防设计审查第三方协审机构考试办法》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为较差等级且未按要求期限完成整改的,将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