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工作要求 |
最高限价 |
包1 |
桂东县城镇房地登记存量数据深度清理整合 |
数据收集、分析、迁移 |
根据桂东县城镇房地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数据情况进行资料收集、分析,编制数据整合方案及技术细则,进行原始数据库、中间数据库、成果数据库框架设计,对原房产等不动产登记产生的各类登记电子数据按照现行数据标准转换到统一标准的数据库中。 |
¥1985500.00元 |
土地存量数据深度清理与整合 |
收集土地登记纸质档案、土地登记数据,对收集的土地登记信息进行核实,对于属性信息不全的部分,通过查询纸质档案进行补充完善,对初步整理后的土地空间数据进行核查整理与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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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存量数据整理 |
对初步整理后的房屋空间数据进行核查整理补充以及对于缺失的幢图形数据参考档案资料进行人工绘制,完善相关信息。在房产数据迁移与空间数据初步整理的基础上,依托现有楼盘表,进行不动产电子化楼盘表整理。收集房产登记纸质档案、房产登记数据,对收集的房产登记信息进行核实,对于属性信息不全的部分,通过查询纸质档案进行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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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数据关联建库 |
主要是对数据规范化整理成果进行整合,通过属性比对,权利人比对,地理位置比对等方式,建立宗地与土地证之间的关联关系,土地分户证与土地总证的关联关系,土地证与房产证之间的关联,土地证与土地他项证之间的关联关系,房产证与房产他项证之间的关联关系,宗地与自然幢之间的关联关系,自然幢与逻辑幢之间的关联,逻辑幢与层、户之间的关联。并将存量业务数据与现势性数据进行上下手关联,形成一个完整时间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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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业补充调查和测量 |
因老旧房屋登记档案信息不全,地址模糊,缺失图形等,清理时人工无法判断户室所在的正确位置,需进行外业调查,实地落实房屋层数、户数。在主管部门的配合下进行现场测量,并绘制宗地图、房屋分户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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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资料整理 |
含档案清理,纸质档案补充扫描,电子档案数据挂接、迁移入库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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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数据入库汇交 |
包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入库、自然幢数据入库、权利数据入库、权利人数据入库、登记业务数据入库等工作。按部省不动产存量数据汇交要求完成各类成果数据汇交。 |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的标的。
2.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均需按磋商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
第二节 技术要求
(一)前期准备
对全县城镇房地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进行资料收集、分析,编制不动产数据深度清理方案及技术细则,进行原始数据库、中间数据库、成果数据库框架设计,进行技术培训。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城镇房地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深度清理整合项目涉及的基础资料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包括空间数据(宗地)与登记数据,空间数据(宗地)有城镇地籍系统数据库、二调城镇库及历年发证红线电子成果数据。登记数据有原国土局电子政务系统土地登记数据及原国土局土地登记档案资料。
2. 房屋所有权数据。包括空间数据整理(自然幢)、楼盘表数据、登记信息数据,空间数据整理(自然幢)有房产基础测绘成果数据(矢量数据); 楼盘表数据有房产项目测绘成果数据库、房产登记电子数据库、房产预测、实测报告纸质材料、房产登记纸质材料等; 登记信息数据有房产登记成果数据、原房产局房产登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本项目对2016年前的土地、房产登记存量数据进行清理。
(二)数据迁移
对原房产等不动产登记产生的各类登记电子数据按照各自现行数据标准转换到统一标准的数据库中。
(三)土地登记存量数据深度清理与整合
土地登记存量数据整理主要工作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空间数据整理与登记信息核对。
1.空间数据整理。空间数据整理主要是对初步整理后的土地空间数据根据现有土地登记、权籍图、档案等成果资料,收集清理已有的地籍测绘等成果,逐一开展宗地空间数据信息的清理,补充完善相关属性信息,统一编制宗地代码形成规范的土地空间数据信息。
2.登记信息核对与整理。对土地登记权利信息以及与之关联的抵押权信息、查封登记信息利用不动产数据整理平台核对纸质档案,对正确项与错误项分别进行标记,同时对缺漏的信息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 1066-2021),按不动产登记的内容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相关技术要求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对作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和反馈。
本项目预计土地存量登记数据5000条,存量宗地4500宗。
(四)房产登记存量数据整理
房产登记存量数据整理主要工作是对房产空间数据、楼盘表数据和登记数据进行整理,同时对登记数据进行核对。
1.房产空间数据整理
房产空间数据整理主要是对初步整理后的房屋空间数据进行核查整理以及对于缺失的自然幢图形数据参考档案资料进行人工绘制,完善相关信息等。可利用自然幢数据源的,提取房产基础测绘成果数据,通过补录等工作,转换成符合不动产数据库标准的自然幢成果;无法利用的自然幢数据源的,根据已有土地测绘成果,影像图等资料绘制自然幢矢量数据,录入自然幢属性。
对于没有房产测绘数据,可以利用基础地理数据、城镇地籍调查数据中的房屋数据、面状居民地数据进行数据提取,结合宗地的坐落、地名注记等,完成自然幢空间数据整理。
对于无任何参考数据的,列出清单在日常登记办理业务过程中完成自然幢的清理。
2.楼盘表数据整理。在房产数据迁移与空间数据初步整理的基础上,依托现有楼盘表,进行不动产电子化楼盘表的整理,对于有缺失的楼盘表,人工比对房产档案资料补充完善。
3.登记信息核对与整理。对房产登记信息以及与之关联的抵押权信息、查封登记信息利用不动产数据整理平台核对纸质档案,对正确项与错误项分别进行标记,同时对缺漏的信息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 1066-2021),按不动产登记的内容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相关技术要求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对作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和反馈。
本项目预计房产登记信息15000条,房屋空间数据10000幢。
(五)房地数据关联建库
房地数据关联主要是对数据规范化整理成果进行整合,通过属性比对,权利人比对,地理位置比对等方式,建立宗地与土地证之间的关联关系,土地分户证与土地总证的关联关系,土地证与房产证之间的关联,土地证与土地他项证之间的关联关系,房产证与房产他项证之间的关联关系,宗地与自然幢之间的关联关系,自然幢与逻辑幢之间的关联,逻辑幢与层、户之间的关联,实现“人归户、户落幢、幢归宗、宗落地”。将整理后的不动产登记空间数据导入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进行整合,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 1066-2021)进行数据组织、编码,通过空间关系对土地、房产以及房地之间建立初步关联关系,然后通过字段映射将房屋、土地登记数据建立关联关系,将历史性业务数据与现势性数据进行上下手关联,形成一个完整时间关联关系。
(六)外业补充调查与测量
在内业不动产数据清理过程中,由于宗地资料与房产资料不完整无法完成数据整合,需要外业进行补充调查与测绘。
1.楼盘表核实
针对数据清理中由于房屋登记档案信息不全、地址模糊、图形缺失,导致人工无法判断户室所在位置的情况,需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落实房屋层数、户号、权利人相关信息等,根据调查结果建立楼盘表。
2.外业测量
(1)宗地有登记信息但缺失宗地图形,通过档案资料中无法核实绘制的,需在主管部门的配合下进行现场测量,并绘制宗地图。
(2)宗地内缺失房屋图形,通过档案资料无法落实绘制的,需在主管部门的配合下进行现场测量,并绘制房屋分户图。
本项目预计开展外业补充调查与测量200宗。
(七)档案资料整理
档案整理工作主要包括土地和房产档案整理、补充扫描以及挂接、迁移入库等工作。
1.档案资料整理
(1)纸质档案通过排序、编目录、编档号、打封面、装订入盒、入库、上架等步骤整理成符合不动产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
(2)电子档案通过提取、转换、补录等方式按登记档案管理标准整理,规范化命名电子档案目录,人工剔除无效档案并按不动产档案管理要求重新编制电子档案。
2.纸质档案扫描
在清理过程中若发现纸质档案未存在对应的电子化档案,需将这一部分的档案资料重新电子化。
档案资料电子化是指使用专业扫描设备进行档案的扫描, 普通A3及以下的纸质档案使用带馈纸功能平板扫描仪,一般A3幅面以上为单位的图纸,须使用大幅面扫描仪扫描。扫描必须按照档案资料摆放的先后顺序,保证扫描影像清楚、不歪斜、无黑边、无污点,所有影像达到有关部门的标准;扫描完后得到的图片必须和纸张档案相同一致。
将合格的图片成品按照不同档案类型定义的建库目录,将扫描图片分类存放到相应的文件目录中。
3.电子档案数挂接、迁移入库
通过提取原不动产登记的档案数据进行提取再整理得电子档案索引信息,也可通过对照扫描件手工录入档案相关信息得到电子档案索引信息。档案索引信息需按照不动产档案管理的要求建库,并通过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权利人等信息建立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联关系。原不动产档案数据库按照不动产数据库标准进行整合,与新生成的不动产档案进行统一管理。
将档案索引信息按照档案系统的要求进行映射转换,得到档案索引信息临时数据库,检查无误后,更新上传至档案系统,实现档案系统的属性数据与图件数据、业务系统的登记簿册数据与档案系统的档案数据的关联一致,保证登记工作人员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能直接查看业务对应的档案文件。
(八)数据入库汇交
1.数据库建设
将清理好的图形数据、属性数据以及登记数据,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 1066-2021)要求,建成桂东县城镇房地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
2.数据入库
将建成的城镇房地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经质检合格后,按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2021年修订版)相关要求,导入不动产登记系统。
3.数据成果汇交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汇交主要包括导出满足省部级不动产存量数据汇交的要求的图形数据,图形属性数据以及土地登记数据、房产登记数据等。
(九)成果提交要求
成果资料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技术文件、成果报告、电子档案成果。其中技术文件、成果报告要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矢量数据格式为SHP,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属性数据格式为MDB;电子档案格式为PDF。数据组织、文件命名按照《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修订版)》、数据结构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 1066-2021)要求执行。
(一)服务周期及验收
1、服务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2、验 收: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通过省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存量数据汇交。
(二)付款方式: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三)技术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要求的工作内容。所有预算必须按相关预算规范要求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预算。
(四)服务目标:
方案及预算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为依据,按磋商承诺、合同书内容和质量要求按时提交成果。
(五)质保期:一年。
(六)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