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标的
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州市丰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不接受超过8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含差旅费、调研费、相关材料分析费、验收费及相关协调等全部费用。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徐州市丰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2.项目范围:徐州市丰县,调查面积1450.2Km²;
3.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全面掌握全区2020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持续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监测,更新徐州市丰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成果,保持国土调查数据现势性,支撑自然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平稳运行,不断夯实“以图管地”工作基础,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开展全区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4.总体目标:在徐州市丰县“三调”统一时点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通过实地调查、核实举证,掌握2020年度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满足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更新“三调”数据库,保障全区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四、项目主要任务
(一)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更新
1.内业调查
将2020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部综合监管平台中的用地管理信息、“三调”统一时点遗留图斑、自主补充提取的变化信息以及执法、土地复垦、旱改水、土地登记、征地、供地、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河湖治理、移民撤村、生态修复等日常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套合在正射影像图上,制作徐州市丰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以下简称“工作底图”),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工作。
2.外业调查
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工作底图中所有的外业调查图斑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的地块,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采矿用地、特殊用地、废弃、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确定“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中的城市、建制镇、村庄、临时用地、推填土区、光伏板、拆除未尽等单独图层范围变化情况。
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地类调查认定要求应与“三调”《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以及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方调查问题的答复等保持一致。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与农业管理部门、自然资源所及镇村干部沟通,了解耕地改种或轮种菜、棉、油等状况,并组织技术人员外业核实、内业上图,进一步更新“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的耕地种植属性标注。
3.调查举证
县级调查单元在开展外业调查的同时,应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的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统一举证平台。
(二)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更新
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更新。对于新增建设用地或拆除建设用地造成城镇村庄集中连片范围图层发生变化的,应按照实地现状重新绘制城市(201)、建制镇(202)、村庄(203)集中连片范围,更新“城镇村等用地”图层。
(三)权属界线调查更新
根据日常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国土变更调查权属状况更新。在权属界线更新过程中,因精度等原因,部分权属界线与遥感影像产生位移的,根据权属界线协议书的描述进行更新。
(四)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
以徐州市丰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为基础,依据国土变更调查内、外业成果,将发生变化的信息逐块录入并变更国土调查数据库,提取变化图斑要素,生成更新数据包。
(五)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1.外业调查成果
(1)外业调查图件。
(2)图斑举证数据包(DB格式)。
2.数据库成果
(1)更新后的国土调查数据库。
(2)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
3.图斑信息核实各类报表
(1)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MDB格式)。
(2)统一时点复核错误图斑列表(MDB格式)。
(3)举证图斑信息表(MDB格式)。
4.各类统计汇总表
5.文字成果
(1)工作报告。
(2)技术报告。
(3)质量检查报告。
(4)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五、测绘基准要求
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中央子午线为120°。
六、技术依据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土地调查条例》
3.《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4.GB/T 13989-201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5.GB/T 21010-201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6.GB 35650-201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
7.TD/T 1055-2019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8.TD/T 1057-2020 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
9.TD/T 1058-2020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
10.TD/T 1001-2012 地籍调查规程;
11.TD/T 1010-2015 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
12.《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13.《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0年度试用);
14.《江苏省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15.CH/T 9009.2-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 000、1:10 000、1:25 000、1:50 000、1:100 000 数字高程模型。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
2.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转包。
八、其他要求
其他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