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1-2标段)
一、采购内容:
交管局二大队五中队、四大队六中队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采购预算为4183100元(2021年度250万元,2022年度168.31万元);
本项目分2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选择任意标段进行投标。
标段1:交警二大队五中队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预算金额为1445800元,工期:80天内;
标段2:交警四大队六中队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预算金额为2737300元,工期:100天内。
二、工程技术规范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三、工期要求
各个标段工期见采购标段内容,工期应包括完成全部施工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供应商可根据工程特点,结合企业自身实力,确定投标工期并制定施工网络进度计划,一旦确定中标人,该投标工期将作为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
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文件、施工验收规范、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质量验收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供应商应详细编制施工方案,详细叙述关键部位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在响应文件中对质量目标进行承诺。
五、保修的要求
(1)中标人应提供不少于二年的免费保修期。
(2)中标人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质量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
六、中标后工作
1、中标人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图和技术规范完成整个工程的施工,并对所有质量、进度、安全、产品保护、现场的垃圾清扫、修复安装需要破坏的建筑和施工协调等方面负责。
2、中标人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大力配合其它施工单位施工,若因中标人原因(包括不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等)导致总包单位及其它专业工程返工及延误工期等,中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总包配合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中标人支付给总包单位。具有费用由中标人和总包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